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为企业的长期生存与发展所作出的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方向性、整体性、全局性的定位、发展目标和相应的实施方案。
第四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管理,是指国资委根据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制订程序、内容进行审核,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国资委对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企业进行结构调整;
(四)客观、公正、科学、统筹;
(五)提高工作效率,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第六条企业要明确负责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的工作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并报国资委备案。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制订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发展战略和规划决策委员会。
第八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包括3-5年中期发展规划和10年远景目标。编制重点为3-5年发展规划,并根据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况的变化和发展适时滚动调整。
第九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现状与发展环境。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发展环境分析和竞争力分析等;
(二)发展战略与指导思想;
(三)发展目标;
(四)三年发展、调整重点与实施计划;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六)需要包括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企业在制订发展战略和规划时,可参照国资委编制的《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应当涵盖其提出的内容。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按照国资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发展战略和规划草案。报送内容包括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草案文本及编制说明。
第十二条国资委组织对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草案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意见反馈企业。
第十三条国资委对企业报送的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内容的审核主要包括:
(一)是否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二)是否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方向;
(三)是否突出主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是否坚持效益优先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十四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根据国资委的审核意见,对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中国资委派出的股东代表、董事,应当在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上充分表述国资委对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审核意见。
第十六条企业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对发展战略和规划修订后,应当将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正式文本报国资委备案。
一、干事创业,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科学谋划全区发展计划和规划。
一是全力做好各项规划编制工作。今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实施黄河三角洲国家战略的开局之年,为加快与国家战略搞好对接,率先走出高效生态经济新道路,我局牵头编制了2项主体规划和5项专项规划。其中,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做最后修改完善;“十二五总体规划已完成初稿,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提升,本周将完成征求意见稿呈区领导审阅;新能源产业体系规划,目前编制机构正在根据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做进一步修改完善;生态化社会规划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正在根据相关部门意见作进一步修改;服务业发展规划、重点领域改革规划、电力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已完成。
二是着力做好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年初,在认真总结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印发实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引领作用。目前,根据今年经济发展形势,认真分析,深入调研,把握走势,着手编制明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明年计划指标进行初步预测。
三是切实抓好计划规划的组织实施和评估。加强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研究,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深入总结调研,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规划实施中,加强监测与评估,确保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切实搞好经济运行监测。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全区经济中心工作,主动为区委、区政府排忧解难,出谋献策。
一是认真开展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每月开展一次经济运行监测,每季度召开一次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及时撰写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供区领导参考。
二是深入企业和基层调研。先后就推进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加快我区服务业发展等全区重大问题到镇、街道以及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了《全区开发区以外化工项目调查报告》、《关于**区在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中的定位与发展问题的研究》、《全区地方电网建设现状分析及相关建议》等10余篇调研文章,多数进入了区委、区政府的决策视野。
三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分析调度,督促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对全区重大项目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制度,及时掌握与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和指标完成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扎实开展好“项目集中开工月活动,截至目前,我区投资过5000万元新开工、拟开工项目达到59个,总投资173.7亿元,有利促进了全区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四)切实抓好项目监管和服务。
一是加强扩大内需项目监管。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扩大内需项目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督促建设单位整改落实。目前,20个扩大内需投资项目整改和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已开工项目18个(其中,竣工项目9个),完成投资15886万元。
三是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监管和服务。严把企业投资项目准入关,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我们积极搞好服务,帮助企业尽快完成审批手续;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特别是小炼油、小化工项目坚决不予受理,确保区域经济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共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200余次;为企业办理项目备案、核准手续37项,总投资29.7亿元;帮助企业上报市发改委审批项目14项,总投资8.8亿元。
(五)全力推进服务业发展。认真落实上级服务业发展各项政策,修订完善我区优惠政策,培强做大服务载体,推进我区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明确发展思路。年初,立足我区服务业发展形势,围绕现代物流、旅游等重点产业,确定了重点推进的建设项目和产业发展目标及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编制了《2011年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对《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进行了修编,指导全区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