一、深入实施公务员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
1、进一步抓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实施工作。结合出台的公务员法单项法规,提出我县的贯彻意见。提高公务员考核的科学性,进一步改进考核的指标体系、方式方法、考核结果的使用。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完善从基层机关选拔优秀公务员的机制,积极探索政府雇员制度。认真做好政府表彰奖励综合管理工作。强化公务员日常管理,抓好公务员基础数据的搜集和数据库的日常更新。
2、根据上级人事部门安排,做好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的身份界定和登记工作。认真组织应当参加登记考试的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登记考试,对考试考核合格的及时完善登记手续。做好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日常登记管理。
3、认真组织好各项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认真编制今年的公务员考录计划。开展分层次、分类别的考试试点。积极探索特殊职位的考试录用办法和从本行业中选拔适用性人才的路子。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面试考官资格制度,提高面试考官素质。
二、加强分类指导,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4、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省市部署,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事业单位实施人员聘用制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确定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实现基本工资制度的整体入轨。
5、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试点工作,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设置的备案核准工作。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办法,探索适合岗位特点的考试考核方式。待国家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条例后,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
6、进一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加快职称制度改革,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以构建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评价机制为核心,建立面向全社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平台。抓好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认)定工作。
三、加快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7、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突出抓好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以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重点,认真研究县、乡公务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途径。开展全县工作人员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创新培训制度、培训内容、培训方法。
8、推进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县优秀专家信息库。认真做好今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补贴人员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统筹推进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的继续教育活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知识产权》的全员培训和考试。
9、抓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非公人才和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县农村人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认真落实服务非公有制人才的各项政策,开发非公人才资源。结合人事制度改革,抓好技能型人才的开发、配置和使用工作。
四、围绕服务大局,大力发展人事人才公共服务
10、切实加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要求,优化整合现有人事人才公共服务项目。拓宽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推行日常人才服务业务“一单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深化政务公开,整合资源,提高信息化水平。
11、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巩固人才市场成果。积极举办人才招聘会,全年举办各类招聘会不少于10场次。加强人才市场信息网络建设,继续办好星沙人才网。实行招聘单位网络会员制服务,推进网上人才招聘工作。拓展人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继续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围绕人事行政工作开展好各种服务性培训,积极开拓市场化培训。探索建立人才供求信息定期制度。
12、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指导和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加大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政策的落实工作力度。组织落实“三支一扶”计划,吸引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
五、加强统筹兼顾,推进人事工作全面发展
13、做好干部安置工作。按照省市部署,继续把团职干部作为安置重点,全面完成安置任务。做好计划安置干部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服务体系。
14、抓好企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好各项解困政策的落实。加大企业干部政治思想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疏导、教育、转化工作的方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干部数据库建设。积极主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15、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理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后的工资待遇。做好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工作。
16、加强人事政策法规建设。开展“十一五”人才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加强人事统计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人事统计报表制度。重点抓好今年新出台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协同开展《公务员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17、认真做好各类政策性考试的组织实施。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改进报名方式,完善网络报名的程序,做好各项报名考试工作。
18、加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按照新的《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做好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建和受案工作。
19、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和工作。出台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的意见,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围绕“行政机构体制改革、人才队伍建设”等内容,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重点调研课题。策划开展人事工作重点宣传、专题宣传。继续贯彻《条例》,依法做好工作。
六、进一步建设和谐开放的人事机关,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20、继续扎实抓好和谐开放人事机关建设。加强对建设和谐开放人事机关的工作载体的研究。进一步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在全省上下以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新形势下,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促进全市各级政府迅速融入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宏伟大局,积极探索“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形成推动务实发展、建设务实的良好政风,提高各级政府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水平,完善政府抓大事、解难事、办急事、研专题、保稳定的良好运行机制,保证“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圆满完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
1、进一步明确政府管理创新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追赶跨越发展为根本目的,以建设学习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效能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廉洁型政府为奋斗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为着力点,突出制度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完善决策机制
2、明确行政决策权限。全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指示和决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重要社会事务、重大型项目建设、规范性文件等重大决策,由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研究具体工作推进措施或解决工作中实际困难和问题,由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的规定,科学行使决策权。
3、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民主、科学、规范的决策制度,减少决策的随意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重点建立决策调研、专家咨询、法律论证、社会公示听证、集体决策、决策责任追究六项制度。各级政府的重大宏观政策,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安排及涉及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并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重大决策在出台前,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组织法律专家或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决策,要集体讨论决定;所有重大决策事项和结果,除依法应当保密外都要公开,便于公众查阅、参与和监督。政府部门提请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扎实的基础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充分的论证评估和法律分析;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下一级政府的,应事先征求意见。
4、强化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建立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反馈纠错机制,加强对决策落实的督查督办。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效能评估,并根据督查评估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决策,确保决策事项落实;要把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体系,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决策责任,对违法决策或决策失误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
5、强化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按照“有章可循,有标可本,有序推进,有为奋进”的原则和“人要管住、事要抓住、口要统住”的要求,突出用制度确保履职到位,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用制度推进各项工作。注重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方面的具体制度建设,重点完善项目、资金、土地、资产管理方面和社会保障、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及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制度,力争使所有重大事项的运转都有规范的制度保障,奠定政府有序运转的制度基础。
6、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制度建设要突出规范、严谨、通俗、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现实工作实际,反映人民意愿,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度内容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相抵触,不能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超越自身权限的事项;着力为社会提供明了的办事规则、流程、方式方法、环节步骤,细化行政裁量权,强化执法责任追究;注重制度的修订和更新,对已出台的制度,要适时进行清理和审查,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级法律法规和制度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制度,要及时修改或废止;克服政府制度建设中的部门利益倾向,注重制度的公共性和制度之间的衔接、协调;加强制度的解释工作。
四、推进依法行政
7、大力培养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学习宪法、整理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强化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
8、严格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城市管理等方面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行政机关参与民事活动,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9、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合理界定各部门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减少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坚决杜绝没有好处不执法、有了好处乱执法现象;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10、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执法,保障程序公正;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坚持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加强执法评议考核;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推进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的管理和年审工作。
五、提高行政效能
11、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推进办事公开,不断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搞好《市人民政府公报》的发行工作,加强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建设,政府的所有文件,凡不的都在《公报》或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完善新闻制度,及时准确地向媒体和公众政务信息,展示发展成就,宣传政策,解疑释惑,塑造形象。
12、加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从建设务实的大局出发,建立健全促进工作落实的制度,坚决解决个别地方和部门执行力不强问题,培养政府系统各级干部的务实作风,形成“立足于做、立足于干、立足于实、立足于效”的工作氛围和忠诚履职、一抓到底的行政风气,提高政府执行力;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凡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规划方案、规章制度等文件,都要认真地落实和完成,“说到做到,说好做好,”以突出的成绩让人民群众满意,提高政府公信力。
13、加强效能督促检查和目标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督察力量作用,建立各类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反馈制度。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各阶段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要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日常督查,督查情况应以一事一报的形式,向政府主要领导或政府常务会议报告,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检查情况以一月一报的形式,向政府主要领导或政府常务会议报告,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强化目标责任制,各部门、各县(市、区)与市人民政府签定的责任目标,实行年终考核,落实奖惩。各县(市、区)也要实行相应的目标管理制度。
六、建设廉洁政府
14、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巩固“心无旁骛抓发展、集中精力搞建设”的大好局面。加大公务员队伍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公务员考核奖惩、教育培训制度,努力建设一支善于治事理政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加强对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勤勉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厉行节约,规范职务消费,降低行政成本,加快建设节约型政府;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15、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建立健全经常性监督制度,探索有效监督形式,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实施监督的权利。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反馈。加强审计、监察专门监督,重点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财政预算执行、政府投资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国有企业以及税收征管等进行审计监督;继续开展社会公众评议热点部门、科室活动,完善评议工作机制,充实评议内容,改进评议方法,提高评议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