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民营经济是客观发展的必然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基本矛盾,生产力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性的力量,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过去,由于受“左”的思想束缚,人们未能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的实际出发,导致在实践中把民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割除,形成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阻碍和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脱胎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我们是在生产力和科技、教育比较落后、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改革开放尤其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正是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日益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我们国家已从贫穷落后的短缺经济进入到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民营经济的作用功不可没。综观当前经济比较发达、走在全国各省、市、区前列的浙江、江苏等省,都是民营经济发展较快的省、市,广东也是其中之一。回顾改革开放20多年,广东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不理喻“姓社”还是“姓资”的争论,花力气引进外资,并鼓励内地民间投资,把投资者、生产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流通活跃起来,使投资者、生产者、消费者各得其所,使广东从经济比较落后的农业省,转变为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之一。实践证明,发展民营经济是现阶段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的客观要求。
(二)发展民营经济是强国富民之路
党和国家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实施多年。当前,我国已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许多劳动者也都有了劳动结余,个人财产亦在逐渐增加,个人财产的增加,势将发展为民间财产,这是可喜的现象。由此,我们可以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财产转化为民间资本,投入扩大再生产。从一定意义上讲,人类社会的发展、国家的强盛、人民的富裕,就是人们劳动创造财富、积累财富、进行再生产的过程。因此,贯彻落实“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人民”。让民间资本活跃起来,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促进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社会扩大再生产的持续进行,是“打开一条一心一意搞建设的新路”,拓宽强国富民之路,实现“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水平”,进而实现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全面小康的必由之路。
(三)民营经济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生力军
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长期的、基本的立足点。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的方针,根据形势需要实施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近几年来,国家推行积极财政政策,拉动经济政策,收到明显效果。但是,过去几年积极财政政策的特定内容是,增发国债,筹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项目。而目前,我国财政赤字不小,债务亦不轻,长此以往,财力将不堪重负,财政政策调控经济的能力将逐步下降,甚而影响国民经济的运行。因此,必须研究新举措,逐步从举债的局面中走出来。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正是对症下药的良方。而扩大内需,不论是投资需求还是消费需求,都是人民群众的购买力及其投资欲望和消费欲望的反映。因此,要有效地扩大内需就必须切实贯彻“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发展民营经济正是有力举措。正如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所指出,“民营经济在创造供给的同时也创造了需求”。积极发展民营经济,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以民间资金代替发行国债,拉动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由此可见,民营经济既是增添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又为拉动国内需求开辟了新的途径。
(四)发展民营经济是拓宽社会就业的重要渠道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就业问题,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就业是国家实行的长期战略和政策。而扩大就业的根本出路要靠经济的发展,发展民营经济正好是能大大地促进就业,特别是我国当前的民营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对创造就业机会起着独特作用,广东劳动力的资源配置情况就是最有力的证明,2001年广东全省劳动力就业人数比上年增加81.8万人,其中国企的就业人数减少71万人,而个体和私营经济配置的劳动力增加54万人,占全省劳动力增加总量的66%.而且,发展民营经济不仅能增加城镇人员就业,还可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有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可见,发展民营经济是拓宽就业的重要渠道。而扩大就业又能推动经济的发展,实现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创造就业的新局面。
二、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
1.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逐渐得到全社会共识和肯定。回顾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与社会对其地位的肯定紧密相连。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个体经济重又出现;个体经济的作业者被称为“个体劳动者”。1982年后,开始出现私营企业,逐渐形成私营经济。1988年第二次修宪,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称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1997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五大把民营经济的地位界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六大把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定位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提出在政治上应该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进一步解决了理论认识问题,扫除了思想障碍,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和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机遇。目前我国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大多数是民营企业)已超过1000万家,安置着大约70%的职工就业,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占全国的60%和40%左右,出口总额占的份额亦将近60%,保持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2.民营经济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确立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以后,民营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从广东的情况看,到2002年底,全省有个体工商户175.3万户,注册资本436.2亿元,私营企业25.9万户,注册资本3380.1亿元;共有从业人员495万人。广东民营工业企业总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1995年的6.7%上升到23.5%.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33%.从税收收入上来分析,2002年广东国税收入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纳税总量大致占税收总量的33%.来自民营经济的税收收入则从1980年占总收入的0.9%上升到21%.尤其是党的十四大之后,民营经济发展更为迅速,从1992~1997年广东民营经济缴纳的税收平均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1997年党的十五大之后,年均增长速度高达33%,比同一时期,来自国有经济税收的增速12.5%高出20个百分点。可见广东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的地位举足轻重。
3.民营经济持续发展的势头强劲。从广东社会投资完成的情况看,1995年民营经济在社会投资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为10.7%,到2001年底全省社会投资中,民营经济的投资上升到16.5%,从1990年至2001年的11年间,民营经济的投资额增长11倍,而同期国有经济投资只增长3.6倍。从投资额的增速,可见民营经济具有很强的发展后劲。
(二)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发展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种种阻碍。
1.政府环境不够理想。主要是存在一些歧视政策,民营企业未能真正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对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存在许多限制,一些外企可以进入的行业,却不允许民营企业进入,至于那些垄断、半垄断的行业如铁路、电信、电力、市政设施等,民营企业更只能望门兴叹。再是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部门服务意识差,有的甚至对民营企业“卡、压、拿”,民营企业普遍存在审批难、用地难等诸多问题。
2.市场环境差。民营企业大多数由于规模较小,资信度较低,可供抵押的物品少,所以他们向银行贷款和利用商业信用等方面融资较难。如最近崛起的民营影视企业资金紧缺,却因无法取得担保,银行对其经营效果不好判断,而无法取得贷款,金融支持的缺失,直接限制着企业的发展。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资金需求远远得不到满足,据调查,66.9%的民营企业将资金不足列为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最主要问题。前些时候,社会上三角债情况普遍,造成社会信用不理想,银行不敢把钱放贷给企业,企业不敢把货交给另一企业,生怕货出去了,钱收不回来,血本无归。这种现象,严重地阻碍着民营企业的发展。
3.观念处境堪忧。从广东的情况看,严重的问题是,民营企业主普遍存在小富即安的心态,本来资金紧缺已是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而小富即安的心态又阻碍着许多民营企业不敢进入资本市场,而不进入资本市场,企业就不可能做大做强,这就造成广东的民营企业只停留在产品经营阶段,不能做到产品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因而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自主创新能力弱、生产集中度不高、产业协作水平低、科技水平低、缺乏竞争力等问题。表现在管理形式上是家族式的产权与管理,而管理的落后又阻碍着企业继续发展壮大。
此外,极少数民营企业急功近利,不重视规范经营和守法经营,有的甚至搞假冒伪劣、走私贩私、偷税漏税,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大大地影响了民营企业的信誉,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障碍。
(三)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税收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迅速发展,并逐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和税收收入的重要支柱,这与我国对民营企业的税收扶持密切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涉及到税收方面的问题也暴露得越来越多,也反映出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措施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1.政策针对性不强、不规范。我国现行中小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税收虽有优惠,但没有从其特殊性考虑,优惠主要是针对城镇待业人员再就业、福利企业、校办工厂的优惠。未能从“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高度制定优惠政策,忽视了中小企业竞争能力的培育,而更多的是将税收优惠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一个手段。影响了税收宏观调控职能的发挥。同时,由于优惠措施出台于不同时期、不同经济背景,而且大多以补充或通知的形式出现,较为零散,没有一个明晰的思路,未能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也不够规范,缺乏有效的法律保证。
2.优惠方式简单,造成优惠政策的低效。我国有关税收优惠规定局限于税率优惠和减免税直接优惠形式,没有采用国际通行的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延期纳税等间接优惠做法。对促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效用不明显。同时,直接减免税的做法不仅造成收入绝对额的减少,而且优惠对象也仅限于取得收益的企业,无法适应不同类型民营企业发展的要求。增值税方面,由于政策受益面过于狭隘,“点高面低”现象十分突出。此外,缺乏降低投资风险、引导人才流向、降低企业负担等方面的政策,不利于吸引民间投资进行扩大再生产。
3.非国民待遇。税收政策存在非“国民待遇”。例如对民营企业所得重复征税,企业除与国有企业同样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外,税后利润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再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益转赠资本金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外商企业获得的利润用于投资,不管投资该企业还是开办其他企业,均可获得退还一定比例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这就是说,外商投资,连企业所得税都可以退还一部分,而国内个股增资,却要在已缴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二者待遇差别太大。这种双重征税制和歧视性的政策,限制了民间投资者的积极性,不利于“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使税收对民营企业的扶持政策大打折扣。再如,企业所得税全额累进税率的设计使得临界点附近税负增长过快,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4.税外收费负担深重。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常把民营企业作为各种费用开支的“摇钱树”,经常增设名目摊派费用作为解决财政困难的手段,越是穷的地方,摊派现象越是严重,这给民营企业的发展造成很大的困难。企业困难,经济难以发展,地方财政更困难,形成恶性循环。这些依托政府强制力量的各种税外收费和乱摊派、乱集资名目繁多,形成税费不分、以费代税、费强税弱的不良局面,既弱化了税收的调节分配的职能,又令企业不堪重负,成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绊脚石。
5.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广东北部山区同南部珠江三角洲的差距,如同全国东西部情况一样,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占有全省总面积65%、人口占40%的山区,gdp只占17%;而面积和人口各占23%和30%的珠江三角洲,gdp却占78.6%.从税收收入角度分析,差距更为悬殊,2002年广东国税收入中86.5%来自珠江三角洲,山区的国税收入只占4.2%.显然,区域间悬殊的差距,如不及时解决,势必拖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
三、支持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税收对策
在当前我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关键时期,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是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解决再就业问题的重要手段。作为税务部门,应借鉴国外税收扶持企业发展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积极营造有利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税收环境,根据公平、效率、法制、可持续发展的税收原则,充分发挥税收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加大税收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引导民营企业行为,帮助民营企业提高自身素质,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力军,并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范的税收支持体系。
(一)调整增值税政策
第一,取消增值税两种纳税人的不平等待遇。增值税的征税原则是“增值额多的多征,增值额小的少征,无增值额的不征”,而不是按销售额多少来界定怎么征、征多少。目前,对小规模纳税人不论其增值额大小,甚至不论有无增值,都得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征税,显然有失公平,也同增值税“税不重征”的立法精神相悖,导致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有“欺负弱小”之嫌。因此建议:①按企业的财务会计是否健全作为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②也可以考虑一律按增值额计征。至于当前有很多小规模纳税人的财务会计管理不健全,应另行采取措施,促使其加强财务会计的管理,不应削足适履,背离税收的公平原则。第二,逐步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扩大进项抵扣范围,调动社会资金进入高新技术领域,鼓励民间投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加快技术进步。
(二)完善所得税政策
第一,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改变目前外资企业优惠多,内资企业优惠少,使不同所有制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的现象;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实行能体现量能纳税的超额累进税率,设置含有低税率的多档税率,降低企业税负,体现对民营企业的公平。第二,对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应用新成果、研究和开发费用、引进新技术等应一视同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投资者提供技术的收入可减征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可规定起征点,以培育和发展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第三,对民营企业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用税后利润转增资本的再投资行为,按一定比例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以鼓励企业将所获利润用于再投资,扩大企业规模;投资的净资产可在税前扣除;对特殊困难企业实行延期纳税等。
(三)实施“先期鼓励”税收政策
为增强企业固定资产购置和更新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建议对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实行提高折旧率和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加速折旧;对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可对其利润再投资部分实行税收抵免政策;制定合理的税前列支政策,对企业的新技术研究开发实验费用允许税前列支,并允许未盈利企业的开发费用在以后几年内扣除,以鼓励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四)改善融资环境
资金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而融资难是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普遍现象,为此,需要国家立法为民营经济融资提供税收支持。税务机关应加强对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使之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建立民营企业发展基金,按比例从每年的民营企业税收收入增长部分中提取;实行对民营企业发展基金捐赠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信用担保取得的业务收入给予一定的营业税减免优惠。
(五)积极推进税费改革
税收负担之外,我国民营企业的“费负”过重已经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应进一步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和收入机制,明确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费用都应主要由用税人来承担,不能再向使用者或受用者收取额外费用。要通过规范税收制度,在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将部分的“费”改为“税”,增强企业负担的透明度,并使企业的负担稳定在合理的水平上,促使民营企业“轻装上阵”,在经济发展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六)简化办税程序,建立健全纳税服务体系
税务部门要实行简化纳税申报程序,加强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和纳税培训等服务,及时将税收法规政策和重大事项传达给纳税人,大力推广税务制度。提高税务部门工作效率,实行“限时服务”和“一窗式”服务,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把优化服务和强化管理结合起来,促使民营企业在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提高税收贡献率。
(七)实施区域协调发展与城乡协调发展战略,实现共同富裕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发展民营经济必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绝不能因民营经济的发展导致两极分化。因此,民营经济除了应与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之外,还必须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结合起来。目前,我国仍然是生产力比较落后,存在二元经济结构的发展中国家,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并呈现差距扩大趋势。以广东为例,200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中,珠江三角洲占71.5%,山区只占9.1%.城乡差距日渐拉大的趋势尚未能有效地扭转,1980年广东农民人均年收入274元,是城镇职工可支配收入472元的58%,到2002年农民年均收入3912元,只占城镇职工收入11137元的35%,即是说22年间城乡人民收入差距拉大了23个百分点,形势非常严峻。因此,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必须同开发贫困山区以及解决“三农”问题结合起来,促进发达地区的产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山区转移,鼓励、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向山区和农村进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发具有山区优势的资源加工型产业,实行政策倾斜,建议对各省的贫困山区也实行国家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加大其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其投资环境。同时,要发动山区群众和广大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努力改变贫困面貌,力争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得到明显提高。这对扩大内需和实现共同富裕都有重大作用。近年来国家推行积极财政政策在拉动投资需求方面收到了良好效果,但对拉动消费需求、出口需求的效果却不甚明显,所以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城镇居民的消费出现升级时,贫困山区和广大农民的消费没能填补其空白。因而,国内需求仍显得不足。因此,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同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结合起来,以促进国内需求,促进贫困山区和广大农民脱贫奔小康,实现共同富裕。
四、积极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了《中小企业促进法》,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它为全面推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应以法律为依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对民营经济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消除一切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弊端、政策规定和不合时宜的做法。支持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不仅仅是税收上要进行扶持,各级政府部门都要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扶持民营企业创业和发展,从各方面积极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只有这样,民营经济才能持续稳步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对民营经济重要性的共识
在意识形态方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大宣传力度,打破观念上的束缚,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除对民营企业的偏见。“海内外各类投资者在我国建设中的创业活动都应该受到鼓励”。要使广大民营经济、个体经营者和员工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各级政府要对国企、民企“一碗水端平”。所有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增强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努力营造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社会上有平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的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在全国迅速形成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新局面。
(二)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
发展民营经济,重在给予民营企业同等的国民待遇,放宽市场准入的限制,按照市场原则向民间资本开放包括现代服务业在内的所有可能领域,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序竞争,促进整个社会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充分调动民营经济发展的积极性。要致力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要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偷税漏税和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引导民营企业规范经营和守法经营,逐步把市场运行和各项经济活动纳入法规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秩序。
(三)优化政务环境
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完善政府的经济调控、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构建完善高效的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创业、经营和发展提供全程的优质服务。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开拓市场中的组织和推动作用,提升“政府搭台、民企唱戏”的服务水平,最近广州成立了由市政府研究室主管的“民间投资协会”,着力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拓展民间投资、融资渠道,为民营企业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份额排忧解难、开辟道路无疑是个有益的探索。同时,要按照“精简高效、行为规范”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手续、审批环节和规范审批程序,为民营企业提供方便、优质、低成本的服务;严禁对民营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要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发展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加快建立执业标准和监督机制,建设公共平台,以便在技术进步、信息网络、对外合作、市场营销、人员培训和管理咨询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服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
(四)完善法制环境
要致力建立**公正的法制环境,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市场经济公平、公正的原则,清理和修改现行各种歧视和不利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加快制定和完善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以及个人的合法财富的法规与政策,提高法规、规章政策的统一性和透明度。要把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切实营造出一个安全、稳定、和谐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以调动民营企业家乃至全社会在法律制度下追求个人财富的积极性。建立政策制定过程的意见征询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及时、广泛公布。政府及其部门出台与民营企业有关政策和管理措施要充分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积极开展政策法规的宣讲、咨询和人员培训,帮助民营企业熟悉相关法规和政策。
工商联作为非公经济人士之家,党和政府联系与管理非公经济的桥梁纽带、助手帮手,在引导推动民营经济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不动摇上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独特作用,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用科学发展观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教育与政治引导做好非公经济思想政治工作是党和政府赋予工商联首要的重要使命,也是工商联的政治优势。今年以来,我们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提升到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位置,先后举行了学习会、座谈会、报告会、现场会和开展考察调研等活动,帮助民营企业家在思想上重点克服两种倾向:或者凭热情、勇气、胆量跟着感觉走,喜好盲目的“”,或者是顾虑重重畏缩不前,无所作为失去发展机遇。在思想教育过程中,要突出两个重点:
一是引导民营企业家树立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认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正确把握“科学”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的辩证关系,懂得为什么发展和怎样发展,克服埋头搞产品、抬头打广告、弯腰捡钞票的狭隘经营理念,企业的自身发展要通过资本和管理的社会化来实现,不仅要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要全面体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要求,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通过思想教育与政治引导,帮助民营企业家牢固确立这一新型的发展理念。
二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教育中培养代表人士队伍。科学发展观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对企业家们来说,它集中反映了道德观、义利观、法制观、社会责任感以及政治觉悟、理想情操、信用意识、市场洞察力、敬业精神等综合素质。因此,我们把坚持科学发展观作为培养造就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重要条件和标准,在会员企业中培养产生了一大批国家和省、市级三八红旗手、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文明单位、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奖、创业之星等各类先进典型。
二、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与鼓励民营企业家加快发展不动摇
鼓励引导民营经济服从和适应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的大形势,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约束和规范经济行为,以积极的心态和措施,科学经营决策,调整发展战略和方向,练好内功,在企业的专业化、精品化和制度化上下功夫,变投资扩张膨化的粗放式外延发展为提高质量效益的集约性内涵发展,努力把企业做优做强做长。
1、鼓励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民营经济是民族经济中最活跃的因素和基础力量之一,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推进品牌经济,突出优势力量,形成核心竞争力,向科技型、外向型、规模型、效益型发展。如我区一会员企业,一直从事机械制造业,产品列入国家星火计划,质量好、销路畅、效益高。近年来,看着房地产和化工(化肥)市场好,有意转向涉足这些行业。考虑到他们缺乏这方面的经验与人才,同时,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趋紧,工商联帮助他们认真分析了产业政策和市场形势,使他们放弃了这一“奢望”,强基固本,坚定的搞原有的行业和产品,并集中优势兵力打品牌攻坚战,形成了自己特色与优势,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党理论创新的不断深入、民营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新社会阶层的形成,使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变革,也大大改变了双拥工作的环境,打破了双拥工作单一公有制经济领域的格局。民营经济组织、新社会阶层已发展成为双拥工作新领域和新力量。以“三个代表”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充分调动民营经济组织、新社会阶层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和引导它们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爱国拥军和军民共建活动,对于加快发展生产力、提高部队战斗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的必要性
(一)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是实践我党创新理论的需要。近几年来,为深化改革,我们党在如何认识民营经济和新社会阶层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党的群众和社会基础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创新。在七一重要讲话和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私营企业主等六种人构成的新社会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要把他们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这些新概括、新判断、新突破,说明民营经济资本和新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也是为我党执政的物质基础和群众基础,从政治上、经济上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及新社会阶层的地位和作用,不但为党的民营经济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也为双拥工作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向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拓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在新世纪新阶段,鼓励、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让双拥光荣传统在民营经济领域发扬光大,是双拥工作实践党的创新理论的必然要求。
(二)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是增强双拥工作群众和社会基础,顺应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30多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非公有制经济经历了限制发展论、到有益补充论、再到重要组成部分的发展过程,形成了数量众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阶层。据广东省的最新统计,截止3003年9月,广东共有个体工商户184.3万户,从业人员381万人,注册资金402.5亿元;私营企业29.8万户,从业人员315.6万人,注册资本4074.7亿元。还应该看到,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阶层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的,是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长期安全稳定发展起来的,他们对党和军队有深厚感情;他们艰苦创业积累的民营资本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丰富社会的物质文化生活,并积极支持公益事业和扶贫帮困活动;不少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党团、工会组织,加入了社会团体,与党和政府保持着密切联系。因此,可以说,新时期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具有双拥工作的思想基础、物质基础和组织基础。它们不但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而且也是双拥工作的新生力量。逐步建立部队与民营经济组织、官兵与新社会阶层的联系机制,增强双拥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是双拥工作适应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是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总结群众经验的需要。1991年,经上级批准,中外合资中国大酒店与海军广州舰艇学院签定了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公约,开展了共建活动,这是全国第一家具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企业与部队开展共建的对子。近年来广东省以及上海、江苏等沿海省市的一些民营企业在“两思”教育活动中,自发地开展拥军和军警民共建活动。从广东省来看,有深圳、中山市的民营企业与武警、边防部队,惠州、东莞市的民营企业与四十二集团军部队,珠海市民办外语学校与驻澳部队珠海基地,汕头、潮州市的民营企业与广东省军区系统的部队结成共建对子,它们找准结合点,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共建活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部队的基本建设,达到了“双赢”的效果,这些来自基层、大胆探索的双拥实践,是群众首创精神的生动体现。他们在积累经验的同时,也存在着认识不太统一、活动比较零散、组织领导不健全等问题。迫切需要我们按照“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规律,充分尊重,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加以正确的鼓励和引导。
二、民营经济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军民团结,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党十六大关于“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的要求,基层部队与民营经济组织、新社会阶层的开展双拥工作,通过走访慰问、军民联谊、军警民共建等活动,加强部队官兵与新社会阶层的联络交往,发挥双拥工作的“引导”、“凝聚”、“团结”作用,用共同的政治基础把众多的新社会阶层人员、民营企业职工与广大军民一起,团结在党的旗帜下,必将使军民团结更加坚强。
有利于促进国防与军队的现代化建设。在民营经济组织和新社会阶层中,通过开展《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兵役法》以及双拥光荣传统的宣传教育,使他们明确自己肩负的国防责任和义务,正确认识经济发展与国防建设的关系,激发他们支持军队与国防建设的积极性,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建立强大国防结合起来,自觉履行国防责任与义务,发挥企业资源、技术、人才优势支持部队建设,创造条件吸纳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就业,协助解决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将促进军队和国防建设的快速发展。
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精神文化建设是民营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的内在动力。在军民共建活动中,通过军地联谊、竞赛、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培育“四有”新人等活动,建立双拥工作为民营经济组织服务的途径,把部队组织管理、思想工作、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融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当中,培养员工的爱岗敬业、顽强拼搏、积极奉献精神,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和科学的管理制度,搞好企业的精神文化建设,将为企业提供强大的发展动力。
三、民营经济组织双拥共建的工作思路和主要内容
因经济成分、运行机制、管理体制的不同,民营经济组织具有与公有制经济组织不同的特性。一是生产资料私有,业主决定企业的所有活动;二是勤奋务实,讲求节约,追求利润最大化。三是观念更新快,创新能力强;四是社会覆盖范围广,数量大。分布于商品销售、制造加工、交通运输、房地产、科技教育和服务行业;五是劳动力需求量大,就业岗位多,就业方式灵便,吸引了大量城乡青年、下岗职工在其中创业,等等。
民营经济组织双拥共建工作的思路,要从民营经济组织的特点出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发展生产力提高部队战斗力为目标,按照“双赢”、互补、务实、高效的原则,坚持精神文化建设为主,精神互助与物质支持相结合的方向,找准军地双方互相支持的“结合点”,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项工作,实现部队建设和民营经济组织建设互相促进、共同发展。按照这一思路,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激发新社会阶层和民营企业职工的爱国主义热情。开展国防教育进民营企业、进新社会阶层活动。在民营经济组织中建立国防教育制度,把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与企业的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制定国防教育计划,开展各项教育宣传活动。坚持节日走访慰问驻地部队活动,密切新社会阶层与部队官兵的关系,增进军民团结;配合政府做好企业的国防教育工作,组织职工参加政府组织的国防教育展览、知识竞赛、国防教育日等重大的国防教育活动;在企业中办国防教育宣传栏,上国防教育课,组织职工参加军训和“军事一日”活动,增强双拥意识和国防观念,激发官兵和企业员工的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强国之志
(二)发挥各自优势,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在政府的引导和组织协调下,民营经济组织发挥资源、技术、人才、设备优势,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力量支持部队建设。发挥观念更新快、市场机制完善的优势,为部队官兵提供了解社会经济形势的窗口;在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力所能及地投入资金帮助驻地部队改善训练、工作、生活条件,帮助官兵解决实际困难;民办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等民营经济组织,发挥科技优势开展科技拥军,支持部队国防科研和官兵完成学历教育;民办房地产业、粮油食品销售行业、饮食服务业、物流业等从行业的实际从发,支持部队搞好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促进部队的全面建设。
部队应从肩负的职能出发,支持民营经济组织的发展。武警部队要协助民营企业搞好内部社会治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创建良好的生产环境。边防部队要热情为民营进出口企业、物流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在确保通关安全的前提下,加快人流、物流的通关速度。消防部队要帮助企业搞好消防知识培训,完善企业消防设施,查找和排除消防隐患,协助企业制定消防应急疏散方案,促进安全生产。系列部队要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发挥自身优势支持企业发展。
(三)开展爱心公益活动,支持征兵优抚安置工作。把企业公益事业活动与支持国防建设结合起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帮助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的生活、医疗难问题。发挥民营经济组织数量大、就业岗位多的优势,主动为国家分忧,创造条件吸纳下岗伤残军人、退役士兵、干部、随军家属到企业就业并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帮助解决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要激励企业青年职工踊跃参军,履行国防义务,大力支持征兵工作。
(四)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建立现代军营和企业文化。围绕树立坚定的思想信念,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建设先进文化,提高人员素质,大力开展共建精神文明活动,用先进理论、先进思想、先进文化占领民营经济阵地。
1、共建思想道德信念。把牢固树立政治思想信念放在军民共建活动的突出位置,学习、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宣传人民军队在经济建设中的重大作用;热情讴歌我国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赞颂国防建设、经济建设的重大成就;开展“两思”教育,引导企业主致富报国。围绕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开展公共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企业员工和官兵中培育讲信誉,守信用,以诚待人,言而有信,不侵犯他人利益,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良好品质,增强育诚信意识和规则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主体道德和以义取利的经营道德;倡导勤俭节约、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新思想、新道德、新风尚。
2、共建企业和军营文化。把培养“四有”新人,提高文化素质作为军民共建的主要任务。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业余爱好培训,促进企业和部队的人才队伍建设。军地联合举办“军营一日”、“企业一日”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竞赛活动,丰富官兵、员工的文化生活,把部队的优良传统融入到企业管理之中,培养员工遵章守纪、团结合作、爱岗敬业精神,在企业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和内部秩序。共建双方共同组织开展扶贫帮困、社会公益活动,引导新社会阶层人员关注社会、服务社会、回报社会、报效祖国,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企业的文化建设。加强军营与“市场”的有机联系,拓宽官兵的社会视野,学习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增强官兵立志成才的胆识和综合素质,促进部队的改革发展。
3、开展群众性的基层创建活动。围绕促进军地基层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创建部队基层先进单位、优秀民营企业、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活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联防联治,为驻地和民营经济组织营造安全文明的经营、生活环境。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协助职能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损害消费者利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和市场流通领域的帮派势力、黑社会组织,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携手搞好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环保措施,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民营经济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近几年来,民营企业开展的双拥共建活动,多数是民营企业自发、分散进行的,缺乏有序的组织引导。为使这一领域双拥工作的健康发展,应结合民营经济组织的特点,通过如下方法和途径,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规范、有效的组织领导机制和运行体制:
(一)设立组织协调机构。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可由双拥办牵头,设立由宣传、民政、工商、税务、经贸、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等党政军职能部门,以及工商联、总工会、共青团、私营企业协会等组成的民营经济组织双拥共建工作组织协调小组,并制定联席会议制度、民营经济单位双拥联络员制度。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和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二)建立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目前,民营经济组织双拥共建的组织领导要与其行政管理和党建、工会、社团工作结合起来,可通过下列途经逐步建立组织运行机制,纳入当地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
1、以民营经济组织行政管理部门为载体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民营经济组织包括民营企业和民办非营利企业。目前管理民营经济组织的政府职能部门有民政、工商行政管理、经贸、税务等部门。民营经济组织双拥共建的组织领导可借助这些部门的行政管理机制来实施,通过把这些部门纳入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对已是成员单位的部门通过调整其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办法,赋予这些部门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开展双拥工作的职责,实施对民营经济组织双拥共建的组织领导。
2、依靠民营经济单位的党群组织落实组织领导措施。近年来,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建立党组织、共青团组织、工会组织的民营经济单位不断增多。民营经济组织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应与借助这些织织的成功经验,把双拥共建与党团组织建设、工会工作结合起来,依靠企业党组织,搞好民营经济组织双拥共建的组织领导。
3、通过民间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工商联合会、私营(个体)企业协会、民营经济研究会等民间组织,是管理民营经济组织的社会团体,是民营经济组织联系政府的桥梁。双拥共建要发挥它们熟悉民营经济单位情况、联系密切等优势,通过它们搞好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并调动和整合民营经济组织的力量,开展爱国拥军活动。
(三)转变工作作风,做好服务工作。各级双拥办,要充分认识民营经济组织的特点,不能全盘沿用机关企事业单位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法,转变靠发文件、下行政命令推动工作的作风。不能操之过急,要深入企业中去,耐心细致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他们了解双拥活动的意义,了解自己肩负的国防义务,认识到军队强大,国家安全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增强参与拥军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不能搞强行拼凑,要找准“结合点”,鼓励、引导民营企业与驻地部队建立共建关系,帮助确立共建内容,订立共建公约,协调组织好各项活动,帮助解决好军地交往中遇到的问题。要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及时表扬和宣传爱国拥军工作搞得好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为民营企业开展拥军活动提供良好服务。
五、民营经济组织双拥共建工作要注意把握的问题
一是提高认识。民营经济组织、驻地部队和双拥工作机构,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顺应民营经济高速发展的态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要克服双拥工作机构中存在的“工作困难论”。双拥办要把这一新生事物作为双拥工作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重大工程来抓,克服民营经济单位双拥工作“难发动、难管理”的畏难情绪,以创新的精神和勇气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二是要消除民营经济单位中存在的“无关论”、“影响论”。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力度,帮助民营经济单位认识到:双拥工作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和部队战斗力提高、为发展经济服务的一项工作,必将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要向他们宣传、组织他们参观民营企业通过双拥共建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管理和文化建设的生动事例,消除他们的模糊认识,提高参与双拥共建的积极性。三是要化解基层部队存在的“理论障碍论”,用党十六大精神帮助部队和官兵认识民营经济的作用和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地位,把思想从以前“不能与非公有经济单位来往”的禁锢中解放出来,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消除疑虑,大胆与之开展共建活动。增强民营经济领域双拥共建的坚定性。
二是摆正方向。要坚持以精神文化建设为主,精神互助与物质支持相结合的方向开展共建活动。共建双方首先要讲大局,讲团结,用共同的理想信念把官兵、职工和新社会阶层凝聚在党的旗帜下。大力开展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方面的互助活动。在此基础上,加强企业与部队在物质上的互相支持。企业对部队的物质支持,要以自主自愿、量力而行为原则,要用在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上,用在改善部队训练执勤工作生活条件和人才培养上,用在解决个别遇到重大困难官兵的实际问题上。部队对民营企业的支持,要在保证国防机密和设施安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主要是用在改善投资、经营环境,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和帮助搞好企业内部管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双方不能以物质支持多少论亲疏,保持军民关系的纯洁性。
三是选好共建对象,找准工作“结合点”。民营经济组织形式多样,结构复杂,规模大小不一,分布于社会的各行各业。选好共建对象、找好共建的结合点非常重要。军地双方应在组织、宣传、工商、税务、工青妇以及民间组织管理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选择共建对象,总的原则是选取具有一定规模、守法经营、照章纳税、经济效益好、党(团)和工会组织健全的民营企业开展双拥共建。主要面向大中型民营企业、民营高科技企业、民营院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党团、工会组织比较健全的企业。规模小、投资少的个体工商户和外资独资企业目前尚不宜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在共建的结合点上,要按优势互补、实现双赢为原则。如:武警基层部队要从搞好治安管理、改善投资经营环境的角度,边防部队可从培训通关知识、提高通关速度、改善服务质量的角度,消防部队可从培训消防知识、预防火灾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的角度,系列部队尤其是省军区系统部队可从搞好民船战备动员、建立战时后勤保障体系、搞好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角度,与有关企业找到共建的结合点,增强双拥共建活动持续发展的动力。
民营经济是中国独有的一种经济形态和经济概念,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往往认为民营经济实际就是指私有经济,只不过是让它披了一件更能为众人所接受的温和外衣而已。正是由于对民营经济的片面理解和一系列偏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阻碍了对它的深入研究,也影响到政府关于民营经济的政策制定和战略选择。而民营经济发展到今日这个地步,迫切要求我们能够对它有进一步的深入探讨,以便为制定更有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一、从企业理论角度理解的民营经济
我首先认为,民营经济之所以能够在中国被正式提出并被大家所认可,一定存在着一种与客观相对应的独特的经济物质形态,因此,它一定能够被理论所解释。民营经济的概念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是很难找到的。因为在市场经济的世界里,民营经济就是经济活动的主体,西方经济学的一切前提都是以民营的经济为基础。从经济学的一般意义上讲,民营经济就是按照商业原则和市场规则运作的微观经济组织形式。从产权和企业理论的角度看,民营经济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民营经济一定是以赢利为唯一目标的。即它完全是依市场原则来运作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这同国有企业有时需要承担一定的非赢利性任务相区别;第二,民营经济治理结构的形成是建立在纯粹经济利益关系基础上的。不管民营经济的产权结构是多元的还是单一的,其产权关系一定是比较清楚的。在这种产权关系和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治理结构,基本能够代表各方出资人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会形成较为合理的约束和监督制度,这同国有企业建立在产权关系不明晰基础上的政府化、家族化倾向的治理结构形成鲜明对比,也同一些纯私营企业单一的产权结构以及家族化治理结构不竟相同;第三,民营经济拥有较为灵活的内部用人和分配激励机制。由于民营经济必须时刻面对市场的检验,只有持续不断地实现赢利才能生存下去。因此,民营经济会在人员的使用和配置上尽量做到人尽其才,拒绝冗员,并通过激励、监督等有效的控制手段挖掘其最大潜力。而国有企业的内部用人和激励机制,由于种种原因现在仍然无法按照经济原则实现有效配置。由此可见,民营经济并不完全等同于私营经济,也并不完全不包括公有经济。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不同,它有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约,与市场机制自然和谐,在追逐利润最大化动力的驱使下,会导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不断的技术创新。
依据以上的理论和现实情况,我认为,目前我国的民营经济大致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1.私营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工商户和私营企业;2.外商独资企业;3.合资企业中外资控股的企业;4.改制后的国有企业、乡镇企业;5.非国有控股企业;5.非国有控制的企业,如被租赁、托管出去的国有企业等等。这些经济形态从不同侧面体现了民营经济的某些特点,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民营经济体系。不难看出,我所划分的民营经济其范围是比较广的,并不仅仅限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外资,而是包括了相当一部分民营化了的原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把这部分经济包括近来,不仅有助于揭示我国民营经济的本质,同时也有助于准确把握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和发展动向。同时,如果将其统计在民营经济的范围内,就会使民营经济的实有规模大大增加,我想,至少应在现有数目的基础上扩大10个百分点左右。
二、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确实取得了长足发展。据统计,截止2001年末,我国的民营企业已发展到3000万家,年产值超过5万亿元人民币。仅就私营企业而言,已达202.85万户,比2000年增长15.14%。注册资本18212.24亿元,比上年增加4904.55亿元,增长36.86%。从业人员2713.86万人比上年增加307.37万人,增长12.77%。在过去10年间,个体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从不到1%达到20%以上,平均每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极具竞争活力和创新能力的民营科技企业已达到20多万家,据科技部2000年对计入统计的86000多家民营科技企业的调查,企业长期员工已达560万人,技工贸总收入14639亿元,实现利润1005亿元,上交税金780亿元。这些指标近几年来的年增长幅度都超过30%。现在总收入超过亿元的民营科技企业已有2214家,其中超过10亿元的187家,超过20亿元的76家,他们已经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截止2001年12月底,全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9万多个,合同外资金额745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954.69亿元。2001年全国新批准外商投资企业26139家,比上年增长16.01%,合同外资金额691.91亿美元,实际使用金额达到468.46亿美元。可见,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力军。但是,民营经济的发展道路又是何等曲折。即使发展到现在,民营经济仍然困难重重。概括地讲,目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和存在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营经济面对着来自方方面面的非国民待遇。主要表现在1.市场准入方面的非国民待遇。据中华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保育钧的介绍,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和开放程度较高的广东省,即便是一些已经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产业领域,民间投资也很难进入。在广东东莞当地的80个行业中,允许外商进入的有62各,占75%(外商也属民营经济),而允许民营企业进入的只有42个,不到50%。据悉,某些主管国有企业的部门曾在内部指示,要求所属企业不许同私营企业打交道。2.银行贷款方面的非国民待遇。保育钧指出,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身积累和借贷,甚至有不少来自地下钱庄。目前,民营资本70%是自筹,从国有银行获取的贷款不足30%。据中国人民银行在2001年下半年对贷款满足率的调查,企业反映为68.5%,金融机构反映为81.6%。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私营企业反映最低,虽然私营企业贷款满足率反映仅为60.4%,但仍低于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属于最难获得贷款的弱势群体。民营经济实现的产值已超过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其他经济创造价值的总和,但银行却对它们在贷款上施以种种歧视性限制。3.税赋和法律发面的非国民待遇。在税赋点方面的不平等主要反映在严重的所得税重复计征,法律方面主要是民营企业在各类产权和产权关系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往往在事件的裁判上更多地被歧视。4.观念上的非国民待遇。主要指人们在长期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对民营经济的各种偏见,最根本的在于民营经济很难与社会主义制度完全相容,民营经济不能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基础,只能是一种“边缘性经济”。
第二,某些产业领域内的民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落后,过度和不当竞争严重。有资料显示,民营经济产业分布变化的特点如下表所示(以私营企业为例),主要集中在第三和第二产业。
由于民营经济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加之国有经济逐步从竞争性产业领域的退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广大竞争性行业的主力军,但是,由于这些行业的进入壁垒多数比较低,因此,造成大量小型民营经济的进入,并形成互相残杀的恶性竞争局面。适度的竞争对于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肯定是必要的,但无限度的恶性竞争则会使本来就弱小的民营资本遭受致命打击。这种情况在某些地区和行业表现的最为明显。前几年煤炭行业中出现的私营小煤窑遍地开花,造成煤炭行业因恶性竞争的全行业亏损,以及引发后来的一系列小煤窑伤亡等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所以,如何组织民营经济的生产经营,形成合理规模和有序生产,已成为解决这些产业领域或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
第三,民营经济的信誉度差。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市场经济处于萌芽阶段,规范市场和竞争秩序的法规不成熟、不完善,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十分突出。一些民营企业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商业贿赂、商业欺诈、低价倾销,转移、隐匿、销毁违法财物等等,一方面造成严重不良的社会后果,另一方面大大地毁坏了自身的信誉。从深层次上看,民营经济遇到的上述各种歧视和非国民待遇,多少同其较差的声誉有一定关系。那么,民营经济要想有进一步的发展,解决其声誉问题就不可回避。
第四,一些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不尽合理。民营经济的治理结构理论上讲能够做到合理,但是,现实的情况并非如此。一些民营企业采取了家族式治理模式,而一些民营企业则采取了两权分理式的现代企业制度模式。事实证明,家族式治理不见得没有效率,两权分理式也不见得没有问题。问题是一些企业应当采取分离制衡的模式,而它却仍然是家族式的。不过民营企业采取现代企业制度已成为一种趋势和基本取向。据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已发展到137.99万户,比2000年底增长26.95%,净增加4个百分点;占私营企业总数的68.03%,比上年增加了6个百分点。
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对策
无疑,民营经济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最主要的力量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理论研究和决策者们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如何缩短这个期限,并找出其有效的发展路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重视:
第一,确立以发展民营经济为基点,联带其他经济(包括国有经济)的改革与发展的新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民营经济的战略性定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也在不断地调整。体制改革的早期,民营经济被定位在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后来,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将非公有制经济由社会主义的有益补充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肯定了民营经济(或非公有制经济)在整个体制框架内的合法地位。但是,现在看来,对民营经济的这种定位已经不能满足其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既然民营经济注定会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而且,目前民营经济已经占据了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并有着良好的发展势头,那么,我们必须从战略的高度重新考虑民营经济的定位问题。时至今日,我们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仍然是集中力量改革旧有的不合理的管理体制,改革传统的国有企业体制,以图实现原有体制的逐渐蜕变。这是一种典型的渐进式“摸着石头过河”的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模式对于我国早期改革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在我国微观经济已经转换到基本依据市场原则运转的今天,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仍然在“破”而不在“立”,至今基本没有实质性调整,就是一个需要研究和思考的重大问题。我的观点是:以发展民营经济为战略和政策基点,以市场化为基本原则,把重点转移到加速新的经济管理体制和制度的建设上来,旧体制的改革要在新体制的塑造过程中逐一解决,但新体制的塑造一定是第一位的。如果这一模式能够被确认,那么,民营经济就会获得前所未有的良好战略环境。首先,可以确立人们对民营经济是经济增长主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成份定位的新意识,逐步消除民营经济只是边缘经济的错误看法;其次,从法律和政策制定上会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一些歧视性政策也会得以纠正。再次,民营企业家也会安心、大胆地发展事业。果真如此,民营经济遇到的问题就会逐步化解,民营经济的更快增长就会成为现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也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尽早完善起来。
第二,发展民营经济的路径选择。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民营经济生产与发展的历史。且不论民营经济在中国已有很长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经济的重新出现标志着中国民营经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获得再生。后来外商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的出现,进一步扩大了民营经济的阵容。随着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改革的深化,一些处境困难的中小型国有企业通过各种方式逐步实现了民营化,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也迅速完成了民营化的改造,据调查,乡镇企业中有83%至86%已成为私营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如江苏省到2000年底,已有93.2%的乡镇企业实现了改制,其中大中型乡镇企业的改制面也达92.5%。改制后全省乡镇企业的资本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非集体资本所占比例已经由1998年的51.6%上升到74.5%。这两股力量的加盟,使我国民营经济的实力大大增强了。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快速崛起,给民营经济输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活力。我想,以后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离不开对以前发展路径的依赖。以前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独资、合资企业、民营化了的乡镇企业、国有企业仍然是我国民营经济进一步拓展的基础和发展原动力,它们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逐步强大起来。另外,在全球一体化和国有企业进一步从竞争性乃至一些垄断性行业退出的大背景下,更多外商在中国设立独资和中外合资企业,特别是鼓励外资对国有企业的并购改造,以及促使更多的国有企业,包括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民营化,从而在增量上扩大民营经济的规模,提高民营经济的档次,将是一条十分重要的路径。
第三,促使民营经济自身的制度改进,实行现代化管理模式。目前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多数是由出资人实行家族式管理。这种方式在起步阶段具有凝聚力强等优点,但它的局限性,如家长个人决策,接班人世袭,任人唯亲,产权封闭等弊端,已经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虽然说现代企业制度并不排斥家庭企业,但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那种落后的家族式管理方式的弊端已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根据世界企业发展的历史经验,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法律的不断完善,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也会走向现代化(ManselG.Blackford,1998)。也就是说,企业新制度的采用与企业的规模大致成正比。我们已经看到,近几年我国民营企业已经出现了依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制的倾向。当然,私营经济选择什么样的企业体制和管理方式,要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定。不过,对那些具有一定规模且产权多样化的民营企业,要帮助它们在企业内部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而改善、提高他们的决策水平和决策效率。
第四,民营企业要重视自身信誉的塑造。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信条,只有注重声誉,诚实守信的企业,才能在市场交易的多次博弈中获得最大利益。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曾有过不守信用的短期行为,败坏了民营企业的声誉。因此,民营经济的发展要求民营企业家们在重新塑造自身信誉上作更多的努力。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契约履行等方面着手,逐步取信于客户、取信于消费者。
第五,为民营经济筹资和投资的社会化创造条件,鼓励民营经济积极开展资本运营。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系统,过去,民营经济封闭的产权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也不便于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在投融资方面的好处。随着民营经济产权模式的转换,政府应当在民营经济同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进行联合、参股、改组,组建企业集团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同时,也要为优秀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便利条件,逐步消除民营企业在上市方面的非国民待遇。特别是在配合消化庞大的非流通性国有股、实现国有股减持方面,鼓励民营经济的参与,使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国有股而进入资本市场,这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情。
民营企业已经无可争议地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民营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表现出了公有经济所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调动了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吸收了大量的城乡就业人员,减轻了社会的压力。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也离不开民营企业的发展。民营企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它与市场经济天然相容,互为发展条件,其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通过市场去实现。因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不能将非公有制经济排斥在外。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这是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这个论断十分明确地指明了民营企业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地位。
二、民营企业的现状和发展环境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民营经济克服了基础薄弱和先天不足等劣势,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GDP中所占比重已达到61%,拥有的资产占全社会资产的比重已超过20%,民营企业产值已“三分天下”甚至“二分天下”,并逐渐显露出它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以及维护供需平衡、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已成为国民经济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客观地说,民营企业的发展正从发展初期向发展中期转变,即由靠领导人关系的协调建立制度向建立完善的制度性保障过渡,民营企业正向着更合理、更科学的方向发展。从民营企业的形成来看,目前我国的民营企业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一是从个体户起家,逐渐积累发展起来,或直接由家庭成员投资兴办的家族式企业;二是朋友、同事参股合资开办的合伙企业;三是国营或集体企业通过买断转型的企业等。其共同的特点是企业的所有权归一个或少数投资者所有,其企业股份不断分散化、社会化。因此,民营企业从总体上看,虽然有其市场化程度高、经营灵活、社会负担轻等优势,但中国民营企业在发展上,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1、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人们对民营企业的认识仍然存在着一些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情况,如民营企业在融资等方面较之非民营企业存在着更多的障碍,尚未取得与国有企业一样的待遇,融资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瓶颈”。一些部门在履行其职能时,还存在着不能一视同仁的情况,“两张脸”和“两个标准”的情况依然存在;在服务收费、子女入学等方面往往被提高收费标准,得到特别“关照”,这些情况的存在,使得一些民营企业的行为短期化,投资愿望严重弱化。
2、管理水平低下。我国目前的许多民营企业都选择了家长式管理模式,管理体制主要表现为“家族”和“亲缘化”特征,实行集权化领导、专制式决策,经营者既是资产所有者,也是资产经营者。当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家长式管理由于决策层和执行层界限模糊,缺乏“纠偏”机制,民营企业家的局限性、随意性往往易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失误。
3、人才机制不灵活。大多数民营企业家都非常重视人力资源,但现实条件下大多数民营企业却面临着严重的人才危机和信任危机,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企业家落后的“资本雇佣劳动力”观念和强盗逻辑,认为员工和企业的关系只是劳动力的雇佣关系,很多民营企业家认为只要有高薪,市场上多的是优秀人才,而没有从思想意识上真正重视过人才和他们的人格尊严。加之民营企业用人唯亲的任人方式,使优秀人才难以真正融入民营企业,因此,他们通常持打工心态,只关心眼前利益,对企业没有认同感和长期扎根的观念。
4、企业生命周期过短。据统计,我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9年。北京中关村“电子一条街”5000家民营企业,生存时间超过5年的只有430家,其余91.4%的企业已烟消云散;生存期超过8年的企业仅占总数的3%左右。
5、决策盲目,风险增加了企业经营。民营企业的发展初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帮助,这在一个曾经长期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一统天下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是非常正常的,但却使一部分成功的经营者因此而淡化了风险意识。四面出击,盲目的多元化经营,过分的自信导致无法正确地评价自己,也无法正确地评价企业的成功。成功的经历强化了个人英雄主义色彩,也导致了决策的经验主义。
6、设备科技含量低,技术改造的相对滞后,导致企业发展后劲不足,民营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这种生产模式注定了企业不可能拥有高科技含量的生产设备和先进的生产技术。与此同时,民营企业由于其先天的原因,较低的员工素质也制约了企业技术更新的速度。
三、发展民营企业的对策
1、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减少家族式管理模式的影响。家族式管理模式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容易导致企业战略决策的失误;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所产生的专制和集权化倾向,无法适应企业对人才的更高要求。民营企业要真正建立起新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首先必须进行所有制改造。民营企业的发展趋势就是控股化和集约化,充分发挥家长式管理模式的灵活高效的优势,还可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结合自身的情况,逐渐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中国民营企业的制度转换、管理模式的更替依赖于民营企业家素质和人格的提升和完善。
2、正视挑战,实现政府管理体制真正转变。充分认识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挑战,解放思想,树立与民营企业发展趋势相适应的新观念,实现政府管理体制由管制向监控的真正转变。
3.健全法律制度,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民营企业的产权需要法制来保障,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需要法制来规范。加强立法,建议有关部门及时清理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法规。同时,抓紧制定保护民营企业的条例,出台引导和约束民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文件。严格执法。要明确执法部门保护和支持民营企业的责任,对向民营企业敲诈勒索、乱收费、乱罚款、强买强卖及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人和事,必须及时处罚。
4、以提高人的素质为突破口,全面提升企业素质。未来企业的竞争,更重要的是要依靠高素质的劳动者。我国民营企业还存在着规模小、员工素质低的现象,还不能实现以人为资源优势来配置和优化其他资源。因此,提高企业内在素质,说到底还是要提高人的素质,企业规模、环境、装备水平以及产品档次和质量的内在差异,实质反映的是人的内在素质差异。民营企业必须要形成科学、合理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构建一套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真正做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充分挖掘人力资源的潜力,最大限度地激励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5、依靠科技进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民营企业多以传统产业为主,政府应该通过政策和经济的杠杆,引导那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管理水平高的企业率先发展高科技产业。对民营企业自身来说,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必须加大技术开发的投入,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增加技术装备,成为技术创新和开发投入及推广的主体;应实行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起开放的稳定的合作关系,吸收消化国际上先进的科技成果,形成自己的技术优势。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民营企业更应更新观念,尽快树立国际化经营与竞争的意识,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来实现技术发展的跨越。
6、继续发挥政府在发展民营企业中的作用,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入WTO后,民营企业也面临着结构调整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依然是影响民营企业的最主要的环境因素。政府如何把握经济发展的整体格局,变弱化的调控管理职能为高效的服务职能。政府必须扮演好两个角色,即领导者和服务者。政府必须给予制度支持、技术支持、信息支持、金融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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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许经勇:《论我国民营企业创新》,《南方经济》2002年9期。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得到了大力发展,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民营企业内外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影响了民营企业进一步的发展,本文就民营企业的现状、地位作用和发展问题作以研究,探求未来民营企业的发展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