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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学的教育任务(整理2篇)

时间: 2024-09-02 栏目:办公范文

普通中学的教育任务范文篇1

一、指导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扎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升我县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崛起武陵山,领先于东南”宏伟目标的实现。

今后5年,继续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

政府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将《纲要》纳入本地“十二五”规划,制定具体措施,加大投入,推动《纲要》的实施。社会各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

全民参与——公民是科学素质建设的参与主体和受益者,要充分调动全体公民参与实施《纲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提升素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是《纲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实施《纲要》,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促进和谐——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等公共服务的公平普惠,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我县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显著发展,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显著提高。实现以下目标:

——进一步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的主题,大力宣传普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疾病预防、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方面的科学知识、技能和方法,大力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推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进一步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明显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较大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继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巩固市科普示范县创建成果,切实开展科普示范工作,确保2013年申报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

三、主要内容及措施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在“十二五”期间实施以下主要行动: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基本国情、市情和县情,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进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加大科技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的科学教育水平。

——加强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的整合,广泛开展校外科技活动和科普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初步认识科学的本质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措施(牵头单位:县教委):

——通过实施新世纪素质教育工程,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开展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广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科学课程,逐步推进高中科学课程改革;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作用,改革科学教育评价制度,定期监测科学教育质量。(责任单位:县教委)

——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水平和质量。结合农村实际,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发展针对农村校外未成年人的非正规教育,开展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培训等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县教委)

——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反对等的宣传教育。发挥未成年人在家庭和社区科普宣传中对成年人的独特影响作用。(责任单位:县教委、环保局、卫生局、安监局、政法委、文明办)

——通过“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百名科技专家进乡村学堂讲科普活动”、科技馆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与未成年人开展面对面的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县教委、团县委、妇联、科协、县经济信息委、环保局、水务局)

——提高母亲的科学素质,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县妇联)

——新闻出版、新闻媒体、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用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吸引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报社、文联)

——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利用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教育资源,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服务;县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心建成并开放,加强现有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综合性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发挥社区教育在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教委、科协、科委、民宗委、财政局)

——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活动,培育和激发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提升青少年学科学、用科学和动手动脑能力,促进青少年科学素质的提高。(责任单位:县科协、教委、团县委、环保局)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继续开展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科技传播的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围绕科学生产和增效增收,在农民身边建立科普示范和惠农服务的长效机制。激发广大农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增强科技意识,提高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并将推广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重点是加强对返乡农民工和青年农民的技能培训。

——提高农村妇女特别是边远乡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2.措施(牵头单位:县农委):

——建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适应需求的农村科学教育、宣传和培训体系。按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规划》和《中国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的部署要求,指导面向农民的各类科学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农委)

——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结合实施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计划、绿色证书工程、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多渠道加大培训力度。发挥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有关大中专院校和其他农村成人教育机构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农委、组织部、党校、妇联、教委)

——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下乡和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科技之春等活动,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科协、科委、卫生局、文广新局、文联、食药监局)

——开展农村科技、科普示范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示范体系。开展创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和县级科普示范乡镇等活动,大力发展科技、科普示范基地,着力培育农村科普带头人、科技示范户,发挥好它们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县科协、科委)

——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科技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农民工的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探索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基层欢迎、社会满意、农民群众得实惠的支农惠农项目,重点培育和扶持20个以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科技专家服务团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形成动员科技人员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培养农民技术员队伍,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传播能力。(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科协、县民政局、县科委、县供销社)

——加强农村基层科普能力建设。依托农村中小学、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村文化站和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组织,发展乡村科普活动场所。推动县城和乡镇科普画廊、村科普宣传栏等建设,开发和充实适应需求、富有特色的展示教育内容。(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广新局、经济信息委、科协、市政局)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在城镇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加大对城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促进就业形势的稳定。

2.措施(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进行专门的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合理分工、加强合作。(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教委、扶贫办)

——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教委)

——在企业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技能培训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着力加强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教育,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积极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科协)

——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在职业培训中,加大有关科学知识的内容。(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经济信息委、教委)

——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为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机会和途径。(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四)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着力于增强社区居民健康寿命,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拓展科普工作增进社会服务功能,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居民团结友爱、互助共荣的协作精神,营造依法表达诉求、科学文明生活的良好氛围,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以社区科普服务能力提升为重点,调动社区居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增强社区居民应用科学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措施(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广泛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开展大型政策咨询活动,宣传普及法律常识、法规知识和国家有关政策知识,引导社区居民知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安全、健康、环保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服务民生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卫生局、环保局、妇联、文明办、食药监局)

——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加强社区科普工作。将社区科普活动室、社区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创建科普示范社区和科普示范家庭。(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民政局、科协)

——以城镇社区为依托,通过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机构和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建设学习型社区,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在面向领导干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突出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调动公务员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

2.措施(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教育规划和相关计划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经济信息委)

——各级机关在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机关中,其学习培训制度应体现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

——县委党校和县行政学校要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责任单位:县委党校、组织部)

——举办讲座、报告会等科普活动,编辑出版相关的科普读物,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组织公务员参与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县科协、人力社保局)

四、基础工程

配合上述行动计划,“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以下基础工程。

(一)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任务: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胜任各类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师队伍。

——加强教材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形成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的教材教法。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2.措施(牵头单位:县教委):

——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和职业教育学校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学历层次和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教委)

——建立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推动科学教育发展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教委、科协、科委)

——加强科学教育与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教师协会的作用,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立县科技辅导员协会,提高辅导员的素质和能力。(责任单位:县教委、科协)

——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中小学科学课程的教育教学质量。以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责任单位:县教委)

——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学教育的教材建设。根据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编写教材。(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教委、农委、组织部)

——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县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增强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职教中心、农广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责任单位:县委党校、教委、农委)

——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科普场馆、社区学校、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教委)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任务:

——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繁荣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作出一批紧扣时展脉搏、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

——集成科普信息资源,建立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加大优质科普资源建设和整合力度,探索建立社会化的科普资源建设格局,加强科普资源共享,巩固和拓展现有科技场馆的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优质科普服务。

2.措施(牵头单位:县科协):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科普创作,支持优秀原创科普作品。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调动科技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建立将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普创作、科技传播专业团队发挥作用;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责任单位:县文联、财政局、科委、科协)

——加强合作与交流。推动科普、科技、教育、传媒界的有效合作,促进我县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责任单位:县文联、科协)

——逐步集成县内现有科普图书、资料、音像制品、展教品、文艺作品以及图片、科普志愿者等各类科普信息,建成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科委、科协)

——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送达基层。(责任单位:县科协、科委、文联、农委、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气象局、扶贫办、文广新局、财政局)

——充分保护知识产权,创造公共科普信息资源公平使用的法制环境。(责任单位:县科委)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任务:

——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县广播电视台科技节目的播出密度要加大,《报》科技专栏的版面扩大和刊发密度要加大,各类科普资料的品种与发放量等要大幅度增加。

——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提高科技频道、专栏制作传播质量。

——将“科普论坛”打造成特色科普品牌。

——充分发挥手机、互联网、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增强科技传播的覆盖面和吸引力。

2.措施(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鼓励各类媒体兴办科技栏目,重点支持有广泛影响的精品栏目。(责任单位:报社、广播电视台)

——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积极培育市场,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建立与市场、公众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引进现代营销模式与先进编创技术,注重市场调研,提高播出和编辑出版质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报社、广播电视台)

——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出版物发行渠道,加强网点建设,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在农村的发行工作。(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提高各类媒体对于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切实办好“科普论坛”,坚持由县委县政府主办、县科协承办、相关单位支持配合的机制;坚持每年举办一届,每届都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科普”主题,将其打造成为独具特色的科普品牌。(责任单位:县科协)

(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任务:

——进一步加强对新建科普基础设施的指导,重点利用好现有设施,多开展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为公众提升科学素质提供场所和阵地。

——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机制改革和更新改造,充实内容、改进服务、激发活力,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整合利用社会相关资源,充分发挥科研基础设施的资源优势,发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

——发展基层科普设施。在乡镇建设科普画廊、科普工作站,在村(社区)建设科普宣传栏和科普惠农、科普惠民服务站,并充分发挥功能作用;增强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充分发挥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的作用,为农村、社区和学校特别是边远乡村提供科普服务。

2.措施(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突出社会公益性,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制定科普设施的发展规划、建设标准、认定办法和管理办法,规范科普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科协)

——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协)

——对科普教育功能薄弱的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基层科普设施的功能;引进和开发适应公众需求的活动项目,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吸引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社区科普设施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为他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提供条件和机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科协、民政局)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科普场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科协、民政局、经济信息委、国税局、地税局)

——科普教育基地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责任单位:县科协、科委、教委)

——培育科普展览、展品市场,推动设计制作社会化。(责任单位:县科协)

五、保障条件

(一)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

进一步完善有关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对现有政策措施进行修订、补充和调整。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措施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科委、科协)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市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和《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责任单位:县科协、科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制定鼓励和吸引境内外机构、个人独资或合作兴办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机构的政策。(责任单位:县委研究室、政府研究室、投促办、教委、科委、科协)

——加强对经营性科普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营造多元化推进落实《纲要》的繁荣局面。(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科协)

——落实表彰和奖励的政策和措施。(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科协)

(二)经费投入(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公益性投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全民科学素质建设。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市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县财政要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将科普工作经费按全县总人口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保障《纲要》的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实施经费。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

——鼓励捐赠,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进一步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的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和相关实施办法,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投促办、科协)

(三)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培养专业化人才,建立志愿者队伍,加强理论研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在职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人力社保局)

——通过高等院校和有关研究机构培养大批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专门人才,为不同类型科普场馆培养适应性广泛的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教委、科协)

——建立有效机制和相应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和离退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等各界人士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专业和技术特长,形成一支规模大、素质高的专兼职科技人才队伍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坚持每年表彰一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带头人、科普示范乡镇、科普工作者。(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科协)

——增强科技界的责任感,支持科技专家主动参与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促进科学前沿知识的传播。(责任单位:县科委)

——稳定乡镇科协工作者队伍,各乡镇要为科协科普工作和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促进本乡镇公民科学素质的提高。(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科协,各乡镇)

——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理论研究,加强学术交流,把握基本规律和发展趋势,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实践提供指导。(责任单位:县科协)

六、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

——县政府负责领导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并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相关任务纳入相应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科协、有关单位,各乡镇)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乡镇总体发展计划,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责任单位:各乡镇)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学技术协会,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责任单位:县科协)

普通中学的教育任务范文篇2

1.社会各界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十分关注,请介绍一下《攻坚计划》出台的背景?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国家“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列入教育现代化重大工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我国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之后进一步提升国民整体素质、劳动力竞争能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大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近年来,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5%,普及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但由于多方面原因,中西部贫困地区教育资源短缺,普及程度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明显滞后。这些地区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环境条件的制约,普及任务异常艰巨。同时,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也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不协调,普通高中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接近1/4,有的班额甚至超过80人。到2023年要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组织实施攻坚。

2.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设计,请谈一谈《攻坚计划》的总体思路?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需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扶贫攻坚战、推动经济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大背景下统筹谋划。总的思路概括起来就是“政府主导、补齐短板、普职并重、关注内涵”。

政府主导就是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发挥中央支持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形成攻坚合力。

补齐短板就是针对制约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保基本、促公平。

普职并重就是统筹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将职业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促进普职协调发展,满足学生多样化选择需求。

关注内涵就是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在扩大规模、提高普及程度的同时,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高中阶段教育的适宜性和吸引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打好基础。

3.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什么,是如何设定的?

《攻坚计划》提出了1个总目标和5个具体目标。一个总目标是:到2023年,全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适应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五个具体目标包括:一是全国、各省(区、市)毛入学率均达到90%以上,中西部贫困地区毛入学率显著提升;二是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三是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四是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建立;五是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吸引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实现以上目标,努力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多样特色的高中阶段教育。

其中,要求各省到2023年毛入学率都要达到90%以上的主要考虑是:目前,大部分省份已经达到90%以上,只有少部分省份在90%以下,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要缩小差距、促进公平,必须使这些地区与全国同步实现普及的目标。下一步,国家将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这些省份也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普及目标。

关于设定其他具体目标的主要考虑是:在确保普及程度的基础上,要体现全面科学的普及观,防止简单追求数量和规模的增加。同时,高中教育是选择性教育,仅仅提供学位,缺乏吸引力,学生不愿意上,普及目标就难以实现,必须统筹规划,系统设计规模、质量、结构、条件、保障等方面的具体目标,实现有条件、有质量、有保障的普及,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有所获,成长成才。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攻坚重点是什么,有什么具体的举措?

攻坚的关键是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重点是四类地区、三类人群和三个突出问题。

四类地区指的是中西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这些地区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教育资源不足,普及程度较低,是高中阶段教育的底部。《攻坚计划》明确提出,国家和地方通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支持这些地区扩大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把这个底部托起来。

三类特殊群体指的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保障这些群体的受教育权利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攻坚计划》对此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一是完善扶困助学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二是加强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积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免费教育,保障好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三是在扩大教育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提供更多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

三个突出问题是指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高、职业教育招生比例持续下降、学校运转困难,这些问题严重影响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水平和健康可持续发展。对此,《攻坚计划》提出通过优化学校布局结构、扩大教育资源、严格招生管理等措施逐步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通过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办好特色优势专业、建立统一招生平台等措施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通过科学核定学校办学成本、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等措施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5.当前很多高中学校反映运转困难、债务负担沉重,请问《攻坚计划》对此有何应对措施?

为保障高中学校正常运转、化解学校债务,使校长和教师安心办学、潜心育人,《攻坚计划》专门将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建立作为主要目标之一,并提出了明确的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I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

二是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要求各地抓紧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和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目前,各省份均已出台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政策,全国近20个省份出台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其中包括广西、宁夏、等西部欠发达地区。其它地区要按照要求抓紧建立完善相应的生均拨款制度。

三是合理确定学费标准。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要求,确定学费标准,并严格学费标准调整程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四是有效化解学校债务。要求各地制定普通高中学校债务偿还计划,属于2014年末前发生并已纳入存量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应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予以偿还。

6.许多地区已经率先普及了高中阶段教育,这些地区在下一步的普及工作中还需要做些什么?

从普及程度上看,许多地区特别是东部发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已经达到90%以上,但这些地区的高中阶段教育也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巩固普及成果的任务仍然艰巨。例如,有的地方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高、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不协调、经费投入机制不健全、一些学校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地区要根据《攻坚计划》的总体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当地存在的问题,同时在财力可持续的情况下普及更高水平的高中阶段教育。

7.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在普及过程中如何加强中等职业教育?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要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坚持两轮驱动、分类指导、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近年来,由于多方面原因,部分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滞后,普职比例严重失衡,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必须把中等职业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对此,《攻坚计划》进行了系统设计,在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主要措施中都强调了中等职业教育,并特别提出:一要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二要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使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三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吸引力,加强技术技能培养和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四要在职业教育比例较低的地区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

8.在普及过程中如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学?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是实现普及目标、促进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十分关心,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教育资助体系。在此基础上,《攻坚计划》特别强调要完善扶困助学政策,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一是继续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2010年以来,国家建立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每生每年资助1500元,2015年标准提高到2000元,资助面达到20%,西部地区达到30%。二是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三是落实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四是积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9.如何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质量和吸引力?

《攻坚计划》将提高教育质量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立德树人,推动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增强高中教育的适宜性和吸引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奠定基础。

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主要措施有:一是深化课程改革,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二是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课程选择、升学就业的指导;三是推进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发挥评价正确的育人导向作用;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配齐教师,特别是短缺学科教师。

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实践对接;二是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办好一批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优势专业;三是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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