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县委藏区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根据县纪委工作要求,结合挂职工作需要,本人针对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以来,共青团***县委藏区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报告如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团州委的指导下,共青团***县委认真学习领会和积极宣传两个座谈会精神,并注重在实际工作中狠抓落实,用两个座谈会精神指导具体工作。一、调研经过本人根据调研工作要求,组织单位人员进行了分组和分工,采取分项负责、相互查漏的方式开展工作。4月30日-5月3日为资料整理阶段,5月4日-5月8日为逐项自查阶段,5月9日为互查补漏阶段,5月10日-5月11日为汇总和成文阶段。二、调研情况1.学习宣传贯彻两个座谈会精神情况。2010年年初,我委就召开了专题会议,组织学习领会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深刻理解两次会议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四个迫切需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藏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此后,又通过各级团组织在全县青年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大力宣传党的少数民族政策及我州、我县在改革开放和灾后重建取得成果,并在全县团系统开展了学习和座谈讨论活动。2.维护政治纪律情况。我委坚持讲政治、讲正气,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要求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党刊党报的学习,尤其是加强民族团结政策和知识的学习,用有力的思想武器武装头脑,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从而实现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侵蚀、坚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的立场的目标。3.民族团结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在日常工作和各项活动中,我委注重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帮助青少年了解民族大团结和惠民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做贡献。我委经常组织开展汉族青少年、志愿者与少数民族青少年的联谊和交流活动,深入各乡、村中小学开展慰问和宣教活动,努力筑牢民族团结的青年少年基础,并通过青少年将学到的有关民族政策相关知识向家长作宣传。4.维护社会稳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我委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新时期稳藏兴藏的基本方针,充分认识藏区工作“七个必须”的基本经验和“一个中心、两件大事、四个确保”的指导思想,深刻领会中央推进藏区跨越式发展的新要求,充分认识推进科学发展需要把握的重要原则、“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和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目标,以及中央促进藏区长治久安的方针政策,充分认识藏区存在的社会“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的战略考虑和工作要求。我委在联系点和进村入户大走访、大调解过程中,本着上述要求开展工作,协助乡、村两委化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5.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我委深刻领会中央的特殊关怀,充分认识中央支持藏区发展和稳定的决心和力度,用好政策,确保上级的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实到基层和青年。一年来,在全县建立留守学生之家1个,依托牧民定居点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3个,援建希望小学4所,“快乐体育园地”4所,建立工青妇惠民帮扶中心,筹集“梦圆大学”等资金10余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160余名;积极筹措资金20万元、棉被、衣服等价值21.2万元的群众所需物资,建立了“中山大学卜功元助学金”、“手拉手红领巾书屋”2所,为8所学校配置了畅言智能语音教具系统。6.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作风情况。我委党员干部本着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作风,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共青团工作实际情况,努力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为少数民族青少年办实事,扶持他们就业创业,帮助他们成长成才,积极争取资金用于改善基层青少年活动条件和学习生活条件。7.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我委全体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廉政意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自觉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三、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1.认真学习,深入领会。通过广泛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吃透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统一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确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和方案,有利于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2.充分动员,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把各行业、各领域的优秀青年都动员起来,再以他们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影响更多的青少年,达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效果。3.创新载体,提升效果。在工作中要善于学习借鉴,勇于改革创新,丰富宣传教育的途径和载体,通过广大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有力增强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四、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在青少年中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存在不平衡的情况。中小学校普遍开展较好,但部分乡镇、村的宣教工作形式单一、内容枯燥,效果不佳。下一步,要依托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将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团组织宣传工作的重要方面,从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升效果的角度来抓紧抓好。五、工作建议建议适当增加经费投入,更加广泛地在青少年中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以期取得更好的效果。区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问卷调查调研情况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近日,共青团旌阳区委启动开展了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调查活动,围绕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以及与之相关的具体问题深入开展调研,从文化权利意识、文化自觉程度、基本文化需求、文化消费能力、文化生活情况等方面入手,重点调查和掌握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特点、新诉求、新倾向,为扎实做好新时期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引导青少年进行正确社会观察和有序政治参与,推动制定实施有关青少年的政策法规和实事项目,努力形成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制度性安排,建立和提供第一手资料。一、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现状与分析本次调查以调查问卷为主,向辖区内企业、乡镇共发放问卷200份,有效问卷回收200份,回收率100%。(一)调查结果与现状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被调查的农民工,收入普遍不高,文化程度中等,大部分对目前的生活状况表示一般满意,找工作时最大的困难是缺乏技术。收入无保障、住房困难成为困扰他们在城里生活的最大问题。从调查的结果来看,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匮乏,在工作之余,无事可做.无处可去。农民工对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充满了渴望.由于收入低,农民工希望能够看到免费的、优惠的电影、文艺演出,得到免费的、优惠的知识培训、景点门票,但始终难以实现。农民工交际圈封闭,他们在城市中集体劳动、集中住宿,无论生活还是找工作,农民工更多地局限于熟人朋友之间的联络,与社区居民很少来往,并未融入当地的社区居民当中。总体来讲,农民工的文化需求目前处于一种饥渴的状态,他们工作在繁华的都市里,却生活在精神的孤岛上。他们希望可以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爬山、旅游等户外活动和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二)原因分析现实生活中,农民工收入普遍较低,农民工自我感受就业压力很大,大部分的时间都在打工、赚钱,导致他们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参加社会组织、文化团体等,而且也不愿把更多的钱花在文化消费中。农民工数量多,受教育程度低,其心理健康和价值取向都需要高度关注。此外,社会各界对农民工的文化需求尚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注,许多用工企业认为由企业开展农民工文化服务会增加企业负担加大成本,不愿为此多投入。二、对策与建议(一)政府部分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特点,将农民工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服务对象之一,使外来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同等对待,享受无差别的公共文化服务;利用现有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加强对农民工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消除农民工对公共文化设施的心理隔膜;以城市社区为载体,将农民工纳入社区管理,依托社区文化场所举办各种文化活动,激发农民工的热情和兴趣,让农民工逐步融入到社区文化生活中。(二)让企业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发展企业文化,积极组织符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和需求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深入做好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改善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质量,积极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引导用工企业、文化企业、民间公益性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工文化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农民工文化工作的良好局面。(三)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应加强修养、不断提高素质。勤于学习,积极参与政府和企业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技能和素质,主动融入到城市社会中。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市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材料根据省经信委皖经信煤炭函【2011】1157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全市小煤矿基本情况1、个数与分布:我市目前现有矿井12处,按行政区域分:宣州区5处、广德县5处、泾县2处;按瓦斯等级分:高瓦斯矿井3处、低瓦斯矿井9处,矿井总共设计能力为57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56万吨/年。2、煤炭储量及生产:至2010年底,全市地方煤矿煤炭储量共计939.44万吨,可采煤层单一煤层即龙潭煤系c煤层,煤层厚度1—1.5米,煤层开采区域地质构造复杂,区域煤炭开采率低,煤炭生产量低。2011年生产原煤大约19万吨。3、自然灾害及安全状况:我市煤矿自然条件差,地质条件复杂,存在瓦斯、水、火、顶板、地温等各种灾害威胁。煤矿随采深的增加,地应力、瓦斯压力、地温也越来越高,煤矿自然灾害的威胁逐步加重,在这种复杂的地质条件下,我市的煤矿尤其是瓦斯矿井容易发生灾害事故,因此,瓦斯灾害事故防治是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2011年9月14日宣州鑫源煤矿(高瓦斯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4人,目前全市煤矿全部停产整改。4、矿井主要系统和回采工艺:目前,全市煤矿都已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建立健全了煤矿通风、监测监控、防尘、机电、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安全生产系统,并积极按照省、市有关煤矿“六大系统”建设规划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实施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煤矿技术装备方面,经过各级煤矿安全监察和监管部门的日常监察和监管,各煤矿企业都已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淘汰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禁止使用超期服役和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电气设备,对在用安全可靠性差,不能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的设备和设施进行了技术升级和更新改造,以提高矿井装备的安全可靠性。强力推进支护改革,淘汰落后的采煤工艺和方法,2010年底全市有条件的煤矿回采工作面都使用了单体液压支护并实施正规化壁式布采,资源回收率得到有效地提高;所有新掘巷道都坚持使用金属支护,同时对原有的木支护巷道,各煤矿企业也都制定了相应的更换计划。2011年所有生产矿井都开展了“六大系统”建设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5、煤矿从业人员及培训情况:煤矿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配备方面,我市严格安全准入,各煤矿企业都按安全资格准入条件及时安排人员到各级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井下从业人员,要求按规定参加培训,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入井作业,同时督促煤矿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标准、操作技能及自救互救等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了职工实际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二、全市煤矿综合整治情况近些年来,我市在完成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到2010年末,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实现了“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2010年我市进一步对照国发【2010】23号文件和省政府皖政【2010】89号文件精神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并取得了明显成效。1、强化组织领导,狠抓瓦斯综合治理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增加,瓦斯压力和含量越来越大,瓦斯治理难度也相应加大。我市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并将它放在煤矿安全工作首位来抓。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了国务院、省有关文件精神,并对瓦斯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统一部署。市、县和重点产煤乡镇三级政府成立了瓦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强化了瓦斯治理监管责任,督促帮助解决本地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二是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定了《***市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和《***市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印发到各级煤矿监管部门贯彻落实,从而进一步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重点,为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严格实了煤矿瓦斯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的定期排查、调度和通报等制度。各煤矿企业根据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安排,针对采掘部署、系统建设、管理体系等关键环节开展了全面排查和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所属煤矿企业瓦斯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促煤矿从严、从细排查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有重大瓦斯隐患须进行整改的矿井,实行挂牌督办,明确督办责任。四是要求矿井必须按规定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建立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实现“一通三防”达标;所有煤矿都按期、按规定建设完善了煤矿瓦斯安全监控系统,并实行了数据上传,网内监控;煤矿掘进工作面按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实行双局扇自动切换,并将煤矿瓦斯报警值下调至0.8%,提高了瓦斯管理安全系数。五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了对瓦斯专项整治工作监管力度,把瓦斯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监管内容,按相关规定对达不到瓦斯治理要求的矿井,责令停产整改;对瓦斯灾害严重、拒不执行防治措施、现有条件难以有效治理的煤矿以及违法生产造成较大以上瓦斯事故的煤矿,提请地方政府实施关闭。六是督促企业加大了瓦斯治理投入,按规定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保障了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2、落实政策法规,推进煤矿整顿关闭2006年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以后,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一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我市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整顿关闭工作第一责任人,关井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主动抓,同时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工作层层落实,压力层层分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二是把握政策,平稳实施。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颁布实施后,我市通过政策宣传,在思想观念上形成共识,并给每个煤矿企业发放了《致全市煤矿企业业主的一封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煤矿业主理解,争取社会民众支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政府分管领导以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多次深入煤矿检查工作,和企业投资人以及企业职工促膝谈心,通过形势分析、算账对比、政策引导等方法,为煤矿业主算好“经济账、政治账和人命账”,劝其权衡利弊,尽早决定,尽快主动退出。“十一五”期间我市共关闭煤矿企业56个,矿井总数由2006年初的68处减少到目前的12处。三是出台政策,引导退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涉及经济利益和再次创业两个现实问题,煤矿关闭后还要重点帮扶业主实现二次创业。为此,我市采取政策引导、经济扶持的办法,实施“关闭无情、操作有情”的做法,加快煤矿转产退出,广德、宁国等县市区根据市政府要求,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引导高危行业生产企业转产退出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煤矿企业自愿转产,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可以享受一定优惠政策和经济扶持。四是制定措施,依法操作。2009年乌石煤矿发生瓦斯事故后,我市更加坚定了安全发展理念,市政府迅速出台2009年第65号《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纪要》和2010年第50号《常务会议纪要》,依据“皖政办[2009]118号”文件精神,明确规定:全市高瓦斯矿井一律不再实施矿井改扩建工程,不再开拓新的采区,采矿许可证到期的不再给予延续,到期后三个月内关闭到位;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期限内实现托管或者退出突出危险区域,否则由所在市区政府组织关闭。2010年5月底前我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已全部关闭。2013年底高瓦斯矿井将全部关闭。3、加强安全监管,夯实煤矿安全基础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根基,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的管理是控制煤矿安全风险、提高煤矿安全能力保障的需要,为此我市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下发后,我市依据文件组织制定了《***市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实施办法》并予以宣传和贯彻,同时要求全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加强监管,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分级监控制度,定期对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煤矿存在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二是督促各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大力实施管理强矿战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工作现场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处在制度的管理规范之下;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将其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了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三是要求各煤矿企业必须加强技术管理,科学合理组织生产,坚决防止“三超”;强化矿井“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顶板、机电等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保证安全投入到位,淘汰落后装备和落后的采煤工艺和方法,指导煤矿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强力推行支护改革,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条件。四是着力落实了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国家安监总局《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下发后,市煤矿监管部门立即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宣传和贯彻,同时全市各级煤矿安监部门也将此项工作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煤矿有违反带班下井制度的行为,一律依照规定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处罚。五是积极推进了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所有煤矿企业都建立了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至2010年末,所有生产矿井都已实现了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三级达标。六是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加强了安全全员培训。督促煤矿严格执行职工岗前培训有关规定,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确保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规定时间的教育培训。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对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切实做到不持证不上岗,不培训不上岗。三、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1、我市煤矿矿井规模小、地质条件复杂,安全装备、生产条件较差及生产技术相对落后,加之当前国家煤矿政策和地方政府对小煤矿发展限制,部分矿业主心有余悸,不愿加大煤矿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影响了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煤矿技术职工流动频繁,专业技术人员相对欠缺,制约了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3、煤矿企业主体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煤矿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不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不严,岗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三违”现象时有发生。4、煤矿应急队伍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我市泾县和广德县二个矿山救护中队主要依靠对煤矿有偿服务维持运转和生存,目前煤矿企业数量大幅减少,煤矿应急队伍生存面临困难。
今年以来,按照年初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的要求,根据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现状,在分析总结办事处成立以来监察执法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确定了××年工作思路和目标。在强化监察特别是加大矿井“一通三防”、独头回采和顶板管理等方面监察执法力度的基础上,全面提高监察执法水平和效能,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基础工作都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工作思路
一是省局工作会议后,办事处于月日召开全体监察员会议,全面传达学习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各科进行了讨论,通过学习讨论,使全体监察员认清了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明确了今年工作的目标和重点,坚定了搞好辖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一致认为:董局长关于《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的工作报告,对××年的工作部署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为我们搞好今年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办事处全体监察员决心把省局工作会议精神贯穿于全年的工作目标中去,继续开拓思路、创新办法、完善手段,以铁的手腕、过硬的措施和扎实的作风,强化现场监察,加大执法力度,努力完成省局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促进辖区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在此基础上,我们分别召开主任办公会和处务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要抓好××年的工作,必须开好头,起好步,每年的春秋季节是煤矿事故的多发期,因此,首先要抓好前几个月的工作,以此推动全年的安全监察工作,会后制定了办事处××年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对全年工作特别是“两会”期间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
二是按照《××年吉林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安全控制指标考核及奖励办法》,我处制定了《××年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安全控制指标考核及奖励办法》,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安全控制指标考核领导小组,对省局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进行了分解,按全年和季度落实到了科室和人头,按季度考核(监察一科全年控制指标人;监察二科人;监察三科人)。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对分管辖区煤矿死亡人数超标的科室或在监察执法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和违纪行为的监察员,取消其安全控制指标奖励资格。
三是为落实省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样板井”工作要求,办事处今年确定被评估为类的江源县松树大成煤矿、新一号井、靖宇县农机矿、八道江区垠宝矿等处矿井为首批创建“样板井”矿井,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
四是加强基础建设工作。
今年,办事处在基础建设方面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办事处内部管理制度,补充和完善了大类项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内部激励与制约机制,确保在监察执法工作中具有操作性、激励性和约束性,逐步形成了规范协调、权责分明、运行高效的监察执法体系;二是理顺各科室职能,内部成立综合科,明确个人职责。将省局对办事处的考核指标,分解到科室、量化到个人头上,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办法。要求每名监察员坚持个人一日一登记(做好监察日记),科室一月一总结,办事处一季一考核。年终综合考评,根据年终综合考评结果对监察人员给予奖惩;三是为提高监察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和质量。从一月份开始,要求各科在现场监察执法时,必须使用微机制作和打印执法文书,使监察执法文书的质量从内容到形式上都有了提高。同时各科下矿回来后,必须将当日的监察执法文书复制到办事处计算机文件夹中,填写日常监察情况实时记录表。适用一般程序的处罚从立案到结案均由综合科微机打印;四是调整科室监察管辖范围。为让每一名监察人员全面熟悉掌握办事处辖区煤矿情况,同时为满足廉政建设的要求,对三个监察科室的安全监察管辖范围进行了调整。监察一科负责八道江区和通化市二道江区;监察二科负责靖宇县、临江市、长白县、抚松县和江源县松树镇;监察三科负责江源县湾沟镇、孙家堡子镇、砟子镇和石人镇;五是办事处实行了领导包保责任制,主任白世臣包保监察三科;书记岳德发包保监察二科;副主任李瑞胜包保监察一科。科室领导也重新进行了分工,科长抓全面和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确定一名副科长抓科室学习和培训调学工作;另一名副科长抓科室的内业管理工作;六是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宣传,今年以来我们编发《煤矿安全监察信息》期,向省局信息中心提供监察工作信息条,加强了办事处在国家局网站的网页管理,及时更新网页监察信息,办事处的重要活动和会议我们都邀请市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宣传我们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情况;七是早准备,早开工,基地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基地建设工作我们立足早动手、早施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力争尽早投入使用。因此我们从四月初开始,就着手做开工准备工作,目前工程进展顺利,能够按期竣工,交付使用。
(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年初,办事处辖区共有矿井处,其中:国有重点处;国有地方处;乡镇处。截止月日,办事处共对处矿井进行了现场安全监察,监察覆盖率为,监察矿井次,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共制作各类执法文书份,其中:现场检查笔录份、调查取证笔录份、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份、撤出人员命令书份、复查意见书份、立案决定书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份,收缴罚款万元,其中:事故罚款万元、监察罚款万元。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建议书份,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次。为实现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在“两会”期间开展集中监察执法活动,确保了“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为确保“两会”期间辖区煤矿安全生产,从月日至月日,办事处认真部署开展了“两会”期间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集中监察执法活动。为营造舆论氛围,我们将这次活动的目的、监察重点、监察方式等内容,以《监察简报》的形式,下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本次集中监察执法活动,对辖区内列入重点监控的矿井、高沼气矿井、生产规模万吨年以上矿井、入井人数多和开采原始煤层的矿井进行了全面的执法监察。期间共监察矿井处,下达监察执法文书份,发现事故隐患条,其中:“一通三防”条;机电运输条;顶板条;其他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行为实施经济处罚次,罚款万元。集中监察执法活动结束后,将监察执法情况向江源县、靖宇县、临江市、八道江区、通化市二道江区政府和有关乡镇政府进行了通报。
二是坚持“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的监察指导方针,突出重点,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事故隐患。
今年以来,办事处始终以“一通三防”监察为重点,突出采煤方法、顶板管理和重点监控矿井的执法监察,开展了以“一通三防”、“防突水”、和“非正规采煤”为重点的专项监察执法活动。在开展“三项”专项监察执法活动中,共监察矿井处,查出各类事故隐患条,其中:“一通三防”条;机电运输条;顶板条;其他条,这些矿井除靖宇县龙马矿和农机矿各有一个走向短壁回采工作面外,其余均为“非正规采煤”。有些矿井的“非正规采煤”没有经过县、市煤管部门审批。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下达了现场处理决定书,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实施经济处罚次,罚款万元。月初,在“一通三防”专项监察中发现,江源县湾沟镇有七处矿井井下巷道中先后出现高浓度的,湾沟镇通达煤矿主井筒中浓度高达,针对这些矿井存在的火灾隐患,办事处对矿井及时下达了监察指令,责令处矿井立即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与市、江源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情况,下达建议书,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采取措施,江源县成立了专门灭火指挥部,采取封闭巷道并向井下注入二氧化碳等措施进行灭火,目前灭火工作取得了进展。月日,在对江源县湾沟镇和顺煤矿监察时发现,该矿通风系统不完善,井下风机循环,工作面无瓦斯监测装置,瓦斯浓度超限(达),煤电钻失爆作业。现场下达了撤出作业人员命令书和立即停止作业的现场处理决定书,并依法对该矿井作出停产整顿并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矿正在整改矿井存在的各类隐患,预计月末全部完成。月日上午,办事处监察三科监察员在对江源县三岔子镇煤矿进行日常监察时发现,该矿井下掘进工作面的回风流中浓度达,严重超标,决定立即撤出井下所有受到危及的作业人员。并与该矿有关人员研究分析原因,经分析,该工作面掘送的巷道接近一层煤已封闭的火区,导致大量渗入该掘进工作面。升井后下达了撤出人员命令书和现场处理决定书,责令该矿立即停止井下作业,由煤矿救护队对该巷道进行封闭。当日时,救护队完成了两道永久密闭,消除了事故隐患。如果不及时发现该井超标,将有人受到伤害。由于监察人员发现及时,处置果断,成功避免了一次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是按照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百日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活动、做好国家“两会”期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吉煤安监办字号文)要求,办事处从月日开始到月日,分两个阶段开展了监察执法活动。此次专项监察活动中,共对通化矿务局处正规井及纳入正规井管理的矿办小井;对、通化两市个国有地方煤矿的处矿井和处乡镇煤矿进行了“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此次活动对国有重点煤矿正规井和国有地方煤矿的监察覆盖率达到了,对乡镇煤矿的重点矿井进行了监察。这次专项监察,我们事先进行了部属,制定了活动方案,严格按照省局文件要求的,以“一通三防”专项监察为重点,对国有重点煤矿主要是监察矿井“一通三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无超通风能力生产问题;对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主要是监察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合理、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关现场通风瓦斯管理的各项规定能否得到执行、瓦斯监测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对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按要求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在监察执法中,凡发现在“一通三防”方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超通风能力生产的,一律予以了停产整顿,并依法进行了经济处罚。每到一处矿井,我们都坚持从地面到井下,逐条逐次地进行检查,消灭了检查的死角,达到了此次监察的预期效果。本次集中监察执法活动,对辖区内列入重点监控的矿井、高沼气矿井、生产规模万吨年以上矿井、入井人数多和开采原始煤层的矿井进行了全面的执法监察。期间共监察矿井处,下达监察执法文书份,发现事故隐患条,其中:“一通三防”条;机电运输条;顶板条;其他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行为实施经济处罚万元。集中监察执法活动结束后,分别以办事处文件向市、通化市二道江区政府和通化矿务局进行了通报。
四是按照省局《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办事处进行了认真的部署,“五一”黄金周期间,在安排好正常值班的同时,由领导带队组成安全巡查组,对辖区重点监控矿井进行了安全巡察,期间检点矿井处,查出事故隐患条,当场下达了现场处理决定书,在巡查的同时,对“五一”期间发生的两起事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五一”期间大多数监察员几乎放弃了休息。
由于办事处积极开展预防性监察,及时与地方政府沟通情况,同煤炭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使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得到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月日,市常务副市长李德馨同志在白世臣主任陪同下到江源县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由于政府支持部门之间团结协作,齐心和力,因此,才能够及时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今年以来,市各类煤矿没有发生人以上重大事故。
五是督促地方政府加大对非法小煤矿的打击力度。
今年以来,辖区一些非法小煤矿受利益驱动反弹严重,特别是通化市二道江区非法小煤矿多次发生伤亡事故,致使辖区煤矿安全形势更加严峻,这些非法小煤矿不但扰乱了煤炭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对合法矿井的安全生产构成了威胁。我们在监察中对发现的非法小煤矿都拍摄了图片,将图片和建议书立即通报给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这些图片和建议书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江源县国土局调整了主要领导,实行包保责任制,加大了打击力度。针对通化市二道江区五道江镇和铁厂镇大量非法井生产的情况,我处先后次给通化市政府下达建议书,次与通化市和二道江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情况,促使通化市政府于月日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钟安堂、李静光为总指挥,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公安干警、部队工兵、电力等部门组成的取缔非法井队伍,于月日~月日对二道江区区域内的处非法小煤矿开展了大规模的取缔炸毁行动。此次行动,对非法小煤矿的打击达到了“三不留,一毁闭”的标准;电力部门拆除了用电设备;公安部门查清了火工品来源,依法对非法转供火工品者进行了查处;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没收了全部非法采矿设备和非法生产煤炭。通过这次大规模取缔行动,有效遏止了该地区非法井反弹势头。
六是认真总结几年来监察执法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加强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对辖区煤矿提出新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国发号)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现状,向辖区各煤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煤安监办字号),要求辖区乡镇煤矿凡是达不到《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国家局号令)标准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超通风能力生产;无上行风道独头回采的矿井;在建(改扩)建矿井无《安全专编设计》;安全设施未验收投产;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矿井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等违法行为的矿井,一律停止生产,限期整改。从月份开始,要求各乡镇煤矿指定一名专职安全技术负责人,每月向办事处交换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井上下对照图等图纸资料。这项工作正符合省局关于在乡镇煤矿设立安全监察联络员的要求。预计月底全部完成。
(三)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努力完成培训调学任务
××年省局给我们下达的培训计划是培训各类人员人,其中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人,特种作业人员人。目前已经举办特殊工种培训班期,培训人,月份将再举办期特殊工种培训班,培训人,上半年预计完成培训人,至月份为省局培训中心调送安全管理人员人。
(四)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办事处的整体素质
办事处始终把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是否到位的重点来抓。
一是及时传达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全省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利用每周一上午,总支书记岳德发分别传达了、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王显政、赵岸青同志在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认真学习了局纪检组长孙长礼同志在全省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报告,要求办事处全体监察员认真学习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时刻不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把办事处建设成一个勤政、廉洁、高效的队伍而不懈努力。
二是按照省局党组的工作部署,一季度安排了深化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教育活动。我们继续坚持每周一上午半天的学习活动,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为根本,学习了选集《反对平均主义》等文章,深入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了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月日,全体人员观看了中共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吉林省监察厅摄制的原市市长、市委书记王纯在任期间违纪违法一案的录像片、并学习了反腐败的典型材料。
三是按照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要求,办事处发出了禁酒令,要求:一律不准在被监察单位用餐,特别是严禁吃个体小煤矿的饭,确因工作需要在被监察单位用餐时,一律吃工作餐,严禁喝酒。在砟子、苇塘、八道江、五道江等附近矿区监察时尽量回办事处驻地吃饭,中午不准喝酒。在监察员集资建房即将竣工交付使用之际,办事处要求全体人员严禁索取和收受被监察对象的任何钱物,否则,将按照党纪国法给予严肃处理。
四是为了进一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原则,遏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办事处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纪检监察会议精神,制定了办事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避免决策失误。
五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了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我们充分利用工作之余时间开展业务学习,采用专项培训、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业务学习。最近又按照省局的要求,安排了岁以下人员的计算机使用技能学习,要求必须达到省局的规定标准。
(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加大对煤矿伤亡事故的查处力度,通过典型案例教育,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截止月日,辖区煤矿发生死亡事故起,死亡人(其中:国有重点煤矿起,死亡人,国有地方煤矿起,死亡人,乡镇煤矿起,死亡人)。同期比事故起数增加起,死亡人数增加人。由办事处负责调查处理达到结案期限的事故起数起,实际结案起,事故时限结案率。
针对辖区煤矿事故多发的情况,办事处于月日以吉煤安监办字〔〕号文件,将今年以来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在全辖区进行了通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办事处不论何时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都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同抢救,收集有关资料,同时组织所在地政府公安、监察、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取证等工作,查清事故的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防范措施。截止月日,由办事处批复结案起,对有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人,对个人罚款人次,罚款额万元,对单位下达罚款额万元。
月初,辖区内乡镇煤矿接连发生了多起伤亡事故,我们针对这一趋势,在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于月日,召开了××年以来辖区煤矿伤亡事故通报暨典型案例分析会。辖区各产煤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主要产煤乡镇政府主管领导、煤管站长、发生事故的乡镇煤矿业主共余人参加了会议。办事处党总支书记岳德发主持了会议,副主任李瑞胜通报了今年以来辖区煤矿伤亡事故情况。对通化市二道江区五道江镇顺发二矿“”重大透水事故等起今年以来发生的事故案例做了多媒体演示,并对每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进行了分析,对应吸取的教训和防范措施作了研讨。各煤矿法人代表、矿长在听完案例分析后感触很大,纷纷发言,表示要在今后的煤矿生产中,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坚决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最后白世臣主任做了讲话,重点强调了煤矿企业业主必须真正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管理水平,避免事故的发生,从安全中得到效益。
(六)组织开展了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
在活动月期间,我们在电视台打滚动宣传字幕一周,印制安全生产宣传单份,出版监察信息期,向省局报送安全生产征文篇,月日,在市政府广场设立咨询服务台,宣传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单。组织开展了安全监察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活动结束后我们还要写出专题汇报。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⒈由于辖区煤矿多为残采复采,地质构造复杂,绝大多数为巷拄式旧法采煤,井下采掘巷道变化很快,监察机构在短期内,无法全面掌握各矿井井下采掘巷道布置情况,使有一些矿井的违法行为特别是独头回采的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
⒉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抗灾能力差,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低流动性大,“三违”现象时常发生。对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⒊在煤矿安全监察中,对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经济处罚,有关规定的自由裁量范围太大,不利于监察执法中的公平和公正性。
⒋由于辖区煤矿点多面广,安全生产基础差,各类事故频发,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监察员占用很多时间用于事故调查处理,使正常的巡回监察、跟踪监察和复查受到冲击,正常的监察执法工作不能按部就班的进行。同时,多数监察人员经常加班延点,节假日、双休日得不到休息。
三、为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下半年采取的主要措施
按照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会议提出的指导思想和“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两条主线、实现三个目标、完善四个体系、建立五项制度、努力作好七项工作”的总体思路,结合办事处辖区煤矿的实际情况,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下一步要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认真贯彻省局《关于切实加大煤矿安全监察力度,有效预防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
一是充分认清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坚定不移地把事故防范重点放在“一通三防”隐患治理和水害防治上,努力控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凡矿井“一通三防”和水害治理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矿井在防瓦斯、防火、防尘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矿井水害没有排除的,都要依法坚决责令停产整顿,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是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侧重抓好对各类重点监控矿井和、类矿井的监察,将重点监控矿井和、类矿井紧紧盯住不放,加大监察频率,提高复查率,凡没有升级的类矿井,坚决不允许生产,类矿井逾期隐患没有整改完毕的,也要责令停产整顿。
(二)结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积极督促煤矿企业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改善辖区煤矿安全生产条件
在省局领导下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首先作好宣传工作,待《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后,办事处将按《细则》要求开展工作。
进一步做好煤矿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宣传,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项法律规定宣传到位,增强煤矿企业对安全整改的自觉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向安全质量标准化迈进。
(三)强化监察政执法,不断改进监察执法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大经济处罚力度,提高监察执法效能
一是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改进监察执法工作的方式和方法,确保监察执法工作到位,不留死角。要求全体监察员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完全建立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做到运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执法结果到位。
二是继续深入煤矿企业和井下采掘一线,对辖区内各类煤矿实施有效监察。根据年初制定的巡回监察计划,对国有重点煤矿和国有地方煤矿现场监察每季不少于次,对乡镇煤矿的现场监察每半年不少于次。对灾害严重、隐患较大的重点监控矿井要实行重点监察和跟踪监察,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求每位监察员每月现场入井检查不少于次。
三是继续开展“一通三防”为重点的专项监察执法活动。对辖区高沼气矿井或发生过瓦斯事故的矿井实行不定期跟踪监察,对辖区煤矿每季度进行一次“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坚决依法纠正通风系统不完善、局部通风及瓦斯管理混乱、无上行风道独头回采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办事处下达的监察指令的要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时间、地点、解决办法、负责人和督办人“五落实”,确保将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对煤矿水患防治、顶板管理、非正规采煤、运输环节等方面的监察执法,努力降低事故发生频率和事故死亡人数。水患防治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水患较大、没有有效防水措施的矿井坚决不能允许生产;预防顶板事故重点是加强对采掘工程质量和采掘工作面现场管理的监察,确保按作业规程施工。鉴于辖区内煤矿采煤工作面采煤方法绝大多数为旧法“非正规采煤”的实际,因此在现场监察中重点要抓住采煤工作面支护强度和防止工人进空区作业两个关键环节;抓住“非正规采煤”是否经过县市主管部门审批,是否按规程措施作业等;运输方面监察的重点是防止蹬车、行车不行人和绞车各项安全保护装置、钢丝绳检查等几个主要方面,同时要结合北方地区特点,努力做好矿井冬季提升运输的监察。
五是对乡镇煤矿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以促进煤矿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检查乡镇煤矿有没有配齐安全机构和安全人员;有没有干部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没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准确;有没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有没有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有没有向职工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另外要检查煤矿管理者是否具备安全技术素质;是否有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现象;对事故征兆和事故隐患是否采取了措施;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令是否认真进行了贯彻落实;是否对工人采取了强制性安全教育等。
六是加大复查和对各类煤矿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经济处罚力度,凡是不落实办事处上次提出的监察指令(停止作业、停止使用、限期改正等)的矿井,坚决给予经济处罚,决不姑息迁就。促使煤矿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管理,降低事故发生。
七是在监察的同时继续搞好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首先,对去年未评估的生产矿井进行评估,对评估为、类的矿井经整改后,可重新评估,在监察评估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要认真全面,不留死角。
(四)加强基础建设,建立严格、科学、合理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秩序
为确保办事处全年安全监察任务的完成,不断提高办事处各项工作质量,增强安全监察工作效果,必须认真总结办事处成立以来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办事处内部制度建设和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各项安全监察制度,并确保认真执行。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办事处的各项工作岗位到人、责任到人、目标到人,力求使办事处监察执法工作做到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要注重办事处内业建设,严格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各种煤矿档案、文件档案、伤亡事故档案、培训档案、安全监察档案、重大事故隐患档案、行政执法处罚档案以及各种图纸、资料都要按要求建立档案,做到归档及时,档案管理严格、规范,以促进办事处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是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项制度,确保监察执法工作规范化,逐步形成完整、有效、便捷的工作制度体系,逐步形成规范协调、权责分明、运行高效的新机制。
二是研究制定《煤矿安全生产行为行政处罚细则》,统一处罚标准和掌握的尺度,减少监察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从制度上消除监察执法当中的人情因素。
三是各科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监察人员个人责任追究制。监察员因个人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四是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不断充实矿井基础资料。
(五)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为开展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一是要积极主动向地方人民政府宣传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通报辖区煤矿安全监察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与市县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既要按职责办事,又不给人以盛气凌人的感觉,从而使他们认识到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与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虽然职责不尽相同,但目标是一致的,从而自觉配合工作,达到以监察促管理的目的。
三是既要对煤矿企业进行严格监察,又要真心实意地为煤矿企业服务,既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又不刁难煤矿,从而使煤矿企业心悦诚服地接受监察,积极主动地整改事故隐患。
(六)做好对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监察,完成省局下达的全年培训任务
办事处在监察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装备、管理、培训”三并重的原则,不断加大对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监察力度。每个煤矿企业都要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全员职工每年都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和煤矿矿长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到指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对辖区内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也要定期进行监察,确保培训机构按培训教学大纲施教,保证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对不按规定参加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
(七)做好煤矿伤亡事故上报、查处和结案工作
要严格按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故调查和处理,及时结案,及时上报,在事故调查处理中,监察人员要本着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科学求实的精神和不怕得罪人的作风,确保每次事故调查都做到准确、无误,事故性质、原因、教训符合实际,对事故责任者认定和处理实事求是、处分适当,达到惩戒责任人和教育他人的目的。
(八)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从“思想、作风、业务、廉政”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监察队伍的建设,苦练内功,提高素质,全面促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思想建设。每周一上午半天的学习活动要一如既往地坚持。要继续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政治信念;及时开展形势教育活动,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深刻领会抓好安全监察工作的意义,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活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倡导“五种精神”,弘扬“四种作风”,进一步提高监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正气,立新风,形成人人向上的良好风气,使监察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要充分发扬连续作战、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三是加强业务建设,通过专项培训、短期培训、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监察业务学习,同时,要求监察员在工作中要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监察员的综合业务能力,使每一名监察人员成为多面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