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落实政府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防治结合注重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三)工作目标从年开始。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年,全市建成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服务。具体目标是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城市居民比例达到90%以上;社区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达到35%以上;以家庭为单位,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社区内高血压、糖尿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管理率达75%;社区残疾人康复指导管理率达到70%辖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日常监督和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独立法人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业务上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对由医院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经营管理由医院负责,业务上接受市卫生局的统一管理,实行“院办局管”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分工协作关系。将现由地段医疗机构承担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功能逐步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逐步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为常见病、多发病的首诊服务的承担者和一般慢性病的管理者。
(三)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编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市编办会同财政、人事部门核定。原则上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并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的比例,目前按1∶1标准配备,其他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数的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首先从卫生机构现有人员编制中调剂解决,同时相应核销有关机构的编制。
(四)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社会公益性单位。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原则,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要求,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把社区卫生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作为其收入考核的基本依据,不得与其服务收入直接挂钩。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自主用人制度,相关人员的职称评定享有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等待遇。
(五)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依法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卫生部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基础设施、基本设备配置、人员配备、内部管理等方面实行标准化建设。统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识、用药目录、服务价格等。不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及时调整退出,确保社区卫生服务质量。
三、完善职能。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单纯的医疗型机构发展。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方式,建立社区家庭健康管理责任制,落实全科医生分片管理措施,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团队式服务为主要服务模式,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的综合性健康管理与服务。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施干预措施,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的监测和规范化管理;提供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疾病的诊疗及护理;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学技术指导,开展残障、智障、疾病恢复期康复治疗等服务。
(二)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以及转诊和康复医疗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专业人员,对社区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应用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的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要拓展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保证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落实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批准可以根据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不同层次的专科保健服务以及家庭护理、老年关怀等延伸性卫生服务。
四、提高素质,增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一)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科教育,充分利用卫生学校教学培训基地的有利条件,积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和护士,适应社区卫生服务的需要。
(二)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根据社区卫生服务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具有本科学历和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充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城区大中型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特别是具有中、高级卫生技术职称的人员,经过全科医学培训后补充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社区卫生服务。通过学历教育、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等,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服务能力和岗位技能。分批对社区医务人员开展全科医学岗位培训,所需经费由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年前,全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相应的岗位执业要求。
(三)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政府举办的大中型医院应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定点技术协作关系,有计划地安排中高级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坐诊、传技带教,进行技术指导、咨询,举办讲座;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和培训,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城市大中型医院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必须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1年以上。建立政府举办的城市二级以上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交流培训机制。城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要组织具有高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要定期到定点技术指导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减免进修费用。
(四)吸引和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资格考试参加高级职称量化评审时,可适当加分。鼓励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的离退休专家、教授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应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待遇不变,卫生行政部门应准予执业备案。对经过批准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中级职称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由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五、强化管理,建立科学运行机制
(一)依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按照《城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城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审批注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
(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公示和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社区居民满意度、社区居民健康指标等纳入考核范围,进行综合评价,作为政府核拨补助经费的依据。
(三)规范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及价格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医疗服务项目规范。
(四)建设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逐步建立统一的数字化社区健康档案系统、社区公共卫生管理系统和社区卫生工作评价系统。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家庭、社区、医院和管理部门信息互动共享。
(五)采取多种措施降低社区居民医药卫生服务费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社区居民实行医药卫生服务费用减免政策。逐步扩大减免范围。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确保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要,积极推广适宜技术和药物,降低居民医药费用。采取得力措施,减少药品流通中间环节,进一步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销售药品的实际加成率。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积极开展医药分开试点,降低药品费用。
(六)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的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收支运行监管机制。确保各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六、落实政策。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一)建立以政府为主的投入补偿机制。中央、省补助主要用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基本医疗等从年开始,市财政按城区居住人口每人每年4元的标准补助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市政府补助主要用于社区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各地要按《城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城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3年内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3年后,市政府补助经费转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人员培训补助经费。因政策原因造成的基本医疗服务亏损,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政府委托的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基本医疗服务,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补助。油田社区卫生服务地方配套补助经费,油田公共卫生职能还未完全剥离的情况下,其经费的落实,按现行体制对待。
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范围。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财政给予补助
(三)充分发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促进作用。劳动保障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起付线按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的同等级医院起付标准降低20%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付比例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建立社区慢性病费用控制与效果管理机制,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慢性病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管理,个人自付比例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病人设立家庭病床,符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根据需要及时调整社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和用药范围,推动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社保机构应及时结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垫付的医保病人费用。
七、加强领导,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
(一)切实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加强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研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的问题,加强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工作的组织指导。城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城区卫生服务的日常工作。
这次全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全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促进社区卫生工作加快发展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积极推进和谐黄石建设。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一直非常重视。会前,振有书记亲自深入社区进行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对社区卫生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等一会,振有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社区卫生工作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市上下务必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得到较大发展,并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尤其是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要给予充分肯定:一是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立。我市社区卫生工作从2000年开始起步,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建成6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54家,全面完成区域卫生规划中的设置目标;社区卫生覆盖城市居民比例达到95%以上。二是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渠道增加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投入。近年来,市财政投入110多万元,进一步加强了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医疗设备等设施建设;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积极促进各级政府增加投入,全市累计投入达560多万元,社区卫生服务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硬件上基本做到了“6个1”,即业务用房使用面积达到100平方米、有1台电脑、1台彩电、1台冰箱、1部电话和1套冷链包。同时,采取市场办法,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在我市已建成的60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民营主办的有14家,占23%,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竞争格局。三是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能力不断增强。我市社区卫生工作坚持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积极开展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训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一般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为主的系列服务,社区卫生的综合服务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2002年开始创建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以来,四个城区均通过验收,被评为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黄石港区、西塞山区、铁山区还分别获得了湖北省中医药服务示范区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卫生系统同志们的智慧和汗水。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付出艰辛劳动、作出积极贡献的广大卫生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还面临着一些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是租赁业务用房,运行成本较高,部分机构卫生器械设备不足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制约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二是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全科医生比较缺乏,绝大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高级职称的医生较少,不能完全满足服务需要。三是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目前我市社区卫生服务资源还较短缺,综合服务功能还不够完善,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任务还不能落实到位等。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管理不力、认识不足的原因。各城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城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全市上下尤其是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社区卫生机构建设,着力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推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我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目标是: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城市居民比例达到98%以上;社区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达到30%以上;以家庭为单位,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社区内高血压、糖尿病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管理率达到70%;辖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围绕便民利民,优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关键是要优化布局,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低水平、广覆盖、高效率”的服务网络。一是要统筹规划,优化布局。要坚持政府主导、便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原则上按5—10万居住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1万人以上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来布点。对此,要逐区、逐个街道(办事处)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规模和组建办法,既要确保覆盖到位,又要防止重复建设。二是要加大现有社区卫生资源的整合力度,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同利用盘活现有存量资源结合起来,切实加大对社区内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门诊部、卫生所等的重组或改造力度,力争能改建的不新建,能转型的不新增。从2007年起,只要没有突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的机构数目,各区政府创办的一级医院都要进行整体转型或改造设置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打破部门和所有制界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形成多元化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格局。三是要严格标准和要求,严把社区卫生服务的准入关。在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时,必须严格执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管理。新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建设,配备必要的合格设备和人才;对不具备条件、不符合标准、没有合格人才的坚决不允许准入,原来已建立的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要依法取消执业资格。
(二)要围绕完善功能,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要明确发展方向,完善综合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是以城市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为重点服务对象,为其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这是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特征,也是社区卫生服务具有强大生命力、深受群众欢迎的关键所在。因此,社区卫生服务要以“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为目标,不断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实施综合防治和群体性干预。要加强健康教育,落实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综合防控措施;发展妇幼保健、残疾人康复、老年人护理、寿终关怀等多项服务;积极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提供家庭病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二是要切实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环节。要利用我市现有的卫生教育资源,加强全科医学培训基地建设,通过采取脱产学习和在职培训相结合的方法,缺什么补什么,对已从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努力提高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三是要实行对口支援,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技术扶持。要大力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社区延伸,鼓励市内各大中型医院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在基层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技术协作,有计划安排高级技术人员到社区服务机构开展坐诊、带教、讲座等活动;要严格执行城区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1年以上的规定;同时,鼓励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离退休专家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卫生的服务水平。四是要转变服务模式,改进服务方法。社区卫生服务要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要主动深入社区、走入家庭、贴近群众、送服务上门;要积极开展居民健康调查,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全面掌握居民健康状况,实行健康分类、规范管理、跟踪服务。要引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实行双向转诊。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服务模式,进一步丰富社区卫生服务的内容,努力为社区居民提供从生命孕育到出生、成长直至寿终的“全程健康服务”,真正做到定期查访,及时解答,无病预防,有病随访,全程服务。
(三)要围绕增强活力,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机制创新。一是要探索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展的补偿机制。市、区政府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责任者,也是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运用市场手段,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向基层医疗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和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金投入补偿机制。二是要健全医药管理机制。解决“看病贵”的一个有效措施,就是要改变以药养医的现象。要积极推进医药分开试点工作,从2007年起,各城区要选择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药分开试点工作,努力探索降低医药成本的新途径和方法。三是要建立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促进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从2007年起,要结合我市实际,适当降低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住院起付标准和个人自付比例,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四是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激励机制。要积极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用人制度;要采取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按岗位、任务、业绩确定报酬,逐步拉开档次,形成健全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区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是城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投入,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保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整体部署,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市已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社区卫生工作的领导。各区政府要把社区卫生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安排使用等方面的统筹管理;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对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解决。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协调,相互配合。卫生部门要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评估制度、考评机制和管理信息系统,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民政部门要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积极探索与社区卫生服务相适应的城市医疗救助办法,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教育、劳动、规划、人口和计生等其它部门要找准各自的位置,明确职责,通力配合,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加大投入,积极落实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各项政策。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重点是要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制订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共财政补助标准、社区卫生从业人员的培训费用补助政策,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的建设发展经费。2007年起,市、区两级财政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4元和2元的标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提高。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租房开展业务的,市政府将从2007年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每年投入1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租房补贴,各城区政府都要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对经批准设置的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要采取相应的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对城区新建或改建5000人以上的居民区,必须严格落实已出台的相关规定,配套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
一、加强和改进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建立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素质较高、筹资渠道畅通、政策措施配套、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社区,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充分体现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以调整和利用现有卫生资源为主,改扩建和新建为辅,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卫生院(室)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坚持综合改革、整体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实行绩效考评、购买服务的分配制度。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和以绩效考核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增强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完善财政补助方式,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协调发展。
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性质和功能定位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和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主要承担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向医院模式发展。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组成,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政府举办为主,按照3-5万居民规划设置。在人口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的社区,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主体可多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或由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举办,也可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招标选择社会力量举办。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城市规划之中,在新建和改建居民区时,要预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或用地不少于1000平方米,做到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对未规划预留用地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部门不予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证。医院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在人事、业务、财务单独管理的条件下,在医院内组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其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其业务、技术指导、监督管理等统一由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卫生医疗机构,符合资质条件和区域卫生规划的,可以认定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社区卫生服务,镇卫生院和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管理序列。
(三)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分工的协作关系
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的职能,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要选派主治(管)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落实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二级以上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探索改革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引导全科医生以多种方式到基层执业,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加强对全科医生服务质量的监管,逐步建立以按签约居民数获取服务费为基础的新激励机制。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种形式培养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市级卫生医疗单位,要主动承担社区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任务,一方面要无偿接收社区人才进修培养,另一方面要每年分批派出专业技术骨干到社区服务3个月以上。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和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他们提供便利,享受相应待遇。凡到政府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和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聘任中级职称时可免予下乡,免于外语、计算机考试。
(五)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
要严格执行《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目标。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重点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完成任务的兑现补偿和奖励经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实行考核任务与绩效工资挂钩。
(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条件和标准,依法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范围和内容,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估制度,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整、退出,保证服务质量。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执业监管,建立社会民主监督制度,将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确保医药安全。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政、审计监督。
(七)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
要加强社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用中医药、民族医药的适宜技术开展医疗服务。在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充分利用中医药和民族医药资源,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开展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活动。
三、落实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
全面落实省财政厅、发改委、人社厅、卫生厅《关于完善对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的暂行办法》,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
1.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等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拨付。
2.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列入财政补助范围。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辖区常住居民数和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质量以及单位(或综合)项目补助定额,在全面考核评价的基础上核定补助。市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标准》要求,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与服务效果挂钩,在严格监督和考核评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情况的基础上予以核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灾害防疫等工作所需补助经费,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局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核定。
3.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等所需资金按项目支出情况核定补助。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经有关部门批准和专家论证后,进入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滚动项目库,由市财政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安排。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所需经费,市财政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离退休的人员费用,由市财政根据离退休人数和国家统一规定的离退休金、补贴项目和标准核定补助。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原则上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以及个人付费等方式,由服务收费补偿。对因政策原因造成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亏损,由市财政根据基本医疗服务成本与收费标准之间的差额,统筹考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整体收支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5.政府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项目,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建设程序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经市发改委综合平衡、审核批准后,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所需资金由市发改委核定安排。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纳入我市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其基本建设按规定纳入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财社〔〕22号)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机制,规范会计核算,提高财务收支透明度。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纳入预算外管理,全额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市卫生局可实行收入统筹政策,对综合效益较好的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年统筹上解一定额度资金,由市卫生局统盘考虑使用,作为协调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基金,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及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末收支结余为正数的,可按60%提取专用基金,剩余40%部分转入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提取和用途按《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二)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
市编办只核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其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再核定人员编制。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按每万居民4.5-5名配备。要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以科学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要充分利用退休医务人员和医学院校毕业生资源,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聘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三)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也要及时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并逐步将家庭病床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适当提高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费用的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起付标准和个人负担的比例要低于二级以上医院,具体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四、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将社区卫生服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三区、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编办、卫生局、民政局、建设局、规划局、人口委、食药局等部门参加的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形成多部门协作共同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运行机制。
(二)部门各司其职
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三区要整合社区资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设施保障;指导社区居委会配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入户调查,积极参与健康教育和社区调查工作,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
市发改委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按照国家和省上政策,研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加强药品价格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对经费收支及社区卫生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制订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市民政局要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城市医疗救助中的作用。
市编办负责按程序办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关事宜。
市建设局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房屋设施建设,并依法进行监管。
市规划局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城市规划,在新建和改建居民区时,预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地。
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定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