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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三轮车协会(收集3篇)

时间: 2024-07-28 栏目:办公范文

人力三轮车协会范文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电瓶三轮车的整治力度,规范客运市场营运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促进我县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打击非法载客车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三、取缔范围

电瓶货运三轮车改装为非法营运的电瓶客运三轮车以及非法营运的各种机动车。

四、工作目标

以依法取缔全县的非法营运面包车、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为主要内容,着力解决道路安全隐患,非法营运车辆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等问题,进一步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规范我县客运市场秩序。

五、部门分工与职责

(一)交通部门:负责打击非法载客车辆专项整治活动的整体协调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非法营运的人员和车辆依法予以查处,建立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公安部门:负责打击客运市场黑恶势力,严厉打击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行为;依法果断处置围攻执法人员等,对带头闹事者依法从严处理;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无牌、无照、报废车辆依法处理。

(三)交管部门:负责对无牌无证、违反交通法规等行为的查处。

(四)城管部门:加强对违章占道停放行为的查处。.

(五)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挂农机牌号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对辖区农机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驾驶的宣传教育,督促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非法载客。

(六)安监部门:强化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监察和交通事故的查处力度。

(七)广电部门:负责非法整治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八)监察部门:对在整治活动中失职、渎职、、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8月5日至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5日至8月15日)

县广电中心要抽调专职记者收集整理非法营运面包车、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警示性素材,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全程跟踪报道,做到广播天天有声音、电视天天有图像。各乡(镇、场、管委会)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会议,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16日至10月20日)

县公安、交管、交通、农机、城管等五个部门抽出专门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认真开展整治活动。整治期间对查证属实的非法营运面包车、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整治活动经验,建立完善交通、交管、城管、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实现联合整治制度化,长效化,严防非法营运反弹,促进客运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周密部署。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县打击非法载客车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整治活动中有关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

人力三轮车协会范文篇2

坚决取缔机动三轮车非法客运,坚决取缔健全人驾驶“残疾人车”,坚决取缔不符合代步条件的残疾人驾驶“残疾人车”,切实保障符合代步条件的残疾人的正常出行需求,对其原车辆统一置换规范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二、规范管理政策

㈠户籍在规范管理区域内的非“残疾人车”

自通告下发之日起一律不得上路载客营运,一经发现,依法予以查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罚款2000元。

非“残疾人车”车主,按本管理意见规定时间、地点、主动上交客运机动三轮车的,可按规定享受回购和奖励政策。

㈡户籍在规范管理区域内的“残疾人车”

1、符合规定条件的下肢残疾人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残疾人车(指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代步,但不得利用其从事营运活动;除此之外的残疾人和其他人不得驾驶“残疾人车”上路行驶和利用其从事营运活动;禁止非法生产、销售“残疾人车”。

2、车主在通告下发之日起10日内到指定地点主动上交其“残疾人车”并签订相关回收置换、就业安置等协议的,享受相应回收置换、就业安置政策;逾期不上交的,不享受回收置换、就业安置政策。

①回收置换政策

A.已有“残疾人车”且符合驾驶残疾人代步车条件的残疾人,由政府提供标准的残疾人代步车,置换、销毁其原有的“残疾人车”。对原“残疾人车”持有硬牌证、编号喷漆(或者两者兼有)的,另给予一次性300元牌证补贴费。

B.不符合残疾人代步车驾驶条件的车主,不享受车辆置换政策,所拥有的“残疾人车”由政府统一组织一次性折价回收、销毁。

C.符合残疾人代步车驾驶条件的车主,“一人多车”的,只能有一辆车享受回收置换政策。

D.回收置换激励政策:自通告下发之日起5日内主动到指定地点上交“残疾人车”(含置换、折价回收)的车主,给予1500元奖励;自通告下发之日起6—10日内主动上交的给予500元奖励。

②车主就业安置政策

符合残疾人代步车驾驶条件的车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享受就业安置帮扶政策。

对愿意接受政府就业安置的车主,由乡有关部门筹集就业岗位,为其提供就业机会。

对自愿自谋职业的车主,家庭特殊困难的,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困难补贴。

③车主符合低保条件的按规定享受低保。

3、不符合残疾人代步车驾驶条件的车主,不享受就业安置政策。原以经营“残疾人车”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发放3个月择业过渡期生活费600元(200元/月)。

㈢户籍在规范管理区域外的

非本乡户籍车主,不享受回收置换、安置帮扶相关政策。自通告下发之日起禁止驾驶客运机动三轮车进入规范管理范围行驶及从事营运,一经发现,责令驾离本乡范围,否则查扣、没收车辆。

㈣对违反以上第㈡款规定的处理

自通告下发之日起10日后,驾驶不符合规定“残疾人车”在规范管理区域内上路行驶或营运的,一经发现,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查扣、没收、销毁;非法生产、销售“残疾人车”的,由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查处。

三、规范管理步骤

㈠前期准备阶段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规范客运机动三轮车管理领导小组,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公安、交通等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同志为成员,另抽调部分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乡客运机动三轮车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资金筹措、车辆回收、新车发放、就业安置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2、宣传发动工作。2月15日至2月17日,各村在主要路段至少悬挂一幅宣传标语,内容为:规范客运三轮车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利用早、中、晚时间,广播宣传《致客运机动三轮车车主一封信》和《规范客运三轮车管理的政策规定》。通过宣传,使客运机动三轮车主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及时交车。

㈡集中规范管理阶段

1、车辆回收。乡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办公。车辆核对组:负责,小组成员,对上交的客运机动三轮车,按原登记的名册逐一核对,无误后,交评估组;协助评估组:由李琪负责,小组成员:协助县物价局人员现场评估,工作人员持评估书将车辆移交给接收保管组,然后带领车主签订协议;协议签订组:负责,代表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车主签订《回收置换协议书》或《折价回收协议书》,核算应支付的费用;资金发放组协助发放,凭车主提供的协议书支付有关费用,办理相关手续;代步车发放组:由负责,,凭车主提供的协议书向残疾人发放代步车一辆,并完善相关手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选择就业的,协助评估组工作人员应将车主引至乡就业安置组,由车主挑选岗位,一旦选择就业岗位,不予核发5000元困难补贴,然后由就业安置组(县)将车主引至协议签订组。

人力三轮车协会范文篇3

一、整治方法、时间和人员安排

这次整治采用专责小组和各参加单位联合大行动的办法。整治时间:从7月下旬至8月上旬,持续半个月时间,专责整治小组拟集中安排两个白天、两个晚上的整治行动;各单位联合大行动整治拟一个白天和一个夜间。专责小组人员安排:市执法局和**区执法局10人、市交警支队和巡警支队各10人、市交通局和**区交通局15人,**区公安分局6人,具体分2个整治小组。执勤车辆安排:市执法局和**区执法局汽车1台、摩托车5台;市交警支队和巡警支队汽车各2台;市交通局和**区交通局汽车2台、摩托车5台,并负责拖车。

二、整治的执法依据和重点

这次联合整治的执法主要以《佛山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中华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为依据。

重点是对在中心城区几大主要出入口、过境路、火车站、汽车站、各大宾馆和医院、娱乐场所、主要街道的繁华路段等上路营运的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为重点打击对象。

三、整治的组织与执法分工

整治行动由市城管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市、区交通局是整治行动的执法主体并具体负责实施,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市交警、巡警支队、**区公安分局全力配合;市公安交警、巡警和**区公安分局负责现场人力三轮车的查扣,并对抗法者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执法安全和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要大力协助现场对人力三轮车的查扣工作。

这次联合执法要改变以往以教育为主处罚不重,整治过后效果不明显的被动局面,对查扣的非法营运人力三轮车一律作拖车处理,整治后集中销毁,由市城管办负责监督。

四、整治的具体安排

专责小组具体整治安排是:7月30日(星期五)、8月5日(星期四)为白天联合执法,集中时间是上午10:00,地点市交通局交管总站;8月2日(星期一)、8月10日(星期二)为晚上联合执法,集中时间是晚上8:00,在市交通局交管总站,进行分工布置,统一行动。执法人员工作餐和夜餐开支由城管委和市、区两级交通局协商解决。

各单位联合整治行动时间是:7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时至下午4时;8月2日(星期一)晚上8时至12时,整治的任务分工和具体路段由各单位布置,联合整治行动所查扣的非法营运人力三轮车分别集中到下列5个临时处理点。具体是:高基街路口、莲花广场福禄路口、祖庙汽车站路口、佛山宾馆与建行路口和季华货仓丁字型路口(或通知**区交通局派拖车到查扣现场),统一拖至**区交通局保管场集中销毁。

五、几点要求

1、各单位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认真做好动员,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市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别是两次联合行动,要动员所有人员,积极参与,以打击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上路行驶和非法营运为重点,发现一辆查扣一辆,绝不手软和宽容,力争几网打尽。小陈老师工作室

2、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行政。专项整治人力三轮车是各部门不可推卸的共同责任,在物力和人力上要相互支持,在组织行动上要协调一致,在行动上要互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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