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无偿献血公益宣传方案指导思想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有关无偿献血和捐献成分血的知识,并让那些有献血意愿的市民更加方便地实现自己的献血意愿,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无偿献血先进市保牌创牌、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保障临床用血供应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整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把我市无偿献血工作提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无偿献血公益宣传方案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无偿献血活动的举行,我们希望达到以下短期和长期目标。短期目标:通过知识宣传,使市民更深入了解无偿献血意义,改变市民缺乏了解无偿献血知识的现状,鼓励市民积极献血。长期目标:使无偿献血意义深入社区和居民的心中,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确保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评选达标。
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无偿献血公益宣传方案实施范围
我们将这次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平安之歌”。我们希望通过这个主题能够向我们的受众传达无偿献血是一种神圣的,一种令人自豪的,一种挑战自我勇敢的行为;是一种荣誉,是一种在这平安象征的圣诞节里赠与别人的一种爱的温暖的礼物。我们希望通过这个主题能改变无偿献血在市民的认识中的略带血腥的冷的色彩而给它披上一层暖色,从而能使市民能更容易接受无偿献血的意义。此次活动将概括我市范围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街道社区、社会团体、乡镇及个人。
四、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无偿献血公益宣传方案组织机构
成立市创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市直工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日报社、市红十字会、市献血办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卫生局。
五、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无偿献血公益宣传方案工作任务
(一)实现我市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1、各级政府对无偿献血创建工作要做到有规划、有任务、有安排、有措施。整个无偿献血组织招募与街头自愿有机结合。
2、市县两级政府建立健全无偿献血组织领导机构,对无偿献血工作做到有领导负责,有专人专管。充分发挥红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
3、加大无偿献血宣传组织力度,坚持组织招募与自愿促进两手抓。
4、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包括固定无偿献血者队伍、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伍),并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5、完善市心血站设施设备配置,保证血液检测质量,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6、严格监督管理临床用血和采供血,严厉打击自采自供和冒名顶替等不法行为,有效规范临床用血秩序。
7、不断改进献血、用血服务方式,采取有效措施,让献血者献血做到放心、舒心,让献血者用血方便简捷。
8、充实市中心血站力量,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人员编制,确保工作需要。
(二)提高此次无偿献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15-55周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无偿献血知晓率达85%以上,农村居民达75%以上,校内青少年达95%以上。
1、宣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献血者临床用血返还政策及相关血液知识。
2、宣传形式:(1)会议宣传。市里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创建无偿献血先进市工作动员会议。
(2)单位宣传。城区各单位设置无偿献血宣传橱窗、板报,张挂横幅标语,形成氛围。
(3)资料宣传。市献血办编印宣传小册子(内容包括血液知识和无偿献血政策法规),分发无偿献血知识宣传单,提升献血意识。
(4)学校宣传。各大、中、小学将无偿献血知识纳入教学课程并固定2学时,组织无偿献血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站、有线电视播放无偿献血宣传片。
(5)媒体宣传。《日报》、《晚报》、《民生报》设立无偿献血宣传专栏、专题或专刊,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制作专题宣传片,定期发送手机信息且每周1条纳入手机报,献血网站定期更新。
(6)活动宣传。实施两项活动:一是实施无偿献血“四进”活动,即“无偿献血进机关”、“进社区”、“进课堂”、“进家庭”活动。“四进”活动要做到总体部署,分级实施,阶段推进,不留死角。为配合好“四进”活动,将无偿献血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考试内容。二是抓好世界献血者日活动。采取无偿献血专题演讲、宣传一条街、无偿献血志愿者联谊会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该活动要做到形成声势及浓厚氛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此次无偿献血活动
新闻媒体积极播放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其中每日早7时至晚10时广播、电视等媒体确保播出2次以上。
1、市人民广播电台、市人民广播电台每日早7时至晚10时确保播出无偿献血公益广告2次以上。
2、市电视台新闻频道、公共频道每日早7时至晚10时确保播出无偿献血公益广告2次以上。公共频道每月至少播放1次无偿献血活动专题片,新闻频道新闻栏目每月至少报道1次无偿献血新闻。
(四)在我市的公共场所、人流量大的场所设置宣传栏
市辖区内70%以上的公共场所,包括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免费设置无偿献血知识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
1、市高速公路出口处和火车站广场路段设置大型立式广告牌各1个。
2、市路段两侧绿化地带每200米设置灯箱广告1个,每侧约20个。
3、市城区步行街设置宣传栏8个。
4、市机场、市火车站广场、市汽车站、广场各设置宣传灯箱2个。
5、市体育馆、市体育中心等人流量比较大的出入口处常年设置固定宣传栏。
6、市苏宁电器、国美电器等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和3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宣传栏1个。
7、市各地旅游景区各设置固定宣传牌2个。
8、其他县市区范围内的无偿献血公益广告设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要求规划设置。
(五)在合适的地方选择固定的献血点和献血站
根据全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在合适的场所设置布局合理、数量适当的固定献血屋(点),以方便市民参与其中。
六、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无偿献血公益宣传方案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把创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协调,整合创建力量,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责任单位牵头负责、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发动,有效组织
市、县、乡(街道)层层召开创建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工作动员会议,各级各部门统一部署、调度,落实职责任务,形成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良好局面。
值此第十三个“世界献血者日来临之际,我们在此欢聚一堂,举行隆重的庆祝活动。我谨代表黄石市献血委员会和黄石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广大自愿无偿献血者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人员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向长期关心、支持无偿献血工作的各部门、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辛勤工作在无偿献血第一线的卫生工作者表示亲切的慰问!
无偿献血是为了挽救生命、崇尚文明、促进健康,无偿献血是健康的标志,文明的象征。目前人类还无法人工合成血液,这些挽救生命的血液只能依靠健康人自愿奉献。每当临床医疗急需用血的关键时刻,是你们——无偿献血者们,伸出自己的臂膀、流淌出殷红的血液,为急需救助的伤病员带来生命的希望,为无数家庭带来欢乐和阳光。
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无偿献血工作近几年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富有爱心、热心公益的社会民众融入到了无偿献血者的队伍,无偿献血队伍不断壮大。在2014~201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中,黄石市再次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荣誉称号,我市120名优秀献血者分别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银、铜奖。其中既有普通市民,也有大学生、公务员、医务人员,而且人群分布广泛,市各城区及大冶市、阳新县都有无偿献血者优秀代表。
我市卫生战线上的医务人员是我市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的重要组成。每当血液库存紧张时,他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诠释了白衣天使关爱生命的高尚情怀。
广场上还有这么多的社会各界志愿者积极参与,让我看到了我们全市人民的爱心,看到了志愿者们对社会的承诺。在此向热心帮助并促进我市无偿献血事业发展的志愿服务者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自愿无偿献血是每一个健康公民应尽的义务。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社区居民、医务人员、在校大学生要继续做好表率,带头献血。一如既往地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继续关心和支持无偿献血事业,积极投身到无偿献血的爱心活动中来。我们每份献血都是生命的礼物!
【关键词】无偿献血低危献血者招募
中图分类号:R4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515(2011)6-003-02
【Abstract】ObjectiveTounderstandthestatusofvoluntaryunpaidblooddonorsYunfuDistrict,Yunfuareasoflow-riskmethodofrecruitingvoluntaryblooddonorstoensurebloodsafety,adequate.MethodsDonorsatisfactionsurveycarriedoutbyusingsocialmarketingtheory,nursingpsychology,bloodphysiology,blooddonationandotherknowledge,tobetargetedtodifferentgroupsofpubliceducation,mobilizationandrecruitment.Toobservetherecruitmentmethod,thenumberofvoluntaryblooddonationin2010,thestreetnumberofvoluntaryblooddonation,thenumberoffixedblooddonationandblooddonorsatisfaction,comparedwith2008.ResultsThenumberofvoluntarynon-remuneratedblooddonorsfrom2008to15,639passengersincreasedto17,186passengersin2010,peoplefromthestreetsofvoluntaryblooddonationin2008increasedto1157passengers3278passengersin2010,afixedpercentageofvoluntaryblooddonorsfrom11%in200828%by2010,donorsatisfaction,from90.4%in2008increasedto96.5%in2010.Betweenthetwowerestatisticallysignificant(P
世界卫生组织(WHO)血液安全战略的首条是从低危献血者中采集安全的血液,其认为固定献血者是无偿献血发展之本,是被国际社会公认的安全的血源。如何保证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让有限的血液资源发挥更大作用,确保临床血液供应和输血安全,是血站工作的重中之重[1]。建立固定无偿献血者队伍,对保障充足的血液供应、提高血液质量、降低输血风险和采供血机构运营成本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我站积极探索建立招募低危无偿献血者制度,目前本站固定无偿献血者占自愿无偿献血者比例为28%,现将我市近年来建立和发展固定无偿献血者情况,报告如下:
1一般资料
1.1性别与年龄
2008-2010年无偿献血人次为49697人,其中男性35002人,占70.43%,女性14695人,占29.57%;18-29岁16743人,占33.69%,30-39岁15600人,占31.39%,40-49岁11689人,占23.52%,50岁以上5665人,占11.40%。
1.2学历与职业
初高中学历的29818人,占60%,大专学历12817人,占25.79%,本科以上学历5452人,占10.97%;工人15635人,占31.46%,学生9348人,占18.8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12856人,占25.87%,其他人员11858人,占23.86%。
1.3方法
1.3.1开展献血者满意度调查,每年2次每次200份随机发放给献血者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内容涉及献血环境、献血服务、采血技术及建议4个方面共12个项目,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整改措施。
1.3.2将社会营销理论应用于献血者招募中,是为了满足献血者参与公益事业实现个人价值的需求和欲望,同时满足血站的目标和需要,而与目标献血群体创造、建立和维护有益的献血关系。营销者(献血招募人员)所处的职业就是创造、建立和维持交换关系(献血关系)。其本质就是采取一种合理的、有效的技术手段,影响个人及社会行为,促使并维持其血液的捐献。
1.3.3运用护理心理学、血液生理学、无偿献血等知识,与献血者进行面对面的讲解,针对不同的个体提供人性化、个性化、高质量的献血服务,使初次无偿献血者越来越多成为固定无偿献血者。
2结果
2008年以来,自愿无偿献血人数和街头无偿献血人数均有明显增加,固定无偿献血者比例及献血者满意度也有明显的提高。结果见表1。
表12008-2010年无偿献血及献血者满意度情况统计表例(%)
注:p
3讨论
3.1开展献血者满意度调查,提高献血服务质量。从献血者招募开始,搞好咨询、体检、检验、采血、发证、结果反馈及献血后的注意事项等,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让献血者在献血的过程中感受到家一样的温暖、方便,献血后仍然感受到被尊重的需要,提高广大公民献血的积极性。献血者满意度是衡量无偿献血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不满意的献血者会远离我们,而且会把不满意的体验传递给一些潜在的献血者[2]。所以,献血者提到的要求和期望要给予保证,献血者没有提到的要求和期望同样要给予关注和满足。只有超越献血者的期望,全面满足献血者的要求,才能保证献血者对采供血机构的忠诚,自觉成为一名固定的无偿献血者。高标准、高质量的献血服务能使献血者保持最佳的心理状态[3],令其亲身感受到献血时精神升华、美的享受、爱的奉献,为下次献血树立更大的信心。因此,开展献血者满意度调查,了解献血者的服务需求,及时改进工作方法,调整献血者招募策略,进一步提高献血服务水平,有利于招募更多的固定无偿献血者。
3.2在献血者招募中,引入社会营销的理论,首先考虑的是献血者的需要,如何让献血者更安全、更便利,如何与献血者进行有效的沟通,使献血服务工作以献血者为中心,想尽一切办法满足献血者的需求。
3.3深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利用5.8红十字日、6.14世界献血者日、科普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宣传小册子等,深入学校、厂矿、工业园区进行宣传,使更多公民了解献血的法律、法规、献血的优惠政策、血液的生理知识、献血常识、献血的程序等。广泛宣传无偿献血无损健康的知识和意义,提高全民献血意识,提高献血知晓率,使更多公民自愿自觉地加入到无偿献血者队伍,为招募更多固定自愿无偿献血者提供保障。
3.4加强全员培训,提高全员素质。血站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决定着为献血者提供的服务质量[4]。2008年云浮市下属的两个基层血站取消,合并后,新进的工作人员较多,综合素质不均衡。针对以上情况,站领导斑子研究决定,组织全站员工进行系统的血站质量体系、职业道德、优质服务理念、礼仪、着装、专业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培训,尤其强化对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语言沟通技巧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并通过考核,使每一位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医务人员优良的素质,高超的技术水平、良好的服务质量,将使献血者感到温暖和亲切,感到行为的价值和意义被尊重,从而产生献血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因此,严格实行采血人员行为规范和语言规范,将促进人们积极参加献血和成为固定献血者。
3.5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优质服务。营造轻松、温馨、舒适的献血环境,采血车内要卫生、整洁,空间、光线和温度适宜。在献血休息室、采血室、献血车播放轻松愉快的音乐及开心搞笑的电视,缓解献血者的紧张心理;明确个体差异,针对不同的人群特点,进行面对面的、有目的、有针对性的无偿献血宣传和心理行为辅导,激发献血者的积极性,促进某些公民对无偿献血的理解、态度、信念及行为的转变[5],解除他们对无偿献血的担忧,增加献血者的勇气和信心,使其成为自愿固定的无偿献血者。
3.6加强与献血者的联系与沟通。献血者血液检测结果必须及时反馈给他们(短信、电话),对不合格的献血者做好解释,并嘱他们到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查,以后不用献血,对合格的献血者希望他们6个月后再来献血,邮寄生日卡、贺年卡等,重大节日发送祝福短信,成立固定无偿献血者协会,定期举办固定无偿献血者联谊会,每年组织Rh阴性献血者联谊活动,促使初次自愿无偿献血者成为固定无偿献血者。
总之,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发展的事业,只要宣传引导正确、社会各界理解与参与,不断制定针对性强、方式多样的招募策略,建立一支相对固定的低危献血者队伍是完全可以实现的,这也必将推动无偿献血活动的深入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清,周延风,高东英,献血者招募:从社会营销中获益[J].中国输血杂志,2007,20(3);179-180.
[2]方放,绍兴市街头献血人群献血认知服务需求调查分析[J].护理学报,2006,13(7);111-112.
[3]李玲,厉莉,段萍,人本位思想在整个无偿献血过程中的应用和影响[J].中国当代医药,2010,17(12);116-117.
[4]马海莉,昆明地区无偿献血者特征及满意度调查[J].临床输血与检验,2007,9(4);357-359.
天津市公民义务献血和血液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行公民义务献血,保证医疗用血,加强血液管理,确保血液质量,保护公民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之血或者血液,系指人的全血、成份血及未列入药品管理的血液制品。
第三条本市实行公民义务献血制度。献血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
提供和鼓励公民无偿献血。
第四条本市实行个人储血、家庭成员互助、单位集体互助、社会援助的用血制度。
第五条本市统一规划采血供血机构,统一管理血源,统一采血供血。
坚持科学用血,合理用血,节约用血。
第六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均有宣传和组织本单位、本地区公民义务献血的责任。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公民义务献血和血液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
第七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义务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设立公民义务献血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公民献血工作。
市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义务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献血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公民义务献血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民义务献血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义务献血事迹突出的个人,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公民献血
第九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年满十八周岁至五十周岁的女性公民,体格检查合格的,按照下列规定履行献血义务:
(一)本市常住的公民,按照献血计划每五年至十年献血一次;
(二)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地公民,按照献血计划,参加义务献血;
(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和驻津部队现役军人服役期间,按照献血计划献血一次。
第十条公民一次献血量为二百毫升,最高不得超过四百毫升。公民献血二百毫升计为献血一次。两次献血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
公民每次献血前,应当到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免费接受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献血。
第十一条有工作单位的公民义务献血,由所在单位组织进行;无工作单位的公民义务献血,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进行。
公民个人和外国人自愿献血的,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明献血。
第十二条公民义务献血后,发给规定的营养补助费和义务献血证;无偿献血的,发给无偿献血证。单位完成义务献血计划的,发给完成献血计划证书。
有工作单位的公民义务献血后,可以享受两日休假。休假期间,享受原规定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雇用他人代替完成本单位或者个人的献血计划指标。禁止以牟利为目的组织他人献血或者敲诈勒索献血人员。
第十四条本市建立无偿献血事业专项基金,用于报销无偿献血公民免费用血部分的血费和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费用,专款专用。
第三章公民用血
第十五条对已履行献血义务的公民,实行个人储血用血制度。公民医疗用血时,凭本人身份证和义务献血证或者无偿献血证用血。
第十六条对家庭成员已履行献血义务的公民,实行家庭成员互助用血制度。公民医疗用血时,凭家庭成员的义务献血证或者无偿献血证和户口簿用血。
第十七条对有工作单位的公民,实行工作单位集体互助用血制度。公民医疗用血时,凭所在单位上一年度完成献血计划证用血。但公民个人按照献血计划应当献血而拒不履行献血义务的除外。
第十八条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公民,实行社会援助用血制度。
(一)六十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和五十五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
(二)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均不符合献血条件的无工作单位的公民。
第十九条个人未献血,家庭成员也不能互助用血,其所在单位未完成上一年度献血计划,又不符合社会援助用血的公民医疗用血时,由其工作单位或者个人,交纳所用血量规定血价三倍的用血押金。在规定期限内,家庭成员或者所在单位完成献血的,退还押金;逾期未完成献血的,押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条符合献血条件,根据献血计划应当献血而拒不献血的公民,医疗用血时,按照用血量规定血价的三倍收费,费用自理。
第二十一条患者急救用血时,由医疗机构先行供血,后由患者家属或者所在单位按照本条例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抢救危重病人紧急用血时,如果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无法及时供血,医疗机构可以组织病人亲属或者其他公民自愿献血。该自愿献血应当视为义务献血。
第二十三条为保护国家、集体、他人财产和他人生命安全而负伤的人员,医疗用血时由医疗机构优惠保护用血。
第二十四条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医疗用血时,可以享受两倍无偿献血量的免费用血;其不享受公费或者劳保医疗待遇的家庭成员医疗用血时,可以享受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第二十五条本市无偿献血的公民,在外地诊病用血的,凭诊病地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用血收据,报销规定范围的用血费。
第二十六条外地患者在津医疗用血时,凭住所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献血证用血。不能提供献血证书的,到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献血办公室办理用血手续。
第二十七条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华侨和外国人在本市医疗用血时,凭本人身份证件,由医院供给所需血液。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公民凭证用血制度,建立健全用血登记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公民用血管理。
第四章采血和供血
第二十九条实行《采供血机构执行许可证》和《采供血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采血供血业务。
第三十条设置采血供血机构,必须按照本市统一规划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发给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各级采血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所需的血源,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安排。
第三十二条医疗、教学、科学研究等机构的教学、科学研究用血,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采血供血机构供血。
第三十三条采血供血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血液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血液检测试剂,保证供血质量。
第三十四条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因紧急情况从我市调出血液,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第三十五条采血供血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与外地调剂血源和血液;
(二)以营利为目的经营血液;
(三)采集不符合体格检查标准者的血液或者将不合格血液供给使用单位;
(四)将单采血浆供给医疗机构用于临床。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非指定的采血供血机构购血;
(二)擅自从事采血供血业务或者自采医疗用血;
(三)将单采血浆用于临床。
第五章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七条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市用血量制定年度献血计划。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献血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年度献血计划。
第三十八条市卫生行政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血液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
(二)对血液管理工作和血液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审批采血供血机构,颁发许可证;
(四)提出公民义务献血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审批与外地的血液调剂;
(六)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实施处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在本行政区履行前款的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职责。
第三十九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献血计划,完成献血任务,做好本单位公民用血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血液及其制品,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第四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实施公民义务献血和血液管理的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责令限期改正;
(三)没收违法所得和相关的血液及其制品;
(四)罚款;
(五)停业整顿;
(六)吊销许可证。
以上处罚可以单独或者合并使用。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罚款;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者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一)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采集、采购血液的,处以采血量血费的一倍至五倍罚款;
(二)单位或者个人雇用他人冒名顶替献血的,处以采血量血费的五倍至十倍罚款;
(三)单位未完成上一年度献血计划的,处以未完成计划献血量血费的二倍至五倍罚款。
第四十四条组织他人卖血从中牟利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视情节轻重,处以卖血量血费的十倍至二十倍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伪造献血证件或者献血记录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没收其伪造的证件或者记录,并处以伪造血量血费的一倍至十倍罚款。
第四十六条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医务人员在采血、供血、输血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八条有工作单位的公民拒不按照献血计划履行献血义务的,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市或者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处罚时,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卫生行政部门采取的控制措施必须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所指的家庭成员以户口簿登记为准。
第五十二条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
义务献血享受的权利⒈凡无偿献血者有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⒉献血者人格不受侮辱,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
一、转变一个观念,让无偿献血丰富教育系统道德内容。
1.无偿献血理念成为挽救他人生命的一种高尚行为
1998年10月1日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9年8月3日我市出台《市公民无偿献血暂行办法》,我省颁布《省献血条例》,无偿献血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对无偿献血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加快推进全区教育系统无偿献血工作,我区教育系统红十字会认真研究红十字宣传工作的新特点、新内容、新热点、新方式,利用教育局网页和校园网,发挥各校广播站、宣传画廊橱窗作用,借助专题讲座方式,积极宣传上述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从市红十字会和市中心血站领回《献血法规汇编》、《血液生理与献血知识》等一批批宣传材料,及时发到全区各学校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抓好无偿献血及相关医疗卫生知识的普及,定期张贴无偿献血光荣榜,激发了广大教职工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关注和参与热情。让师生员工知晓只要走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让脉搏一起跳动,就能在同一片蓝天下携手托起生命的绿洲,意识到无偿献血不仅有益身心健康,也是人与人之间爱心交流、相互扶助的文明体现,努力形成无偿献血利己利人、神圣光荣的行为理念。
2.无偿献血工作成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
我区教育红十字会一直将无偿献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成立了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无偿献血工作,明确要求各镇教育红十字会和各中小学,把此项工作当作打造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载体。我区广大教职工明确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是学校精神文明的具体表现,更是民族素质充分提高的表现,使无偿献血工作成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师德教育的重要组成。
二、确立两个定位,让无偿献血成为教育红十字会工作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