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城镇化;城镇规划;城镇人口;农民工
1、引言
城镇化发展是是一项大工程、一项大举措,是我国为了提升各个城镇水平的一项工作,它涉及到许多方面的内容,但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城镇规划。城镇规划在整个过程中起到了一个宏观调控的作用,不同的部门、不同的群体都通过城镇规划来在城镇化过程中相互博弈。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镇规划也同样迎来了许多问题,我们所做的就是把这种问题逐步解决最终转化为动力,使我们城镇化达到圆满目标。
2、城镇规划的意义及目标
进入21世纪之后我国也全面迎来了快速的发展,城市的面貌也一天一个新样子,但是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乡的差距也越来越大,这就违背了我们的全面发展的目标,因此国家提出了加速城镇化发展的目标。因此农村城镇化建设就应运而生,城镇化的建设促进了农村城镇的全面发展,加快了城镇的经济建设步伐,也提高了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这也是我们社会全面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城镇规划主要为了实现以下目标。
2.1、全面协调发展
城镇规划的得主要目标就是要全面协调发展,我们不允许俩极分化这种现象出现在城镇规划的过程中。我们的城镇规划都是具有先进的科学规划方案,都是事先经过我们缜密的研究后才得出来的。我们绝不是效仿国外的经验来进行我们的城镇规划,我们是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规划道路。我们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按规划的方针来实施,一定要有科学长远的目光。大多数的城镇规划都具有格局小、规划不合理的特征,而且有的一些基础设施与城镇的发展并不协调。因此我们在进行城镇规划的时候纪要结合我们自身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利用各种资源条件,全面合理的促使城镇化体系的完成,实现我们的宏伟蓝图。
2.2、缩小城乡差距
我们的城镇规划要明确我们的目标,符合我们的国情。我们要从国家的规划中学习经验,要使一部分的城镇先富起来,利用模范带头的作用,使先富起来的带动一起都富起来。我们要对城镇规划进行合理的分析,按照每个城镇各自的特征进行符合其自身的发展,这样能从整体上提升城镇的水平,逐步的缩小城乡的差距。使我们的城镇全面达到小康水平,这就是我们最终发展的目标。
3、城镇规划存在的问题
3.1、与实际情况脱轨
目前我国的规划部门种类繁多,而且彼此之间联系较少,有的这个部门的要求与另一个部门的要求甚至会发生冲突,这也导致了我们城镇发展的速度。大部分的城镇经济建设规划都是在执行上级的指标,都是上级政府定下的指标,这些指标与我们的实际情况并不吻合,基本不考虑城镇的实际能力。这就导致了我们定下的目标很远大,但是却无法实现的现象。这些规划不切合实际,而且彼此之间并无过多的联系、脱离实际,这就使得规划的科学性和提前性得不到体现。
3.2、受地方政府的制约
在当今社会,大部分的事情都要与经济发生关系,城镇规划也不例外。当我们国家需要征用农民的土地时,农民都要无条件的服从,但是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是这个补偿是根据土地的年产值来确定的。这土地的年产值是由较大的波动的,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就钻可这个空子。当征收农民的土地时是以低价征收,但转手卖给开发商使用时就会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巨大的利益促使,在进行城镇规划时,大部分的地方政府都是扩展空间、扩张土地,这样就会带来大量的经济利益。正所谓一心不可二用,重视了这方面必然会轻视那方面,因此人口的吸纳就会变得缓慢。在这种状态下的城镇发展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可持续的。
3.3、注重表面文章
目前我们的城镇化建设缺少实质性的服务,大部分都是表面文章,建设的宽阔的马路、漂亮的隔离带、美观的绿化草坪等等,这些都为我们赢来了非常多的表面喝彩。但是实际上却很少能解决我们居民的实际需求。我们居民所需求的是日常生活中的可以实际用到的服务,可以有利于生产生活的,而并不是这些表面看上去美观的行为。同时对于居民的生活环境、安全因素、就业环境等等也缺乏关注,不能给居民营造一个良好舒适满意的生活环境,这就造成了人口数的流失,使得一部分的城镇虽然看似规划很好,但是实际的人口和工作人员却非常稀少。
3.4、规划变动频繁
我国现阶段的城镇规划变动非常频繁,随着城镇规划的进行,改变也在随时发生,这就造成了我们的一部分的建设会发生矛盾,也就会造成资源的无形浪费。随着城镇的快速发展,城镇的规划与城市的建设慢慢就会发生偏差,较大程度上的依赖于工程技术参数来设定的城镇规划,不足以全面的把握住整个城镇的建设,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这个问题就会日益严重,为了适应我们的城镇发展,就造成了不断的修改我们的城镇规划方针。
4、解决建议
随着城镇规划暴露出的问题也日渐增多,要使我们的城镇规划稳步的进行,达到我们预期的效果,切实可行的解决群众的问题,我们就要采取一定的办法来确保城镇规划的可持续进行。
4.1、加强各部门协调
随着城镇规划的进行,我们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能力,确保各个部门之间可以互相配合、互相协作,确保整个规划体系科学合理的进行。政府部门要加强管理,确保统一协调的能力,加强监管。虽然各个部门看似各司其职,但是一定要加强配合,使其形成一个整体,这样才能确保规划的具体实施可以完美的进行。
4.2、加强监管力度
对于城镇规划的具体实施过程,国家要进行统一的宏观监管。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大部分会以自己的自身利益出发,并不是全面的贯彻城镇规划方针,这也就是群众的利益得不到全面的保证。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制度,多听听群众的声音,看看他们对于城镇规划具有什么样的意见,只有让群众满意的规划才是成功的规划。其次要加强对规划资金的审查力度,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了规划设施的建设上。要形成一个群众以镇为家的局面,加强与群众的联系,确保群众的合理意见可以运用到规划之中。
4.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城镇规划最终的结果就是给群众营造一个和谐、满意、安全的生活环境,所建设的设施一定要以群众的满意为基础,不要造一些面子工程,要切实解决群众的需要。要加强对居民的安全、饮水、卫生、就业等问题的关注,保证居民的实际利益,这样才能给居民营造一个舒适温馨的居住环境。其次要把居民的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问题也重视起来,要注重学校的建设,为其子女营造一个高安全、高素质的学习环境。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镇规划存在的问题,使居民切实的感受到规划发生的变化。
4.4、合理制定规划方针
对于规划方针的建立一定要各部门共同合作,制定具有长远计划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方针,结合多方面的数据进行考虑。要长期短期的规划共同制定,随着短期规划的开展在逐步的确定长期规划是否合理。
5、结束语
在制定城镇规划方针时一定要使群众都参与进来,确保所进行的建设都是在解决群众的需要为基础进行的,这样我们的规划才是合理的、受群众欢迎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这是我们前进的方向,因此我们的城镇建设也是要走出自己的特色,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这样我们的城镇规划将迎来快速蓬勃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明捷、吴燕、张静.我国城镇化现状及发展思路探究.《北方经济》.2012
关键词:统筹城乡发展;小城镇;规划建设
Abstract:Inthispaper,accordingtotherelevantstatepolicies,combinedwiththeresultsofpreviousstudies,startingfromtheexistingproblemsoftheplanningandconstructionofsmalltown,onthebasisofsomedomesticsmalltownplanningandconstructionexperience,discusseshowtoenhancethescientificnatureoftheplanningandconstructionofsmalltownonthebackgroundofurbanandruraldevelopment,inordertoacademicresearchontheplanningandconstructionofsmalltownplayarole.
Keywords:urbanandruraldevelopment;smalltowns;planningand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研究背景
城乡统筹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科学发展。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对统筹城乡发展又做出了明确指示:“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一体化。”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成为我国经济、生活等多方面发展不平衡的根源,使得我国小城镇在实现合理的城镇化进程中难以发挥应有的承上启下、协调互动的作用。城乡在空间格局上实现统筹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途径,是城乡之间带有根本性的深层次统筹,也是推进城市化的必由之路。选择小城镇作为城乡统筹的空间结点,让绝大多数农民走“就地城市化”的道路是我国最现实的选择。
目前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也形成了严重的二元结构,城乡分割,差距不断扩大,“三农”问题日益突出,局限于“三农”内部,“三农”问题无法解决。要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实行城乡统筹,小城镇规划恰恰就是城乡统筹的重要环节。然而,小城镇规划建设与城乡统筹如何融合还是一个崭新的课题,相关理论尚不成熟,方法有待统一和规范,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对小城镇规划建设的理论以及方法做了系统上的理论研究。
2当前小城镇规划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规划理念盲目攀比
在建设指导思想模式上,盲目追求、仿效大城市建设的思路。小城镇建设过程中片面地求大、求快、求洋,结果打乱了小城镇传统的空间肌理,建设或者纷繁复杂,或者整齐单调,丧失了个性的城镇形态与生活精神,无法形成小城镇独特的个性优势。在.规划理念上照搬照抄大城市和其他城市的规划观念。如功能区的划分、交通布局方面参照大城市机动车交通规划模式,结果造成本就规模不大的小城镇很快就有了各种源自机动车的环境公害,公路干线穿城而过,城市房屋临路建设,造成严重的噪声污染和汽车尾气污染,给城镇居民的人身安全带来了很大威胁。
2.2规划规模区域狭小
当前,小城镇的规模普遍偏小,严重制约了小城镇的健康发展。如自贡市荣县,全县27个乡镇,1其中万人以上的乡镇只有8个,东兴镇、雷音乡、金花乡等乡镇只有几千人。乡镇规模小有利于管理。但随着改革的深化,这种小规模乡镇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小城镇的规模小必然造成发展空间和辐射区域狭小,使得城镇经济难以繁荣起来,城镇功能的发挥也受到极大影响,导致小城镇发展的后劲严重不足,并且不利于集中有限的财力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小城镇规模小,对资源的集聚能力小,不仅难以把周边的资源吸引过来,对镇域经济也无法起到辐射作用。
小城镇规模小,但行政人员并少不了多少,增加行政开支,必然加剧农村经济,增加农民负担,与镇域规模过小、行政人员相对过多直接的关系。
小城镇规划比较僵化,缺乏弹性。各乡镇由于受到行政区划的制约,经济区域的基础设施不能共享,造成资源浪费,各镇各自为政,在同一经济区域争市场、争资源,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在低水平上重复建设,形成不了规模,造成很大的浪费,并阻碍了人口和其他资源的进一步集聚。
2.3规划景观价值忽视
小城镇是天然的“田园城市”,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环绕城镇的自然山水和乡村景观的价值被严重忽视,城镇周围随意开山采石,自然河道随意裁弯取直,河流水面堤岸随意固化等等,使得一些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山体、湿地被夷平或填平,连接城乡之间的一些天然绿色通道被人为的开发不当而受到破坏,失去了作为生物永久栖息地和城市中自然遗迹保护地的功能和价值。城镇建设过程中,对原先存在的人文、自然景观,如文物保护单位、古桥、农耕灌溉留下的自然或人工水系、古树、反映当地建筑形态的古建筑群等,没有得到妥善保护,使得文脉中断,城市的灵魂也随之消失,造成城市有形无神,缺乏应有的历史文化内涵。
2.4规划基础设施薄弱
小城镇的基础设施薄弱,不能满足小城镇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基础设施建设是小城镇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它直接关系到小城镇是否能够很好地满足小城镇的工商业活动和人们生活的需要。目前小城镇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落后,交通运输条件差,能源短缺,环保设施不健全,供水排水设施不足。如自贡市荣县27个小城镇均无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站。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忽视环境保护工作,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等必要的设施没有配套完善,造成垃圾胡乱堆放,既占用了土地,又污染了环境;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处理还不完善,个别简陋排水沟或暗沟直接连接农田河道,造成水体和城镇周边土壤污染,造成了严重的嗅觉污染和视觉污染,形成“农村版”城镇,给小城镇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许多小城镇街道上电话、电视、电力等线纵横交错,形成了“线网”,既不美观,也不安全。一些小城镇在赶集之日,交通堵塞,街道上经常脏水横流,垃圾遍地,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小城镇在一定区域内的农村发展具有“核心”作用。对于一个功能完备的小城镇来说,它是一定区域内农村的工业商业和服务业、交通运输、财政金融、通讯信息、科技教育和政治文化的“中心”。但目前多数小城镇还只是简单地商品交换集合地,甚至有些小城镇集都赶不起来,小城镇的“中心”作用并未真正发挥出来,功能十分不完备,限制了小城镇作用的发挥。
2.5小城镇规划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小城镇建设资金的来源是多方面的,有政府投资,有企业投资,也有居民投资(大多以购房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第一是财政投资。但县级财政所着眼的是县城和重点工程,而乡镇一级的财政,仅仅维持“吃饭”水平,难有节余,许多乡镇已负债累累,依靠乡镇财政投资很不现实。第二是银行贷款。现在银行加强了风险管理,注重贷款的安全和效益,推行抵押贷款,而小城镇建设具有长期性和公益性,投资大,回报期长,同时缺乏担保物,因此小城镇建设很难得到银行信贷支持。第三是招商引资。小城镇由于区位优势不明显,吸引力弱,在招商引资上难有大手笔。从近几年来看,只有交通优势明显、自然资源丰富、城郊结合部的乡镇招商引资有所成功。第四是以地生财。这种做法实际上与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相矛盾。在实践中,许多小城镇都尽可能多出让一些土地,或变相把农用土地非农化,这种混乱状况给耕地保护增加了压力,助长了“松散式”发展小城镇之风。第五是专项资金和地方税收。但地方税归县财政所有,乡镇政府只能按人头获得经费,超收部分按一定比例分成。在实行税费改革之后,更是微乎其微。这不仅大大降低了小城镇政府的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调控能力及投入力度,而且由于乱收费和乱罚款,又极大地挫伤了小城镇建设的投资主体――广大农民和个体工商业者的投资积极性,而这正是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活水源头。
2.6规划管理体制不顺
2.6.1城乡分割
物质环境的建设问题往往是由于资源投入的方式引起的,而资源投入的方式又往往受到行政管理体制的左右。受我国长期实行的二元经济和社会政策的影响,政府人为的将社会居民分为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两个部分,对两者之间的转换和流动采取严格的控制,从而阻碍了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与农村的现代化。这一方式也影响到人居环境领域,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来看,对大中城市的问题考虑较多,而对与农村密切相关的小城镇建设则兼顾不够,导致产生城市规划的有关法规和行业标准不太适用于小城镇的建设和管理,而小城镇单独立法和制定标准又十分困难。因此,虽然全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城镇发展具有较大差异的现状已经很明显,但自上而下的小城镇规划也只能依赖现有的小城镇规划标准而有所作为,间接导致了规划管理体制只能被动的与之适应而无法得到调整。
2.6.2地域分割
小城镇建设中一直存在着自发性和盲目性,有时镇与镇、镇与村或村与村之间关系密切,但由于行政区划的原因而无法进行统一的规划和建设,导致城镇建设中的重复浪费等。合理发展小城镇必然涉及到对行政区划的适当调整。现有的乡镇行政辖区内的平均人口规模只有约2万,非农业人口不超过6000人,配置各项基础设施仍不经济。因此,行政上适当扩大中心小城镇的辖区范围,规划中适当拓展小城镇的影响区域,有利于小城镇的健康发展和推进乡村城镇化的进程。但是,由于涉及人事的安排、利益的调整和乡土观念的改变,实际操作中存在巨大困难,也导致规划成果难以得到有效的评估。
3城乡统筹背景下的小城镇规划建设的基本思路
3.1高起点规划小城镇
城镇规划是城镇未来发展的指南,是城镇建设的龙头和灵魂,也是各级政府指导城镇建设和管理城镇的基本手段。规划显现城市效益,规划铸造城市品牌。哪个城市规划得好、实施得好,哪个城市的建设水平就高,集聚力、吸引力、辐射力就强,综合竞争优势就明显。在城镇建设中,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问题,都需要科学合理的规划来实现。因此,加强城镇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必须高起点编制出联系实际、具有前瞻性、科学性的城镇发展规划。
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在小城镇规划建设中,要充分体现前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充分体现地域特点、文化内涵和城市特色,全面、正确地反映未来城市发展的客观要求,这是关乎未来发展的大事,把它当作“精品工程”来完成。与此同时,各地要抓紧完成县城总规修编及所有建制镇的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在城镇建设中的指导作用。在城镇规划上一定要有战略眼光,站位要高、定位要准、谋划要远,多出精品、少留败笔,多留遗产、少留遗憾,充分体现科学性和超前性,为城镇的未来发展留足空间,使地面建筑与地下设施、平面布局与立体景观、经济效益与环境质量高度统一,同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避免脱离实际。
3.2高标准建设城镇
3.2.1在完善功能上
要从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入手,加大道路、医疗、卫生、文化、供水、供电、绿化、亮化、净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房地产开发品位,为城镇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增强城镇吸引力,促进人口逐步向城镇集中,集聚人气,实现可持续发展。
3.2.2在彰显特色上
特色是城镇的生命,文化是城镇的灵魂。许多小城镇具有丰厚的历史文化、光辉灿烂的革命文化、独特的民族民间文化,具有典型的山水园林特点。独特的发展历程和地域特征,使很多城镇都保存了各具有特色的建筑风貌、风土人情和文化内涵。这就是一个城镇的生命和灵魂。因此,在城镇建设中,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增强特色意识和精品意识,在创特色、重实效、出精品上下功夫,构筑自已的鲜明特色和独特品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理念,高度重视城镇环境建设,充分考虑绿化用地,留足绿化空间,在建设用地上力求做到“保水保绿”,在道路建设上做到“接水增绿”,在建设布局上做到“露水显绿”,在景观建设上做到“亲水融绿”,坚持用绿化改善环境,用绿化美化环境。
3.2.3在发展城镇经济上
按照“人口向城镇集中,企业、项目、资金向城镇聚集”的要求,一手抓吸引农民进镇进城,一手抓加快城镇经济发展,促进城镇农民充分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方式转变,使城镇真正成为三产繁荣、项目集中、农民增收的载体。在城镇建设中,尤其要高度重视并正确处理好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的关系、完善功能和彰显个性的关系、贴近时代和继承传统的关系、加快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关系,把城镇建设成为功能完善、特色独具、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的人口聚居地。中心城区要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围绕建设承载人口城市的目标,坚持“南北拓展、东西贯通、改造旧城、完善功能”的发展思路稳步推进。按照“完善功能、改善环境、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原则,切实加强中心城区环境保护、交通疏解、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力争做到空间拓展与功能完善同步、市政建设与环境改善协调。在城市建设当中,要继续按照建设“城在绿中、水在城中、人在景中”的山水园林城市目标,严格遵循“显山、露水、透绿”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的自然山水、地形地貌和树木植被,规划、设计、建设每一街区、每一建筑、每一园林、每一小品,并赋予其深刻的文化内涵,从而使城市成为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相辉映,生态环境同人文景观相协调,具有鲜明特色和生动个性的现代化城市。
3.3高效能管理城镇
城镇管理与城镇建设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两翼。更进一步的说法是:“三分建设,七分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讲,城镇的管理水平决定着城镇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如果一个城市规划、建设都不错,但管理水平不高,交通混乱,治安不好,到处脏乱差,这个城市就没有吸引力。因此,我们要从根本上克服“重建轻管”的问题,坚持把城镇管理放在与规划、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创新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机制,改革管理手段,加大管理力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城镇管理要从基础抓起,要从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要抓重点,即切实加强以社区为基础的城镇管理,将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环节,将工作任务落实到社区院落;要抓难点,即切实加强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彻底改变城镇脏乱差的现象;要抓关键,即切实加强对城镇居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素质,使每一个人都能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争当文明居民,积极参与到城镇管理工作中来。加强城镇管理,提高城镇管理水平,主要要做好:一是抓好创建促管理。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是加强城镇管理的有效手段,在这方面,各地已经积累了丰宣的经验,并获得了“创优”、“创园”的圆满成功和“创卫”考核的顺利通过。今后几年的城镇管理工作,就是要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整脏治乱”工作,中心城区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各县(市)以开展“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等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城镇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认真总结过去城镇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作法,认真研究和探索加强城镇长效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努力使我们的管理体制精简顺畅,管理机制灵活有效,管理效能不断提高。
4城乡统筹背景下的小城镇规划建设的完善途径
4.1科学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
小城镇规划是小城镇未来发展的战略部署,是小城镇发展战略目标的具体体现。规划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小城镇建设的层次和水平,一个科学的规划将给经济社会带来巨大的财富和源源不断的社会效益。
在制定小城镇规划过程中,一是突出规划的前瞻性。用明天的眼光审视今天,用发展的眼光筹划未来,用世界的眼光建设城镇。认真预测现在产业基础和新引进项目的发展趋势,充分考虑二十年投入总量需要具备的功能配套和布局定势,留出足够的余地和空间,为可持续发展作好准备。二是突出小城镇规划的科学性。坚持提高规划设计的开放度,在规划上舍得投资,邀请高等院校或具备相当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院做好小城镇的规划工作。坚持引入竞争机制,以集思广益,好中选优,使规划全面正确地反映小城镇建设的客观要求。推行规划公示制度,通过媒体公告、图片展示等形式,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提高广大群众对于小城镇规划的参与度。三是突出小城镇规划的独特性。我们坚持以特色致胜,善于打出自身的品牌,根据自身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沿革和产业特点,形成“一镇一业、一镇一品”的特色,建设既有自身特色,又体现时代气息的新型城镇,坚决杜绝照搬照抄,“百镇一张图,千房一个面”的低水平规划现象。注重在城镇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搞好区域布局、风格设计和景观建设,新建了一批工业主导型、交通枢纽型、文化旅游型、商业贸易型、城郊结合型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四是突出小城镇规划的权威性。小城镇规划是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小城镇发展和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具体落实,是各镇政府对小城镇发展和建设的重要宏观调控手段。凡是建设项目所在地段没有编制详细规划或建设项目不符合详细规划内容的,一律不得办理选址、立项、用地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一律不得批准用地和进行建设。
4.2科学选择小城镇发展模式
小城镇发展反映了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的转化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移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进程。这一过程是包括城市、县镇、农村在内的不同“地域单元”之间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进行人口、产业、地域、文化等方面集聚与扩散的可持续发展过程。发展小城镇是我国走城市化道路的基本特征,改革开发以来小城镇发展象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本地的经济区位条件,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可以因地制宜,各具特色,不同类型的小城镇应该进行量身定做的规划:
以城镇群为特征的发展模式:城镇群的形成是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的自然反映。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在更大范围内逐步形成以一两个特大城市为龙头,中小城市集群协调分布,城镇间保留一定的农田、林地、水面等绿色空间,并通过高效便捷的交通走廊相连接的城市群(大都市连绵区)。这种城市群地区,既是人口居住的密集区,也是支撑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区,如成渝一体化城镇化模式。
以小城镇为核心的发展模式:以县域经济为核心的小城镇是我国整个城市系统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分为:大城市功能扩散推动型,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展、人口压力和用地矛盾的产生及城市交通设施的逐步改善,大城市周边地区的小城镇由于具有一定的人口与人力资源优势、土地优势、区位优势,能承接大城市的产业转移、人口流动等,进而迅速发展。外向经济推动型,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特别是广东、福建,因为毗邻港澳、交通便利,云集了众多的海外华侨和港澳同胞,通过“三来一补”成为香港和澳门等地加工业的外迁地,外资企业异军突起,带动了外向型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也带动了一批城镇的兴起和农村繁荣。乡镇企业推动型,即“苏南模式”,特点是“四为主一共同”,即“以集体经济为主,以乡镇工业为主,以市场取向为主,以政府推动为主,走共同富裕道路”。民营经济推动型,即“温州模式”,以家庭经济和商品市场的发展推动小城镇建设,以市场化带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以专业市场为基础的专业镇。资源开发型,新中国成立以来,开展了大规模的资源开发,推动了以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为基础的工业化进程,兴建了一大批“资源型城镇”,形成了典型的“矿城模式”。
4.3创新小城镇发展制度
要加快城镇化步伐,走新型城镇化的道路,实现城镇化的赶超发展、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创新小城镇发展制度。创新意味着改造、改变、创造、更新、革新。制度创新是小城镇发展的不竭动力,是小城镇发展的活力和源泉。
创新城市建设。城市建设是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城市建设是城市规划的组织实施,是城市规划的具体化。城镇化是一个动态的演进,是城市的自身运动和持续发展。城镇化除了要有超前的理念、超前的规划、超前的品位、超前的格调以外,还要有永不停滞的建设和发展。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环境建设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的脚步不停滞,城市建设就不会止步。城市建设模式要不断创新,要坚持市场化道路,要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建设城市、开发城市、发展城市。要改革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既要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又要重视城市公共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要牢牢树立现代城市理念,树立城市品牌,健全城市要素,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整合城市资源,增强城市的综合经济实力,提高城市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创新小城镇经营。经营城市的核心是经营好城市土地。小城镇发展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在城市用地日趋紧张的情况下,城市土地已成为一种稀缺资源,是事关城市生存和发展的瓶颈约束。对于小城镇发展土地,要坚持一级垄断二级放开,通过公开拍卖,滚动开发,确保小城镇发展土地合理增值、稳定增值。要创新城市土地的运作模式,储备好土地、规划好土地、开发好土地,建设好城市,经营好城市。经营小城镇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经营好小城镇的公共事业。公共事业是小城镇的重要资产,对于营利性的公共事业,如城城镇供排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出租车营运、公交线路运营权、城市户外广告、公共停车场经营等,能够市场化运作的要尽可能的市场化运作,以减缓小城镇建设负担压力。
创新城市管理。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城市空间的拓展和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城市管理日趋变得重要。城市越发展,城镇化水平越高,城市的集聚和辐射功能越强,城市管理越重要。要提高小城镇管理水平,就必须创新城市管理模式。要牢牢树立现代城市管理的理念,要认真吸收和借鉴国外、国内发达城市、现代城市的管理经验和管理做法,要与国际惯例逐步接轨。要引进、吸收、培养小城镇管理人才,重视小城镇管理人才在城市管理创新中的作用。在小城镇管理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现代城市病态"的问题,如资源紧张、交通堵塞、住房拥挤、就业困难、环境污染、治安恶化、犯罪率较高等城市经济社会问题。通过加强小城镇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增强城市活力,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4.4强化小城镇发展规划监督
加强行政监督。省级政府依法向市(州)政府派出小城镇规划建设督察员,对派驻地小城镇规划建设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等进行监督检查,派驻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督察员提出的意见并及时处理和反馈;市(州)人民政府也应向县(市、区)派出小城镇规划建设督察员开展规划监督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按照小城镇规划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镇(乡)规划进行监督检查。城乡规划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上级规划部门应加强对下级城乡规划部门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行政行为。
接受人大监督。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应当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或镇(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小城镇规划建设的制定、修改和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县城、乡镇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必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应定期将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或镇、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或镇、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意见作出评估结果报告。
完善社会监督。严格实行小城镇规划制定公告、公布以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公开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小城镇规划要求向规划部门查询、核实,并有权对违反规划的行为向规划部门、监察机关或行政执法监督部门举报或控告。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对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社会监督报告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小城镇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严格行政执法。各级人民政府及城乡规划部门要依法落实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执法检查的行政责任。对应当编制规划而未组织编制的或未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规划的,要依法追究有关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规划部门在规划编制、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或规划执法检查中有违法行政行为的,以及项目管理、土地管理、建设管理、房地产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违反规划办理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手续或登记备案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切实维护小城镇规划建设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4.5正确处理小城镇建设中的一系列关系
处理好小城镇发展与农村发展的关系。许多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出现“过度城市化”问题,主要是没有处理好城镇和工业发展与农村和农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在追求工业化的强烈愿望支配下,普遍忽视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关键是在城镇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不能就城镇问题谈城镇问题,也不能仅仅局限在农村范围内寻求农村发展思路。实际上,许多城镇问题虽然突出表现在城镇内,但根子却在农村。同样,许多农村问题根子也在城镇。城镇化必须从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处理城镇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处理好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关系。一个国家或地区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是否协调,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就是看城镇化水平与工业化水平是否适宜。城镇化模式是受工业化模式影响的。城镇化如果没有工业发展作基础,往往会出现城镇化超前的情况。同样,如果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工业化没有城镇作为依托,也难以持续推进。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城镇化与工业化之间的关系,确立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战略,但工业化不能狭隘地理解为工业发展,而要理解为三次产业按照市场需求和自身竞争力水平实现科学发展及三次产业之间相互协调发展的过程。
处理好城镇体系内层次和规模的关系。城镇化过程中能否形成大、中、小城镇层次结构合理、功能协调、分布均衡的城镇体系,是决定城镇化能否在经济发展中起积极作用的重要因素。如果城镇不分层,所有的交易活动集中在一个城市中心进行,就会带来额外的交易费用。许多发展中国家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在城镇体系内部,首位城市极度膨胀,工业生产集中在一两个城市,发展潜力受限。青岛尽管还没有出现中心城市极度膨胀的现象,但城市体系内部规模和层次也不尽合理。要大力发展小城镇,使之成为中心城市资金、信息、技术向外扩散的一系列中间节点,形成合理的城镇层次和规模结构,增加城市与其经济腹地间的联系。
处理好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的关系。城镇化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是城镇化的强大动力,只有市场机制能合理配置资源,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城镇第二三产业发展,吸引生产要素在城镇集聚,加快城市化进程。但城镇化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涉及到经济结构调整、社会结构变迁、城镇合理布局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政府实行积极的干预政策是城镇化能否积极稳妥推进的重要保证。要有一个科学性和权威性都很强的高质量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特别是针对青岛空间连贯薄弱、城乡差距较大的现状,积极发展小城镇,带动城镇群发展;要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公用设施等公共产品的供给或市场失灵领域,积极给予政策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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