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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医院工作总结(收集3篇)

时间: 2024-07-14 栏目:办公范文

妇产医院工作总结范文篇1

孕产妇对避孕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包括对使用宫内节育器避孕的知晓率、对使用男用避孕工具避孕的知晓率、对通过结扎避孕的知晓率、对利用安全期避孕的知晓率及对使用其他避孕方法避孕的知晓率孕产妇接受社区保健服务的情况及对婴幼儿健康知识的掌握情况,包括其在妊娠期间服用叶酸片的情况,其进行产前检查的单位及其在社区进行早孕登记的情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孕产妇进行产后访视的情况。我们要求这3800例孕产妇在3天内完成问卷调查,然后由调查小组的成员收回该问卷,并对所有的问卷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学方法我们使用SPSS18.0软件包对本次实验数据进行处理,计量资料用(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采用χ2检验,用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二、结果

在这3800例孕产妇中,有2675例孕产妇为初产妇,占孕产妇总数的70.4%;有1125例孕产妇为经产妇,占孕产妇总数的29.6%;有1896例孕产妇有过人流史,占孕产妇总数的49.9%;有992例孕产妇有过药流史,占孕产妇总数的26.1%;有460孕产妇有过早产史,占孕产妇总数的12.1%。我们对这3800例孕产妇对避孕知识的知晓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有49.2%的孕产妇知晓使用宫内节育器进行避孕,有21.6%的孕产妇知晓使用男用避孕工具进行避孕,有18.7%的孕产妇知晓利用结扎术进行避孕,有3.6%的孕产妇知晓利用安全期进行避孕,有8.4%的孕产妇知晓利用其他避孕方法进行避孕。我们对这3800例孕产妇服用叶酸片的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有182例孕产妇在社区医疗机构服用过叶酸片,占孕产妇总数的4.8%;有3158例孕产妇在医院服用过叶酸片,占孕产妇总数的83.1%。在这3800例孕产妇中,有224例孕产妇在社区医疗机构进行了早孕登记,占孕产妇总数的5.9%;有3241例孕产妇在医院进行了早孕登记,占孕产妇总数的85.3%。我们对这3800例孕产妇进行产前检查的情况及接受产后访视的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在这3800例孕产妇中,有293例孕产妇在社区医疗机构进行了产前检查,并由社区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婴幼儿相关保健知识宣教及产后访视,占孕产妇总数的7.7%;有3344例孕产妇在医院进行了产前检查,占孕产妇总数的88.8%。在这3344例孕产妇中,有2652例孕产妇由医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婴幼儿相关保健知识宣教及产后访视。可见在社区医疗机构进行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的人数明显少于在医院的人数。其原因在于,有84.3%的孕产妇认为社区医疗机构的医疗环境、药品质量及设备等均不如医院。

三、讨论

1.加大对社区育龄女性进行健康教育的力度本次研究的结果显示,在我社区的3800例孕产妇中,既有非意愿妊娠的孕产妇,也有在妊娠后拟行人工流产的孕产妇。其原因与我社区的育龄女性对避孕知识的掌握程度较低,导致避孕失败有关。因此,我社区应在为居民提供卫生保健服务的同时,加强对育龄女性进行避孕知识宣教,使其能够采取科学有效的避孕方式,减少意外妊娠发生。加大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本次研究的结果显示,在我社区的3800例孕产妇中,有84.3%的孕产妇认为社区医疗机构的环境差、医疗设备不齐全,且药品质量较低。因此,为了满足社区孕产妇对孕产期保健服务的要求,我社区应当加大医疗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通过增加保健资源,提高社区保健工作的覆盖率,进而提高孕产妇保健工作的质量。

妇产医院工作总结范文篇2

(一)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通过增收节支等途径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医疗保健业务用房紧缺的状况,以适应保健业务发展的需要,力争实现妇幼保健院的整体搬迁。

(二)大力引进人才,补充后备力量。

(三)加强妇科设施管理。

(四)提升新生儿监护水平。

(五)完成化验室检验设备的更新及增设

二、工作目标

(一)做好医院整体搬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继续开展妇幼保健和临床新技术、新项目。

(三)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

(四)提高妇幼卫生工作质量管理。

(五)改善医院内部环境。

(六)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三、具体要求

(一)临床医疗工作

1、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2、抓好“三基三严”培训和质量监控,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3、落实消毒隔离措施,控制院内感染的发生。

(二)妇幼保健工作:

1、继续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婚检率。

2、加强两个系统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3、巩固爱婴医院成果,提高母乳喂养率。

4、开展妇幼保健新业务。

(三)行政管理工作:

1、搞好医院文化建设。

2、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3、加强行风建设和医德教育。

(四)后勤保卫工作

1、加强后勤管理,保障后勤供应。

2、逐步改善医院环境。

3、加强医院污水、污物处理管理,防止环境污染。

4、加强安全管理,维护医院安全。

四、主要措施

(一)行政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因地制宜实施改革与创新,抓好两个效益,保持医院稳步发展。

2、加强院科两级管理,继续实行竞争上岗和全员聘任制。

3、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工作,使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4、发挥信息系统作用,搞好宣传报道和医疗保健信息管理。

5、加强群团组织工作,丰富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6、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二)业务管理

1、妇幼保健:认真抓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常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重视孕产妇和儿童的全程保健管理,不断规范保健技术服务,提高保健服务质量。加强对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巩固提高妇幼保健各项质量指标。

(1)保健科负责具体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对各乡村卫生院、所的业务指导全年不少于4次。

(2)继续实行基层妇幼人员例会制度,以定期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布置各阶段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岗位工作。

(3)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2次以上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高危孕妇筛查与管理、体弱儿筛查与矫治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第二季度对妇产科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对产科质量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第四季度对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基础情况进行一次抽样调查,以分析妇幼保健工作面临的困难与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

(5)努力扩展农村妇女病查治覆盖面,安排妇女病查治工作,按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开展妇女病查治,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

2、临床: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1)妇科:开展无痛人流、无痛分娩,同时充分利用薄层细胞自动涂片机、艾滋病初筛系统等设备,开展对宫劲癌及艾滋病预防等妇科疾病的防治,确保医疗安全。

(2)产科:加强孕期监护,完善孕产妇管理,特别是高危管理,减少围产儿死亡率。力争创建产科ICU,更好的发挥我院在全县孕产妇抢救治疗中的重要作用。

(3)化验室:按国家认证要求完成标准化实验室的改造,开展微量元素、电解质、细胞涂片、薄层细胞自动涂片机、艾滋病初筛系统等新型化验项目;

(4)辅助科室:加强与临床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辅助检测技术水平和质量。B超室开展乳腺超声检查;

(三)经济管理

1、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经济核算与分配办法。

2、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政府统一采购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3、搞好院科两级核算,控制医疗成本。

4、做好成本效益分析,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查”。

(四)后勤保卫工作

1、加强后勤管理,全力保障后勤供应。

2、完成医院搬迁协调及准备工作,争取搬迁项目早日开工。

妇产医院工作总结范文篇3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妇幼卫生工作,提高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有效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的死亡率,根据《母婴保健法》及穗府(94)51号文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在原《*区孕产妇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定本修正案。

第二条驻区内省、市、部队、企业的医院及区妇幼保健院、区属各医院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孕产妇保健的总体目标是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的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将我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围产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保证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城市达到93%,农村达到85%以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城市达到85%以上,农村达到75%以上。

第四条区卫生局是本区妇幼卫生工作是主管机关,负责本区妇幼保健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本办法的监督和实施。区妇幼保健院是全区的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中心。区成立的由驻区省、市、部队、企业的医院及区属各医院产、儿科专家组成的围产协作组,在区卫生局领导下,负责区内围产保健的协调和指导工作,以及孕产妇、围产儿的死亡评审工作。区产科抢救组作为对市产科急救中心的补充,主要用以提高我区产科急救能力。

第二章分级管理和职责

第五条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施行医疗保健机构三级网络分工负责。在统一的管理下,充分发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形成自下而上的村、镇、区三级网。村级为卫生站、妇幼保健员和女乡村医生,镇级为镇医院,区级为区妇幼保健院和区级医院。

第六条村(居)委级职责:

1、有专人分管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负责掌握本村(居)辖内(含流动人口,以下同)早孕人数,填写孕产妇登记本,掌握本村(居)辖区内出生人数,孕产妇、围产儿、新生儿死亡人数及有关数据,发现死亡及时上报,并定期向镇(街)医院妇幼保健医生汇报本村辖区内孕产妇情况。

2、动员本村(居)辖区内早孕妇到镇(街)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并建立《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使早孕建卡率>90%,保证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城市达到93%,农村达到85%以上。

3、动员本村(居)辖区内孕产妇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掌握有关信息,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保证本村(居)辖区内不出现地下接生。

4、负责做好产后访视工作。

5、定期参加镇妇幼卫生工作例会,汇报本辖区孕产妇管理工作情况,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6、开展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第七条镇(街)医院职责:

1、积极主动地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掌握全镇孕产妇管理基本情况,承担本辖区内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广州市高危妊娠管理办法》,加强本镇(街)高危妊娠的管理,做到专册登记,专案管理。落实转诊制度,转诊时必须要有详细的转诊记录,病情严重者有医生护送。做好高危妊娠的访视工作。

3、负责本镇范围内《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的建立、回收、统计,定期总结全镇孕产妇管理情况,并上报区妇幼保健院。

4、妇产科门诊、病房要求基本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完善产科临床业务管理,开展住院接生工作,严格执行产科各项技术操作常规,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严禁进行任何违反医疗技术常规的诊疗措施。

5、接受区妇幼保健院的业务指导和质量考评。

6、有计划的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及考核,定期派人进修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7、定期召开村妇幼保健员工作例会,布置、督促、检查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在区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负责指导、培训及考核村级妇幼保健员。

8、利用各种时机,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多种形式的孕产妇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科学接生及住院分娩等方面知识的健康宣教工作,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第八条区妇幼保健院职责:

1、在区卫生局领导下制定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计划、指标和要求,组织实施、检查评比,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负责本区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的发放、管理工作。

2、在区卫生局领导下,经常定时或不定时的对全区的妇幼保健工作进行检查或督导,指导、培训及考核全区妇幼保健人员。

3、掌握全区妇幼人员队伍技术素质情况,制定不同层次在职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接受下级医疗保健单位保健和临床人员的进修。

4、定期召开全区妇幼保健工作例会,组织业务技术学习,培训人员,提高孕产妇管理工作质量,协助解决镇、村级孕产妇管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5、负责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资料的统计、分析、质控工作,定期向区卫生局和市妇幼保健院汇报孕产妇管理工作情况,抓好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的死因监测工作。

6、执行《广州市孕产妇高危妊娠管理办法》,及时进行孕期、产时、产后危险因素的筛查和处理,并诊治、抢救下级医疗保健单位转诊的高危妊娠病人。抓好高危妊娠监护及专案管理工作,落实以高危妊娠管理为重点的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制度。

7、落实院内妇幼保健业务的管理工作。承担部分地段的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任务;开设优生优育遗传咨询门诊,建立遗传实验室,开展各种遗传病的实验室检查。

8、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多种形式的孕产妇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科学接生及住院分娩等方面知识的健康宣教工作,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9、针对本区内危害孕产妇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优生优育、遗传病防治等方面,开展科研项目。

10、负责具体组织辖区内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

第九条二级医院妇产科职责:

1、严格执行《广州市高危妊娠管理办法》,提高对高危妊娠的监护手段,开设高危门诊,高危病房,负责对高危妊娠诊断、处理及难产会诊、转诊、抢救工作,接受基层转送高危孕妇待产,必要时请市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会诊或转送上级医院治疗。

2、在区卫生局的领导下,监督、指导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业务管理和质量提高。

3、协助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全区孕产妇系统保健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接受辖内下级医疗保健单位产科临床人员的进修。

4、承担划定地段的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任务,抓好院内产科、儿科和妇幼保健的业务质量,努力降低孕产妇及婴儿死亡率。

5、对来本院产检、分娩的孕产妇,要认真做好《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的填写工作,出院时通知产妇家人将《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交所在地段的访视单位。

第十条区围产协作组的主要任务:

1、协调三级妇幼保健网,加强医疗保健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的配合。

2、定期召开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会议及其他工作会议,检查工作质量,找出存在问题,制定干预措施,总结经验教训,组织学术交流。

3、制定本区孕产妇管理工作的有关业务操作常规和制度。

4、编写、审定有关孕产妇系统保健知识的宣传资料。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区卫生局是本区妇幼卫生工作是主管机关,负责下达年度妇幼卫生工作任务,掌握辖区内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有关情况,制定有关标准及制度,负责本办法的全面监督和实施。

第十二条区妇幼保健院必须以保健为中心、临床为基础、指导基层为重点,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在区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及考评,直接对镇(街)医院进行业务指导,直接进行检查及督导,并将检查或督导有关情况报告区卫生局。

第十三条镇(街)医院以自身职责为依托,在区卫生局的领导下,接受区妇幼保健院的业务指导及考核,直接对村(居)委妇幼保健员进行工作指导及监督,从根本上保证本办法的实施。

第十四条严禁地下接生。全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及村(居)委妇幼保健人员均应做好对地下接生监督。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政府予以奖励:

1、村(居)委妇幼保健员能全面掌握本村(居)辖内孕产妇情况,本村(居)辖区内孕妇早孕建卡率>90%,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达标,无非住院分娩及地下接生发生,由镇(街)医院给予50-100元/月的经济奖励,镇(街)政府给予年终奖励。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能掌握分管辖区内孕产妇情况,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达标,无孕产妇死亡发生,区卫生局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加5分,给予5000元奖励,同时建议区或镇(街)政府给予奖励。

3、区妇幼保健院在组织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及考评过程中,能定期对镇(街)医院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及督导,全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达标,全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区卫生局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加5分,给予1万元奖励,同时建议区政府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政府予以处罚:

1、凡村(居)委辖区内发生1例本地户口非住院分娩产妇的,扣发村妇幼保健员经济奖励20元,凡出现1例非住院分娩产妇死亡的,停发村(居)委妇幼保健人员一个季度的经济补助;凡出现1例地下接生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停发村(居)委妇幼保健人员半年的经济补助,同时在全镇(街)妇幼例会上通报批评。

2、凡镇(街)医院辖区内出现1例非住院分娩孕产妇死亡,年终考核扣该院5分;凡镇(街)医院辖区内出现1例地下接生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年终考核扣该院5分,年终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凡镇(街)医院辖区内出现2例以上(含2例)地下接生导致孕产妇死亡的,除年终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外,年终考核扣该院10分。

3、区妇幼保健院不能做好对镇(街)医院定期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及督导,致使全区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超标,年终不予评优评先,严重者,由区卫生局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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