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是中国科学院1996年推出,由中组部和中科院共同管理的一项区域性人才工作计划,该计划的实施是贯彻落实中央“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加快西部地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促进科技工作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
“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覆盖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和新疆等8个省、自治区的中科院院属单位、与地方共建单位及地方的部分高校、科研机构,以支持科研项目和资助在职博士研究生的方式,通过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科研实践,为西部培养造就了大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科技骨干。
“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实施10年来,中组部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全面的指导,同时也得到了地方组织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该计划从支持强度、资助范围及支持形式,均得到较大的加强与发展。10年来中科院投入经费近1亿元,以资助科研项目形式,共支持青年科技骨干362人,其中资助地方项目57个,资助培养在职博士生116人。受资助的362位项目负责人,绝大多数都已经竞聘到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122人成为中科院创新岗位的研究员,67人成为了博士生导师,21人担任了研究所一级的领导,169人担任了研究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4人获得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支持。在资助的地方科研团队中,已经有2人入选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他们还借助“西部之光”人才计划的支持,通过与地方和企业的积极合作,科研竞争能力得到显著增强,争取到了各类经费达1.6亿元。以这362位入选者为核心队伍,凝聚了2550多名青年科技人员,在科研实践中共同得到了培养和锻炼,形成了一批具有团结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的科研团队,入选者招收培养的727名研究生,为西部未来人才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
“西部之光”在发挥人才培养功效的同时,更加强调为西部经济建设服务。他们在资源的开发利用,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及灾害防治、解决工程技术难题及育种增产等重要农业问题等方面,取得了一批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地方经济发展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科院各分院的协调小组在立项评审和终期评估中,把科研产出与地方需求的紧密结合作为重要指标,对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项目给予优先、重点支持。据对“西部之光”计划执行完毕的153位入选者的统计,他们共发表了SCI、El论文1267篇,撰写出专著26部,申请发明专利163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获得部级奖励26项。
通过计划的实施,培养和造就了一批热爱西部、扎根西部、奉献西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科技骨干人才,形成一支团结协作、作风过硬的科技团队。该计划在西部地区广大青年科技人员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推动西部地区的人才工作以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分为项目支持计划,培养在职博士生计划、“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计划。
一、“西部之光”项目支持计划分为联合学者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联合学者项目每年评选10~15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30~50万,可采取海外、东、西部人才联手立项,一般项目的支持强度在20万左右,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强度在原基数上增加20%。各单位匹配强度不能低于“西部之光”计划支持强度的20%。执行期均为3年。
二、“西部之光”培养在职博士生计划,每年资助地方在职博士研究生20人,每人2万元。
三、“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计划,是中科院、中组部、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发起,从西部地区选调部分青年科研骨干到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所属科研机构、重点院校等进行培训。5年国家计划培养1000名左右西部学术带头人,中科院每年接受50名左右。
“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入选基本条件
1,申请者应热爱西部,有为西部地区的发展而拼搏奉献的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三年以上的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硕士学位并受聘于副研究员岗位,
3,重点和一般项目申请者当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联合学者项目申请者当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具有5名以上人员组成的结构合理的科研团组。
“东北之春”人才培养计划
为贯彻中央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发挥中科院研究机构特别是东北地区研究所的科研以及人才等方面的优势,结合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中的人才需求,为东北地区培养和凝聚大批人才,为东北区域经济发展服务,2004年中科院提出了实施“东北之春”人才培养计划。
“东北之春”人才培养计划以东北地区传统产业改造,高技术产业发展和生态农业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为重点领域,配合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科技行动遴选的科技项目,设立人才培养计划科研项目;根据地方的实际需要,支持为企业培养博士研究生同时以授课培训与到研究机构实习相结合方式为地方组织培训学术带头人、技术骨干以及新型产业人才。至2010年为东北地区培养数十位学术带头人,培训数千位科技骨干,为东北地区企业培养数百位高级科技人才。
“东北之春”人才培养计划实施2年来,支持重点科研项目18项,支持一般科研项目9项,支持地方项目2项,共计29人。资助在职博士生50人,举办培训班10期。
“东北之春”人才培养计划包含下列支持项目
一、围绕东北振兴科技行动计划重大项目设立“东北之春”人才培养计划重点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支持强度为30万元。
二、围绕东北振兴科技行动计划重点项目设立“东北之春”人才培养计划一般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支持强度为20万元。
三、为企业培养在职博士生项目
中科院东北地区研究所每年以委托培养形式为东北地区企业培养在职博士生,中科院按每名博士生补助2万元的标准,给予培养单位经费支持。
四、培训项目
主要依托沈阳和长春两个分院,组织实施为地方培训人才项目。每年在沈阳和长春分别举办至少两期培训班,每班招收学员50名,每班培训1~3个月。
“东北之春”人才培养计划支持的人选,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主持科研项目的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一般应是工作在东北地区的科技人员,对于在其他地区工作的申请者需每年在东北地区工作9个月以上;
关键词:职教;机电专业;教学计划;制定
教学计划是高等职业学校实施和组织教的需要,在教学内容上体现较强的职业性,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高等职校办学模式和即学生所学的专业和课程是与本人未来从事教育质量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的职业对口,使学生有较强的知识能力结要途径。因此,制定好教学计划十分重要。目前制定好职业教育计划,是摆在中高职院校机电教学面前的一项重要议题,一般认为,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过程和培养专业人才的主要依据。其体现了人才的培养模式以及对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基本要求。
一、职业院校机电专业教学计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就目前而言,在中高职业技术机电专业人才的培养上仍沿用许多传统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的主要缺失体现在:培养目标定位模糊,实践教学缺失,教学计划缺少特色。长期以来,学校在制定教学计划过程中,过分强调专业的完整性,培养目标偏重于强调培养某一学科方面的工程技术人才,对掌握本专业学科理论的深度要求过高,而对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以及相关专业的渗透注意不够。这就导致了学生们的知识面相当狭窄,仅仅知道机电专业方面的理论和技术,对其他各个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很难做到知识的融会贯通。此外,机电专业课程设置的结构也不尽合理,各门课程之间协调不够,一些课程内容衔接不上,各类课程学时比例也不够合理。对学生从事应用性技术工作的能力训练不够,不少专业教学计划中(当然包括机电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比例偏低,忽视了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制定中高职院校机电专业教学计划的建议
1、要明确培养目标。
中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目标方面的不同时其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的主要方面。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以具备某一职业或职业岗位工作所需的技能能力为主要目的,在教学计划的制定上也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实际技术应用能力,具备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生产管理能力。培养目标是教学计划的主要环节,制定培养目标要符合各个地区的教育实际和经济发展状况,要适应人才市场的需要,特别要注意符合学生的实际,各个地区学生的总体知识水平、知识结构、专业偏好等等都是不同的,要考虑学校自身的办学条件和特色。
2、必须具备保证教学计划实施的条件。
中高职机电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必须符合学校的学生的实际。在我国,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个地区之间的教育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各个学校应该立足于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以及学校自身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的实施要具备保证计划实施的条件,以某校为例,从宏观条件上来说,我校具有多年专科学历教育、专业证书教育、继续教育及岗位培训的教学经验,具有长期与企业合作的基础,可进一步深化企业的投入,他们是制定、实施教学计划的重要力量,只有他们的支持,才能制定和实施好计划。从微观层面分析,主要是师资队伍和训练实习基地建设,该校对教师提出了双重素质要求,致力于建设一支具有“双师”能力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并吸引企业中的工程人员参与教学,鼓励教师通过培训逐步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积极投入到实践环节中去。
3、要突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中高职机电专业的教学分为专业理论教学和专业实践教学,专业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应着重加强实践性教学的比例应达到5:5或6:4,。我们这里所说的技能培训,不仅是指技能的熟练程度,更是指它的现代化程度、复杂程度的提高。为了确保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落实和完成,学校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实践性教学计划。各个实践性教学环节应有明确的分阶段的培养目标和技能上应达到的标准。对每一个实践性教学环节都应列出名称、主要内容、要求达到的目标、考核办法、评分标准等。同时,学校应加强实验实习基地的建设,要配备与工作现场实际情况相同或相近的实习、实训场所及相应的设备,积极构建校内职业环境,使学习环境与职业环境有机结合,并培养学生牢固的专业思想与处理生产现场的各种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可以培养学生计划的优化必须加强实验、实习、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认真开设好综合性、设计性、创造性实验及落实好课程设计,组织好生产实习及毕业实习,提高毕业设计的要求,加强学生科学实验、工程设计和创造等方面的能力培养。
4、要从职业能力分析入手制定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的制定应从职业岗位要素分解出若干专项能力,再对分解后的每一方面需要什么知识、技能和能力。来设计相适应的学习课程,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学校应建立起由社会各方面同行专业人士,尤其是生产第一线的优秀工作人员组成的教学计划制定指导委员会,让他们来直接参与人才培养规格、教学计划的制定以及教学过程质量的评估。另外,社会是在动态发展变化中,而人才的培养有需要较长周期。因此,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应考虑课程设置与课程内容的超前性,这就需要我们具备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能力,捕捉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情况。
三、结束语
总之,中高职院校机电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要做到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注重市场对人才的要求,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世纪应用能力的培养,同时,在制定教学计划时一定要贯彻“以人为本”的学生观,注重研究学生的实际,使教学计划适应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机电专业学生具体技能的同时,还应该使他们获取基本的人文知识,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进一步促成他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
参考文献:
[1]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Z]Z.教高[1998]2号附近五.
鼓励地方政府以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提升技能人才素质为目标,以解决我市企业生产和服务一线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需求为重点,按照“就业导向、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学校的基础作用,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加快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二、培养目标和方式
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学时,实行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重点突出技能训练的方式,采取脱产、半脱产等形式进行。根据信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状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确定一批急需紧缺型职业(工种)(2012年河南省急需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见附件1),培养500名左右急需紧缺型职业(工种)从业人员成为技师、高级技师。
三、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办法
各县区要通过财政补助、企业和个人分担等多渠道筹集培训资金,按照“谁出资培养、谁享受补贴”的原则,鼓励企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特别要注重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政府采取购买培训成果的办法,每培养一名急需紧缺型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给予20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资金由当地政府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对院校直接培养和经认定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由院校和企业直接申请。对个人参加社会培训的,可采用先缴后补的方式,由学员按规定标准先行向培养机构缴纳培训费用,待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委托培养机构或自主办理有关申领手续。
四、实施步骤
(一)计划申报。各县区要根据各培养机构招生情况,统一汇总,于4月30日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培养申请计划,填写《信阳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附件2),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追加计划。
(二)计划下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收到县区提出的培养计划申请后,根据各省辖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和培养机构的培养能力,经综合平衡后,下达各省辖市培养任务,由各县区根据培养机构的培养能力择优确定参加计划培养机构名单和培养任务。
(三)宣传培训。各县区及培养机构要广泛宣传高技能人才政策,公布培训职业(工种)、培训内容、培训计划,积极动员符合培养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
(四)资格审查。各培养机构对申请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申请培训资格,并将报名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和职业资格证的复印件存档备查。今年于每年9月30日前将《信阳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4)、开班报告和完整培养计划(一式三份)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科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科审核后将两份返回培养机构,一份在申领资金时报送,另一份由培养机构留存。
(五)培训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效果评估”的要求,加大对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机构和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培训期间实行学员身份证携带和查验制度,对参训学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对培养过程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六)考核鉴定。培训结束后,按照技师考评有关规定和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要求,由我市和试点企业组织职业技能考核鉴定,高级技师考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有关部门组成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属于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应符合相应的报考条件,并参加5月或11月的全国统一鉴定考试。
(七)补贴方式。对参加我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考核鉴定取得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每培养一名技师、高级技师给予2000元培训补贴的标准,采取补贴培养机构和直补个人相结合的办法兑现补贴。
1、补贴培养机构。对补贴培养机构的,申请材料应附:《信阳市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3)、《信阳市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4)及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后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企业申请的,申请材料还应附劳动合同复印件;培养机构代为申请的,申请材料还应附代为申请协议。各省辖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达各省辖市的培养任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后兑现培训补贴。
2、直补个人。采取由个人先缴后补的方法进行,申请材料应附:《信阳市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3)、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后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对审核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的,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学员本人。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要发挥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培养情况将作为基地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急需紧缺型技能人才预测机制。加强对急需紧缺型技能人才的预测是开展紧缺型人才培养的前提和基础,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根据行业、产业发展的需要开展技能人才现状调研和需求预测,逐步构建起企业、行业(协会)、人力资源中介服务与政府部门间畅通、快捷的技能人才供需信息网络。
(三)优化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为提高培训质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对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行考核制度,定期检查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的开发与引进、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实行优胜劣汰,并逐步推行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以最广泛地利用社会优质教育资源。
(四)加强规范管理。各地应根据本地产业结构状况,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果机制,根据需要加大投入。享受补贴资金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金的监管工作,完善由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审计、工会等部门参与的监管体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享受政府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单位建立基础台账,并规范管理。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核定的标准进行收费,认真做好涉及培训鉴定的相关资料、经费收支的台账记录。
联系电话:0376-7676850联系人:郭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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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省急需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
信阳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
信阳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