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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网络诈骗的方法(收集5篇)

时间: 2024-08-10 栏目:办公范文

对付网络诈骗的方法篇1

关健词:网络购物校园诈骗

二十一世纪,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购物也通过其自身的优越性走入了校园。网络购物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的黑手也伸向了网络购物。网络诈骗犯罪频发。怎样去通过各种手段去遏制和避免网络诈骗的发生成为我们不得不去思考的问题。

一.为什么网络诈骗如此猖狂

1.犯罪方法简单,可操作性强网络使人与人之间面对面交往的机会大大减少,使诈骗人虚构的事实更加逼近事实,隐瞒了事实的真相,从而使被害人易于上当受骗。

2.技术难题尚存,程序存在漏洞,安全性低,给网络诈骗者以可乘之机

程序漏洞的存在,不仅给原本就有诈骗倾向的人提供可乘之机,还可能诱发一些没有诈骗倾向的人产生诈骗意图,特别是在道德环境并不十分理想的网络虚拟世界。

3.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制度比如在网购如此火爆,各购物网站等相关厂商从中获取巨大利益的今天,只强调了交易流程,而把责任推卸得干干净净,一旦交易发生问题,消费者的权益肯定就会有不同程度的受损。

4.网民缺乏辨别信息真假的能力,盲目相信互联网上的信息有些招聘网站针对的就是是新手,比如刚毕业的大学生,这类人求职心切,最容易上当受骗,甚至卷入传销组织。还有些购物网站,利用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所谓的“一元秒杀”,基本上是愚弄消费者的,势必造成顾客盲目付款,结果造成严重损失。

二.网络购物诈骗手段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购物类诈骗:相关业务的网上办理(含网络购物)。

案例一:某同学在网上订机票,他按照网页提供的电话联系了对方,对方要求该同学到银行汇款300元。过几天我的同学又接到电话,再汇出4000元给对方。该同学警觉后,终止打款,钱物未受损失。

案例二:这个事情发生在我身边,同学在qq上留言,让我帮助汇款500元,我丝毫没有考虑,立刻汇款给同学,之后给同学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结果同学说没有给我发过信息,是qq中毒了。

案例三:还有一个同学在网上购买了一部手机,因对手机不满意,在淘宝网上联系退货、退款事宜,对方要求同学与客服联系,该同学在网上查找了客服电话,与对方取得联系,并按对方要求和指令在建设银行取款机上操作,其中一个环节要求输入卡上最后四位数,6448,事后又操作了一遍,输入数字2222,结果造成被骗金额近9千元。

三.网络诈骗的防范技巧:

1.强化法律和技术监督

对于危害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侵害网民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要通过技术手段和法律规范,双管齐下,坚决遏制诈骗行为的发生,对于网络诈骗者要予以严惩,给后人以警示。

2.加快推进网络实名制的建设

实施网络实名制可以规范网络空间、维护网络秩序、保障网民权益、打击网络犯罪,争取创建一个和谐、文明、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3.强化法制意识,提升网民的认识水平

网民在上网的过程中,要不断积累判断真伪网站的经验,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谨防各类中奖信息,网络诈骗虽然隐秘,但是只要不贪图便宜,不抱有侥幸心理,就一定可以戳穿其犯罪本质,免受其害。在网上购物时,尽量选择在大型的网上商城购物,在进行支付时,最好找那些支持中间支付平台的卖家,避免只通过银行汇款的支付方式。

4.增强网络道德规范的约束力

目前在网络技术较为发达的国家,通过道德与法的结合,把网络道德的内容以法律和道德条例的形式,对网络人提出遵守网络规范的要求。我们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明确网络道德规范,加大道德约束力。

对付网络诈骗的方法篇2

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介绍,近年来,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犯罪现象比较突出。不法分子设立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利用网络改号电话、“伪基站”设备等,通过拨打电话、发送手机短信,针对不特定群众,跨省、跨境大肆实施诈骗活动,受害者分布区域广,人数众多。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卡透支”“医保卡异常”“涉嫌违法犯罪”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设计骗局,花样百出,迷惑性强。诈骗一旦得手,往往给群众和被骗单位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诈骗数额上百万、千万的案件已不鲜见,甚至已经出现了诈骗数额上亿元的案件。有的企业被骗巨额资金导致破产倒闭,有的普通群众被骗走“养老钱”“救命钱”,导致轻生自杀。

此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还滋生了灰色产业链,诱发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银行卡、非法开办“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等大量上下游关联违法犯罪。由于此类犯罪空间跨度大,犯罪链条长,组织化色彩明显,犯罪手段及过程具有远程非接触性的隐蔽特征,且被骗赃款一般流往境外,给司法机关的破案工作和追赃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李睿懿介绍,此次的九个案例,共同特点是诈骗数额大、涉及地域广、被害人数多、犯罪手段多样,具有较强的典型性、代表性。既有东部沿海地区的案件,也有中西部地区的案件;既有较为传统的电视节目中奖诈骗、冒充QQ好友诈骗,也有新近出现的谎称推荐优质股票诈骗、考试改分诈骗;既有在境内实施诈骗的,也有在境外设立诈骗窝点的;既有针对境内人员行骗的,也有针对境外人员行骗的。案例之一:虚构推荐优质股票

在江西省,周文强通过中介注册成立公司,招聘50余人,下设“客服部”“业务部”“操盘部”等部门,分工负责实施诈骗活动。其中“客服部”负责群发短信、接听股民电话、统计股民资料;“业务部”负责电话回访股民,以“公司能调动大量资金操纵股市”“有实力拉升股票”“保证客户有高收益”等为诱饵,骗取股民交纳数千元不等的“会员费”“提成费”;“操盘部”由所谓的“专业老师”和“专业老师助理”负责“指导”已缴纳“会员费”的客户购买股票,并安抚因遭受损失而投诉的客户,避免报案。

自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不到一年的时间,该犯罪团伙共骗取344名被害人钱款共计376万余元。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周文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同时对其他十余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案例之二:推销假冒保健产品

在河北省,谢怀丰、谢怀骋二人从网络上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聘用多人冒充中国老年协会、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员,以“促销”“中奖”为诱饵,向一些老年人电话推销无保健品标志、未经卫生许可登记的所谓“保健产品”,累计达3000余人次,涉及全国20多个省份,骗得钱款高达188万余元。

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谢怀丰、谢怀骋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对其他十余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案例之三:发送“医保卡出现异常”虚假信息

在福建省,被告人吴金龙等人在老挝万象设立诈骗窝点,通过网络电话向中国大陆各省市固定电话用户群发语音信息,谎称“医保卡出现异常”。待被害人回拨时,由冒充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团伙成员谎称被害人医保卡涉嫌盗刷违禁药品,随后由冒充公安人员的团伙成员使用预先更改好的“公安局号码”(来电显示为被害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对外公布的号码)骗取被害人信任,套取个人信息,谎称被害人银行账户存在安全问题。随后再由冒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团伙成员要求被害人将银行卡内的存款转到指定账户进行“资金清查比对”。吴金龙参与诈骗犯罪数额高达1019万余元。

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吴金龙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对其他十余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案例之四:假冒QQ好友诈骗

2014年8月至11月,同样在福建省,被告人罗仁成、罗仁胜利用在互联网上盗取的QQ号码或者将其申请的QQ号码信息更改为被害人亲属的QQ信息等方式,冒充被害人亲属的身份,以“亲友出车祸急需借钱救治”等理由,诱骗被害人汇款至其指定账户。罗仁成、罗仁胜用此种手段实施诈骗二起,骗得金额共计65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仁成、罗仁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QQ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罗仁胜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还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据此以诈骗罪判处罗仁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以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罗仁胜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态势疯狂:一人竟被多个团伙骗了4次

虽然我国对电信诈骗进行严厉打击,但骗子们并未因此销声匿迹,一方面“中大奖”“手续费”等传统诈骗招数依旧猖獗,让不少老年人的血汗钱化为乌有;另一方面,骗子们的诈骗手法也不断翻新,与“微信”“二胎”等相关的电信诈骗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

据媒体3月初报道,日前香港警方接获了一宗假冒内地官员的电话诈骗案,事主共损失约4900万元人民币。警方透露,事主为一名53岁香港本地男子。去年10月20日,他接获自称为速递公司职员的来电,指事主寄出的包裹藏有虚假文件。其后,骗徒将电话转至自称为内地执法机关人员的同伙,对方指控事主涉嫌清洗黑钱,要求事主到内地开立一银行户口,再将款项存入该户口作扣押以证清白。事主按指示先后共存款约4900万元。事主于今年2月19日开始与骗子失去联络,怀疑受骗后于3月4日向警方报案。

最近,昆明市公安局则公布了一起“奇葩”诈骗案:80多岁的老人被骗4次后才报警,正规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竟倒卖客户信息、骗子的手机号被泄露后也常接到诈骗电话。

在这起案件中,昆明市民王大爷先是接到上海一家“收藏拍卖公司”的电话,称要以100多万元收购其收藏的工艺品,但需要支付手续费。不久老人收到了一份快递来的小礼品,就以货到付款的方式支付了7万元“手续费”,但后来对方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

此后的3个月老人又3次被同样手段诈骗,先后4次共被骗走了42万元。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刑侦大队警察杨碧波介绍,警方侦破案件后抓获了盘踞在上海的王亮亮(化名)犯罪团伙。但侦查后发现,王大爷被骗了4次,只有1次是王亮亮团伙所为。“我们又对多名受害者进行了调查,没有哪个受害者是只被一个团伙诈骗的。”他认为,这足以说明电信诈骗之疯狂、后果之严重。

昆明市公安局破获的这起诈骗案中隐藏着明显的利益链,其顶端就是公民信息的售卖者韩某。作为上海一家宅急送公司的工作人员,他利用职务之便,从宅急送客户资料里选择有电视购物习惯或喜欢购买收藏品的人,并把名单提供给王亮亮团伙。“韩某也是整个诈骗团伙的组织者,从团伙诈骗的钱中分成75%。”办案警官说。

除了使用这些信息,王亮亮团伙还从网络上以1元1条的价格购买公民信息,同时又把韩某提供的公民信息再转手倒卖给另外一个诈骗团伙。

可笑的是,为了反侦查,王亮亮团伙在快递单收件人一栏填的都是自己成员的电话,“结果,这些成员之后就经常接到其他诈骗公司的电话。”

办案警官说:“说明他们作为快递单上的收件人,自己的信息也被物流公司拿去卖给了其他诈骗团伙。”

此外,云南省发生的多起“生二胎补贴”诈骗中,接到诈骗电话的人都确实刚刚生育了二孩,说明他们的信息也被泄露了。

电信诈骗与公民信息泄露密切相关已为公众熟知,但是,公民信息泄露的随意和严重程度仍足以令人吃惊。

“电信诈骗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犯罪,牵涉到方方面面。”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文杰分析,这就是公安部打击电信诈骗的专项行动要联合22家成员单位共同进行的原因。比如,诈骗团伙往往有多个非实名金融账户,这牵涉到银行;诈骗团伙拨打电话要用到网络电话、“移动座机”、非实名电话卡等,这牵涉到电信企业;诈骗对象的选择则依赖于公民信息,这涉及掌握了大量公民信息的物流公司、商场、电信运营商等。防不胜防:新诈骗招数紧随社会热点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涉嫌洗钱”“医保、社保异常”“解除分期付款”等常见手法外,电信诈骗团伙正紧跟新政策和社会热点,不断“推陈出新”,一些新的诈骗手段不断出现。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微信,至少出现了以下几种与微信有关的诈骗方式。

一是伪装身份诈骗。犯罪分子利用微信“附近的人”查看周围朋友情况,伪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骗取感情和信任后,随即以资金紧张、家人有难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二是代购诈骗。犯罪分子在微信圈假冒正规微商,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等拿到货款后就人间蒸发。

三是爱心传递诈骗。犯罪分子将虚构的寻人、扶困等内容以“爱心传递”的方式在朋友圈,不少善良网民都会转发,其实里面所留联系方式绝大多数为外地号码,打过去不是吸费电话就是通讯诈骗。

四是点赞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商家“点赞有奖”信息,要求参与者将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发至微信平台,一旦商家套取完足够的个人信息后,即以“手续费”“公证费”“保证金”等形式实施诈骗。

五是利用公众账号诈骗。犯罪分子盗取商家公众账号后,“诚招网络兼职,帮助淘宝卖家刷信誉,可从中赚取佣金”等推送消息。受害人信以为真,遂按照对方要求多次购物刷信誉,后发现上当受骗。

上文提到的“生二胎补贴”诈骗中,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破获一起以“生二孩领取国家补贴”为由的诈骗案。骗子称刚生完二胎的家庭可以领计生补贴,但要到自动柜员机上进行验证,受害人按照提示“验证”后即被骗数千元。此外,还出现了二维码等诈骗方式,受害人一旦扫描了二维码,手机就会被植入木马病毒。新的动向:诈骗对象转向年轻白领

随着警方对于电信诈骗打击力度的加强,电信诈骗的方式、技术也在不断更新。从一开始的短信诈骗、刮刮卡中奖诈骗到利用网页种木马,随后是利用任意显电话,再到网页和电话混合型,最后发展到目前的移动端诈骗。

“您的手机银行即将失效,点击进行认证。”2月22日下午1点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某金融公司任职的戴小姐接到了一条“95588”发来的短信,提醒她进行手机银行更新。因为手机显示为“95588”发来的短信,与此前的消费提醒短信在一个短信页面内,戴小姐毫不怀疑有诈,直接点击链接。“页面也和真的工行网银一样,我按照要求输入卡号、密码、还有验证码。”

输入信息后,等来的不是升级成功的提示,而是疯狂的转账短信。“我连续输了三次验证码,后来发现卡内余额近20万元分三次被转走了。”

“从报警情况看,骗子应该是使用了最新的伪基站模拟出任意短号,比如模拟工商银行官方客服号码95588,手机显示短信时甚至与正规银行短信放在同一个对话框内,十分具有迷惑性。”浦东公安分局陆家嘴治安派出所所长张翼飞介绍,过去诈骗短信显示多有前缀,比如“02195588”,经过广泛的防骗宣传后,不少市民都已经知晓。“新的短号让不少白领都信以为真,点击虚假钓鱼链接后,骗子就能轻易获得被害人输入的银行卡号、密码及相关验证信息,从而完成盗刷。”

通过梳理接报信息,浦东警方意外发现,多名被害人均为陆家嘴高学历的年轻白领,70后占比约60%。他们普遍对网络十分熟悉,尤其是网银及手机银行。没想到,就是因为这一特点,反而成为骗子下手的重点。“年纪大的一般不会使用网银,我们发现通过手机银行、网银被骗的被害人中,不乏高学历、高智商的金领。”张翼飞说。

以往的电信诈骗中,老年人是主要目标;而最新骗术频频对准年轻人,70后、80后、90后成为重灾区。“老年人上当受骗一般是短信和电话诈骗,经过大力度的宣传,老年人的警惕性也在提高。反倒是年轻人警惕性不高,容易上当。”而这也和年轻人的消费特点有关,年轻人习惯于使用网络和手机,开通网银和手机银行的比例很高,对骗术的警惕性又不高,而新型骗术就对准这一特点,从网络下手,年轻人稍一疏忽就会上当。

对付网络诈骗的方法篇3

1月20日,腾讯首次《雷霆行动网络黑色产业链年度报告》,解密网络黑产新动向,同时还联合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公布2014年度腾讯雷霆行动联合警方打击网络黑产的十大案例。据腾讯互联网犯罪研究中心秘书长、安全管理部总经理朱劲松透露,腾讯雷霆行动是专项打击网络诈骗、色情、恶意信息的专项行动,通过开放黑产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能力,与全国警方和互联网合作伙伴建立多层次联动机制,全方位打击网络黑色产业链。

数读2014网络黑产

所谓网络黑色产业链,就是指以计算机网络为工具,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实施的以盈利为目的、有组织、分工明确的团伙式犯罪行为,主要可以分为技术类、社工类和涉黄涉非类三大类型。

腾讯各大安全平台提供的大数据显示,2014年网络黑产来势汹汹,全国日均54万部手机中毒,支付类病毒增长迅猛;网络社工类欺诈以广东发案量最大,男性及90后最好骗;四成恶意网站以的幌子行骗。

疯狂病毒:日均54万手机中毒,支付病毒猛增,绝大多数病毒都是针对安卓系统进行攻击。2014年移动端新增支付病毒包为13.7万个,共有1562万个移动设备被感染,通过支付类病毒感染用户移动设备,获取用户个人信息,进而控制手机、拦截短信验证码,以盗取财产,已成为网络黑产的新趋势。电子市场和手机论坛依然是支付病毒的主要传播渠道。

社工欺诈:广东举报最多,男性及90后最易上当。社工类欺诈是目前网络黑产的主要形式,所谓社工类欺诈,就是指利用受害者的信任、好奇心和贪婪等心理弱点,以冒充熟人或博取同情等社会工程学的方式进行网络诈骗和敲诈。2014年网络社工类欺诈举报主要可分为两大类:通过钓鱼链接盗取社交聊天账号,以及盗号后冒充好友实施诈骗,两项举报合计超过四成,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征:多发生在移动端,占比达八成;男人比女人更易上当;90后上当受骗比例最高;财务人员、海外用户、游戏用户是骗子紧盯的三大人群。

色情陷阱:四成恶意网站为涉黄网站。2014年新增的恶意网站中,恶意和色情欺诈类网站占比超过四成,显示大量恶意网站都打着色情的幌子,实则对用户个人信息和金融财产进行侵害。此外,虚假网站占比两成,虚假销售网站和恶意木马网站共占比两成。

网络黑产新变化

《雷霆行动网络黑色产业链年度报告》通过分析腾讯各大安全平台的大数据后指出,2014年网络黑色产业链主要呈现以下三个变化:

一是网络黑产已经从过去的黑客攻击模式转化成为犯罪分子的敛财工具和商业竞争手段,呈现出明显的集团化、产业化趋势。通过盗取多个网站数据库,获取网民个人信息和银行卡资料已成为黑产人员的惯用招数。

二是网络黑产人员更倾向于对手机进行攻击。2014年全国有接近两亿的手机用户感染病毒,日均54万手机中毒,这个数字比2013年几乎翻了一番。其中,利用伪基站发送诈骗短信,诱导用户下载和安装木马病毒,是2014年网络黑产团伙最爱用的犯罪手法之一。

三是随着大量网站数据库被盗取,越来越多网络犯罪分子倾向于在掌握网民个人信息后,以冒充熟人或博取同情等精准式诈骗场景对受害人进行欺诈。据雷霆行动大数据分析,此类网络诈骗人员主要分布在广西、广东、海南和福建等重点区域。

“雷霆“在行动

腾讯雷霆行动开展一年来,通过收集大量的网民举报,为深圳、北京、江苏、重庆、广西、浙江、山东等多地警方提供了强有力的线索,帮助警方破案。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邓宏敏肯定了雷霆行动一年来的打击成果。2014年,腾讯针对各平台上的网络黑色产业链进行重拳打击,累计封停打击违规公众账号8.5万个,拦截各类恶意营销广告、恶意链接500万个。在打击网络色情上,处置LBS服务3000万次,删除色情和招嫖类信息500万条。后台数据显示,日均诈骗次数下降80%,欺诈类投诉较年初下降66%。

针对日益猖獗的网络诈骗和黑色链条,腾讯公司全面升级各安全平台。升级后的“安全云库”囊括了全球最大的风险URL网址数据库、全国最大的活跃电话号码库,以及全国首个恶意诈骗银行账号黑名单数据库。通过与“黑人库”和“高危群体库”两大黑产数据库结合,及时锁定网络黑产犯罪团伙,建成连接警方、金融机构、电子商务、运营商和安全厂商等多方平台的安全产业链。

链接:

网络黑产典型案例

作为雷霆行动一年来打击网络黑产的成果,腾讯公司与公安部从联合打击的200余起案例中,精选出“十大网络黑产典型案例”对外。

对付网络诈骗的方法篇4

一、“网络碰瓷的定义与主要表现形式

(一)“网络碰瓷的定义

根据“碰瓷的原意和网络上碰瓷行为的特性,笔者认为,可以将“网络碰瓷定义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网购购物中故意制造各种卖家履行瑕疵而骗取或勒索网店店主或其他网购参与者钱财的行为。

(二)“网络碰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瓷的表现形式

当前出现在网购过程中主要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恶意退款

网购平台一般都要求卖家预先交纳一定的交易违约金,并设有自动赔付条款,当卖家在交易过程中出现某些违约行为时,网购平台会自动将相应的违约金赔付买家。比如淘宝商城规定:买家拍下物品并付款,商家必须在72小时内发货,否则买家可在交易生成后申请缺货退款,并获得实付价格的30%的违约金。行为人利用这些规定此为业进行牟利,比如采取春节快递业放假期间购物、故意购买卖家无法提供的商品等方式骗取违约金。

2.恶意差评

网店卖家的信誉是买家选择购买其货物的重要参考。网店的信誉就是通过获得买家的好评来获得的。在以信誉为生命的网络市场中,卖家都在尽力维护者每一位消费者。行为人将现实中的讹诈手段转向网络,利用网店卖家破财免灾的心理,故意以“差评为要挟,勒索网店买家给予金钱、财物等,否则就给予差评。更有甚者进行“团队作战,如果卖家不妥协,或者不重视单个差评,他们就连番上阵,给出多个差评,让卖家不得不妥协。

3.骗取运费险

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退货运费险来降低网络买卖双方因退货而造成的运费损失。一般退货运费险分针对买家和卖家两种。针对买家的退货运费险是指买家在购买商品时投保退货运费险,若发生退货,保险公司赔付买家一定金额的运费。运费险本是为了给买家一个售后保障的服务,但有些人却利用退货运费险保险金与实际运费之间的差额来获取利益,比如实际运费是6元,但投保10元的运费险,这样一笔交易就赚取4元差额。还有的在同一家店分别下多个订单,并分别购买运费险,收到货物后分别申请退款,但只用一个快递寄回,以此获取多笔运费险。

二、对“网络碰瓷进行刑法规制的必要性

(一)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1.损害了网购参与方的利益

“网络碰瓷直接受害者是卖家和运费险的保险人。对卖家而言,遭遇碰瓷不仅损害其商业信誉,更直接损害了其经济利益。早在2010年的调查中就显示,有七成网店店主称遭遇“职业差评师恶意差评。对于骗取运费险的行为,显然也侵害了保险人的利益。

2.扰乱了网络市场的健康发展

“网络碰瓷行为在损害了多方利益的同时,也扰乱了网络市场的秩序,不利于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和仍处在快速发展阶段的互联网网络市场的发展。

(二)现有法律规制措施的不足

有人认为,“网络碰瓷属于传统民法调整的范围,可以通过民法中的不当得利、追究合同违约责任等方式来解决。笔者认为,网上交易的特征决定了对“网络碰瓷行为采取民事救济不能彻底维护受害者利益。网购的整个交易过程都通过网络进行,对交易对方的信用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无法做出可靠的判断,行为人难找到,证据难掌握,责任难认定,赔偿难落实,这就为受害者通过民事救济方式进行维权增加了难度。而且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发生此类事件到底应有哪个部门处理,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北京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林亚呼吁,中国已有5万亿的网络消费规模,到了必须依靠法律而不是仅靠道德支撑的重要关口。

三、“网络碰瓷的刑法规制

笔者认为,“网络碰瓷包含在网络犯罪行为中。我国刑法规定的网络犯罪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网络犯罪,也称以计算机为对象型网络犯罪;第二类是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其他网络犯罪,也称以计算机为工具型网络犯罪。“网络碰瓷仅仅是以网络作为工具加以利用,属于传统犯罪手段的改变,是传统犯罪在网络空间的延伸,其最终实现行为目的,往往还需要在现实空间进行其他行为予以连接和继续。所以“网络碰瓷所以涉及的具体行为,应属于第二类网络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287条的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据此,笔者认为,就前述“网络碰瓷的具体表现形式中的行为,如果达到一定的危害程度,均可通过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一)对于恶意退款,可能构成盗窃罪或合同诈骗罪

1.盗窃罪。以恶意退款为业的“职业退款师网购的目的是通过购买的行为来达到骗取违约金的目的。因为其利用的是网购平台设置额自动赔付规则,所以发生这种行为时卖家是不知情的。符合盗窃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表现形式。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盗窃罪的最新认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单处罚金。所以,恶意退款行为即使每一次获取的数额较小,但次数较多或总额达到了盗窃罪的量刑起点,就构成了盗窃罪。

2.合同诈骗罪。网购中,当买家在卖家店铺中拍下某一商品并付款后即成立一份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以数据电文形式成立的合同。如果恶意退款,其行为方式是通过先支付货款,待收到货物后又以退货为幌子骗取回货款,以达到钱、财两占的目的,该类行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224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恶意退货行为,其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卖家的货物,而不是真正购买商品,在网上买下商品只是其实施合同诈骗的手段,可以纳入《刑法》第224条列举的合同诈骗罪中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情形。

此外,如果恶意退货除了非法占有财物以外,又实施了恶意差评或骗取运费险的行为,可能涉及牵连犯或数个单独犯罪的情形,将在下文论述。

(二)对于恶意差评行为,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该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迫使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以恶意差评为业的“恶意差评师是在收到购买货物后,采用无条件退货或制造退货理由后,利用卖家怕因差评而影响信誉的心理,以此要挟卖家,获取一定的钱财,以此为业,符合敲诈勒索罪中行为人实施的是威胁行为,被害人交付财物是因为行为人实施的威胁行为使其产生了恐惧心理,从而处分财产的表现形式。

《刑法修正案(八)》明确了多次敲诈勒索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不论数额,都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骗取运费险的行为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此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仅限于被保险人、投保人和受益人。网购中的运费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般均为买家。以骗取运费险为业的“骗取运费险师在网购过程中投保运费险,然后故意进行退货,产生了原本不需要的快递运输费用,属于故意制造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符合我国《刑法》第198条第1款规定的第4种情形,即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所以,以骗取运费运费险为业的行为人,如果累计骗取保险金的数额较大,达到量刑起点,就构成保险诈骗罪。

(四)罪数的认定

在“网络碰瓷行为中,有可能涉到同一行为人在整个网购过程中触犯数个罪行的问题,比如恶意差评获取钱财的同时又骗取运费险,如果以此为业,从犯罪构成要件来讲,就构成敲诈勒索罪和保险诈骗罪。又如为了达到骗取运费险的目的,故意损坏货物制造退货条件的情形下,有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对这些情形进行罪数的认定。

1.择一重罪论处

如果为了恶意差评而故意制造退货理由,如故意毁坏货物,然后以此为退货理由,进而差评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符合刑法中关于对牵连犯的定义,即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和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根据刑法对牵连犯的择一重罪论处的一般原则,按照两者中罪行较重的进行定罪处罚。

2.数罪并罚

如果行为人以获取运费险保险金为目的,而故意人为制造退货理由,骗取保险金的。此种情形下,是根据牵连犯的一般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定罪处罚,还是数罪并罚?笔者认为,根据《刑法》第198条第2款的规定,犯有保险诈骗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所以,此时应该按照合同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并处。同理,在恶意退货的同时又骗取运费险的,也应按照敲诈勒索罪和保险诈骗罪两罪并罚。

对付网络诈骗的方法篇5

2011年,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发展,带动了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增长速度。根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根据iResearch艾瑞咨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支付行业互联网支付业务交易规模达到22038亿元,同比增长118.省略诈骗,但支付宝都没有认真处理、及时进行维护或暂时断开的即时到账业务。结果是,越来越多的人还在继续被骗。像小萧一样被骗的用户在网上组建了众多QQ群,希望团结起来维权,讨个说法。

小萧气愤地向记者表示:支付宝没有我的密码确认,就把我的钱转给了他们的合作商家,是不是合作诈骗,是不是有帮凶嫌疑?如果所有支付宝上的钱支付前都经过用户支付密码确认,就不会被骗。客户的钱是从银行网银、密码确认、支付宝最后到网龙游戏账户,这是不是支付宝的漏洞?

支付宝为与其有合作关系的客户提供即时到账,但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未经用户确认把账户资金即时划款到其他网站,极易被木马利用来行骗,这个问题已经存在好几年了,支付宝却没有去理会这漏洞。不将这个交易漏洞弥补,使得更多人上当受骗。

这么多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将有谁来弥补?谁来维护他们的权益?这是记者思考的问题,更是那些血汗钱被骗的人在一个个不眠之夜渴望回答却慢慢由愤怒到疑惑到绝望的问题。

显然,支付宝摆脱不了顾忌自己跟虚拟商品商家的利益而间接损害支付宝用户利益的嫌疑。

客观的说,支付宝确实存在着不作为的动机:一个动机是为了保持规模扩张,与其合作的商业网站、企业都将是支付宝大客户。支付宝未来的规模和实力直接关系到以后在各种业务展开时和各大银行谈判的筹码问题,而目前,支付宝的谈判资本还不是很充足。

一个动机是为了自身经济利益,即盈利。支付宝的盈利模式比较单一,用户使用支付宝超过免费限额的时候收取手续费,合作的企业客户肯定是支付宝手续费获利的一大来源。还有一项应该是常驻资金的利息。当然,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受银监会的监管,更多金融投资业务还无法涉及,但是,这些资金以存款的形式保存在银行,银行按协议要支付它利息,一亿元的资金一年的利息就几百万。

或许正是以上种种原因,让支付宝更多考虑自己跟合作商家的利益,放慢了为普通消费者维权的步伐。据悉,类似的情况其实还发生在另一家第三方支付平台汇付天下身上,只不过汇付天下在处理退款时较为主动。

支付欺诈维权难

已经不容忽视的客观事实是,今天大大小小的网上支付欺诈事件越来越多,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却滞后了,各种各样的空子、漏洞被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受骗后,要想通过可信赖的渠道和方式讨回公道,一个字,难。

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被骗的消费者,在维权时,往往像皮球被各方相关机构或责任人踢来踢去。诚信和正义感,似乎已像北京的新鲜空气一样稀少。

在上述案例中,公安部门不会直接受理,消费者求助支付宝相关部门,支付宝推脱给规则和木马病毒;而网龙公司则表示被诈骗客户如果要退回款项,需要提供当地公安网监部门的协查函方可办理;消费者咨询当地的网监部门,网监部门的答复是,协查函只能由当地的公安机关发函给网龙公司所在地的福州市公安部门,不能直接对网龙公司发协查函――事实上,协查函作为一种沟通性公文,本身并不能证明整个案件的真实性,所以网龙公司要求提供协查函的要求,除了增大受害者维权难度之外,并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本次事件。

小萧告诉记者,在他所知道的两个QQ群里400多位受骗者中,按照网龙公司的流程索款的,无一人成功。

另一位胡女士的受骗经历更是让人无语。胡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0月19号在支付宝上还信用卡,当时显示是次日到账,可是到直到周六查询还没有到账。胡女士在支付宝首页上没有找到客服电话,

于是就在百度上查找,结果百度第一条电话打过去后按照他们的提示说其账户被冻结了,需要解冻,胡女士当时想支付宝这么大的平台客服在百度首页不可能有假,就相信了,然后在银行自助机上来回操作,结果被套进去17000元。

在百度上搜索的支付宝客服电话竟然是一个骗子公司电话,胡女士谎乱之余要求支付宝客服报案,支付宝方面说他们报案公安不管,让其自己报案。胡女士反映,当时,该骗子电话竟然还可以打通,还在继续打着支付宝的名义行骗。胡女士想不通,支付宝是否不顾客户的资金安全,这么大平台难道不关注自己的客服在百度这么重要的信息渠道上被修改成别人的电话吗?

至今,胡女士还没收回被骗资金。公安部门目前在处理复杂的网络欺诈案件时,还缺少更多的法律法规支撑,缺少职责界定、办案经验和部门支持,缺少合理的流程,缺少足够的重视,而涉及的相关企业,更缺乏帮消费者维权的诚意。此前还曾有众多淘宝卖家声称他们在使用阿里妈妈淘宝客的推广服务时,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被阿里妈妈自动设置了佣金而蒙受损失。这样的情况,公安部门一般不予处理,淘宝相关部门也没有承担责任认真处理。

那些涉及金额较小的欺诈事件,维权时更是难上加难。比如,有消费者在使用财付通充值Q币或者用网银为财付通充值时,遭遇钱花掉了却没充值成功的情况,此类事件发生后,大多数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

提高防范意识

在维权如此艰难的情况下,消费者只能首先从自己做起,提高防范意识。

不法分子往往通过购物网站,以木马、假链接的形式或是直接以真实的独立域名网站进行诈骗。表现形式主要以网购低价诱骗、网络钓鱼、订票网站诈骗、团购网站诈骗以及网络中奖诈骗等方式为主。消费者一旦点击对方提供的此类网站并产生了支付购买行为最终就难免财物两空。

支付平台的一些规则设定也增加了被骗的风险,增加了维权难度。比如,很多非淘宝的外部商城可以跳过支付宝来对接网购者的网银。用户跳转网银支付的时候会产生一个虚拟的公共账户。这个虚拟账户是诈骗得以实现的关键。如果用户跳转到通过“钓鱼”网站来支付,虽然输入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密码,但这些过程都是虚假的,实际上并不是登录在自己的支付宝,通过这个虚拟账户完成了交易。用户网银的资金将直接被钓鱼网站的账户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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