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访谈1.学生就业对口企业访谈。含生产型企业天津富奥电装空调有限公司和服务型企业天津红星美凯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目的是为了了解目前企业对中职人才需求状况,为德育课程体系完善和制冷专业人才培养提供目标参考,找准职业素质培养方向,准确进行人才培养定位。2.毕业生访谈。对本校制冷专业毕业生访谈,目的是为了解学生毕业后的职业发展轨迹与现状,通过企业的需求与毕业生实际情况的对比,找出差距,帮助德育教师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改革的实施过程中,有针对性的了解学情、改进教学方法、突破教学重难点、更好的实现教学目标。
(二)问卷调查对制冷专业在校生分年级进行问卷调查。目的是了解不同年级在校生的职业素质、人际交往能力、工作适应能力、遵守法律规章观念以及团队意识方面的差距,衡量《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实际教学效果。并结合企业访谈结果,发现德育课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二、调查研究结果分析
(一)企业访谈结果显示目前中职毕业生的工作态度及精神状态一般,就业优势不明显,缺乏吃苦耐劳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理解领悟能力与实践操作能力有待提高,法制意识比较好,中职生应进一步提高悟性、遵守规章制度、工作踏实,提高自己的协作精神。
(二)毕业生访谈共涉及10名毕业生,访谈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调研结果显示被调查的10名学生无一例外的认为自己获得的提升与重视与在校获得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最为相关;70%的学生认为目前中职生的职业道德观念和法律观念处于理解并会遵守的状态;对于了解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的途径,70%的同学是通过课堂或教学讲座,30%通过父母长辈的教导;对于参与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法律活动,80%的同学不会参加。第二部分工作状态的调研,除一名同学认为自己不会关注了解企业理念和要求,不会经常检讨工作,提出改进方法以外,其余9名同学都认为自己的工作状态是完美的,这与企业调研的结果是完全相反的。两家企业对学生工作状态的评价都一般,这表明学生对良好工作状态的认知度不够,不能达到企业的要求。第三部分为学生目前职业发展现状的调研,其中有50%以上的学生工作后跳槽两次以上;仅有20%的学生在工作半年后就小有提升;30%的学生认为现在对工作满意,70%的学生和同事之间的关系相处非常融洽,无同事关系紧张和矛盾现象;10名学生无一例外的认为和单位同事发生矛盾会先协商后求助法律。综合三部分调查结果,得出如下分析结论:1.学生目前了解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的获取来自课堂,但认为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对自己职业生涯发展的影响不大,因此相关参与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法律活动的动机不强。2.学生目前对于自身工作状态的认知度不高,且在就业过程中的职业道德水准表现往往比他们的自我认知要低很多。3.用人单位会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提升,但学生普遍对自己的工作满意度不高,证明学生对企业的职业归属感不强,未能做到爱岗敬业。4.学生的法律意识强,侧重于运用法律途径而不会在道德层面考虑、解决问题。
(三)在校生问卷调查调查范围覆盖全校一年级、二年级制冷专业共计50名学生。其中一年级25名,二年级25名。问卷共发放50份,共收回46份,其中一年级21份,二年级25份,回收率92%,其中有效问卷100%。通过数据比较,两个年级的学生在是非认知上基本一致,学生的道德观念是正确的、积极的。这说明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应减少对错好坏的阐述;二年级的同学相较于一年级思维方式更趋于成熟,他们对涉及道德评价的问题更趋于辩证,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方式更为多样化,而在用道德知识以及道德所蕴含的礼仪知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时候会有困难。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道德知识外化成道德行为的知识运用的加强。
三、课程改革途径
通过调研,对《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改革,笔者得出以下结论:
(一)教材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教职成[2008]6号)文件中强调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学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依据文件精神,挖掘德育素材和德育资源,补充到教材中。1.补充历史文化知识。灿烂的中华文明中蕴含了无数礼仪与道德的闪光点,取博大的中华礼仪与道德精华补充到教材中,可以帮助学生温故而知新,通过历史与当代的对比,将礼仪、道德知识理解的更为透彻。2.补充学生身边的故事或案例。从道德情感方面,使《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更加贴近学生,激发学生爱生活、爱职业的热情。
(二)教法、学法改革在教法上通过体验式教学,培养学生知识运用能力,即加强道德知识外化成道德行为的知识运用;通过任务驱动教学,指导学生了解什么样的工作状态是完美工作状态,以及其与职业道德的关系。培养学生对职业的归属感与认同感。在学法上,通过学法的指导,让学生从“学会”向“会学”、“会做”转变,成为真正的学习的主人。掌握浸入式学习法,充分利用教学资源,使学生浸入到任务的模拟情景中,让自己在任务的进行过程中,学习知识,体验成果;掌握团队协同学习法,和小组成员之间相互配合,并在活动过程中找到自己在小组中的位置,发挥自己的作用;掌握分析归纳法,能从活动中,总结归纳出活动蕴含的相关道德知识、法律知识,提升自己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哲学思维能力。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现状分析
一、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宏观分析
目前我国法治理论研究繁荣兴盛,法律制度建设方面亦硕果累累。但是,在法治文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方面还有很多不足,特别是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因此,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一项研究课题理应受到我们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整体水平不高。由于司法对学校管理介入少,高职院校法治建设层次较低,效果不佳,没有触及法治价值、法治意识等文化层面。部分院校以行政手段代替法律手段实施管理,法律监管力量不足,措施不力;还有部分院校管理者官本位思想比较严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管理中不公开、不民主、不透明的现象比较普遍,无法实现全体师生共同参与监督、管理院校工作,而教职工、学生处于被管理者的位置,敢怒不敢言,再加上法律意识不强,依法维权意识差,对学校的“权威”、指示言听计从,即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也不知道怎样去维权。不学法、不懂法、不能依法办事,背离了依法治校原则,阻碍了院校法治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二,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的思想根基较弱。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要经历一个逐步完善深化的过程。一所优秀的大学,它的法治文化建设也需要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不断沉淀。只有不断积累、提炼,才会形成一种理念、一种精神、一种氛围。而目前我国大多数的高职院校,是通过合并中等职业院校建立,因为面临高职院校评估的压力,它的主要任务是征地、建楼、资源整合,教育教学、校企联合任务繁重,各方面条件所限,再加上部分领导的管理理念、管理水平还停留在中等职业教育水平,所以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在很多方面还是空白,问题刚刚破题,建设刚刚起步。大量的日常工作、招生、教学、就业等常规性工作千头万绪,已经压得领导手忙脚乱,很难有精力思考、研究法治文化建设,所以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可谓任重而道远。
第三,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创新能力不足。创新发展是推动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发展的根本需求。当下,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中仍然存在教育理念陈旧,教学形式呆板,教学设施滞后,教学内容结合实际不紧、时效性不强,举案说法避重就轻、不能紧跟时展等问题。课堂教育信息与网络文化信息的不对等直接影响着教育的效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使高校师生成为了网络时代的先锋,他们思想敏锐,情感丰富,行为个性,愤世嫉俗。互联网终端的不断普及,大大加强了网络信息对师生思想的冲击。法治文化要想深深植根于学生的思想中,必须在教育教学中不断更新观念,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用最真挚的语言,最灵活的形式,授之以渔。善于“换位思考”,站在学生的位置上,用学生的视角去捕捉能够引起同频共振的“点”。教学实践中要以激发师生对法治文化建设产生浓厚兴趣为切入点,以承载先进法治文化建设教育活动为着力点,以树立高职院校师生法治文化信仰为落脚点,用灵活、形象、生动与赋予时代意义的,先进的教育教学形式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自然水到而渠成。
第四,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机制不够健全。中国古代韩非子说:“小智者治事,中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普遍存在着这样的现象:没有专职的法治文化建设办事机构;没有专职的人员承办师生“涉法”问题;没有专项的法治文化建设经费;没有定期的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法律教学也等同于一般科目教育。学校纪检、安保、团委、系办等不同机构职能任务中或多或少都去抓“涉法”问题和活动,但不是形同虚设,就是业务不精。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在院校考评中也成为“软指标”,没有引起各级单位和领导的足够重视,成为制约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的“瓶颈”问题。法治文化建设是高职院校师生树立法治信仰的灯塔,是院校和师生依法维权的保障,没有健全、长效的机制与机构作保障一切都是空谈。
第五,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高职院校之间法治文化建设的差距较大。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高职院校的数量也如雨后春笋般增多,据教育部统计,2010年,全国共有高等职业学校1113所,占普通高等学校的47.2%,从规模上看,我国高职院校比例逐年增大,高职院校遍布我国各个城市。但我国作为一个后发展中国家,由于历史所形成的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异,其法治发展不可能在全国同一层次水平上同步运行和成长,它必然是一个从中心城市向边缘城市辐射的一个过程,中心城市高职院校的法治文化建设必然优于边缘城市高职院校的法治文化建设。因此,发展法治文化必须根据各个高职院校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措施和途径。
二、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微观分析——以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一)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法治文化建设调查问卷说明
为了了解并尽可能掌握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从2012年11月—12月在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实证调查工作。本次调查研究主要采用随机抽样法,主要针对学院行政管理人员、教师以及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700份,回收有效问卷658份,问卷有效率为94%。其中,共调查学生576名,男生409名,女生167名;一年级学生149名,二年级学生238名,三年级学生189名;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生171名,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生189名,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学生128名,会计电算化专业学生88名。共调查老师及行政管理人员共82名,其中教师46名,行政管理人员36名。针对学院的实际情况,本课题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设计了调查问卷中的问题:一是法治理念,二是法治意识,三是法律认知,四是法律运用,五是法治环境。本次问卷中涉及法治理念、法治意识、法律认知、法律运用、法治环境的问题各一题,涉及其他问题共三题,一共设计了八道问题。
(二)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法治文化建设调查结果与分析
1.关于法治理念的调查与分析
深化法治理念是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的必要前提,所以法治理念调查必不可少。关于高职人法治理念调查,选择的题目是“如果您是学院一名在校学生,当您发现学院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相冲突时,您会选择:A.服从法律B.服从学院规定C.请示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D.请教老师E.都不执行”,统计结果见表1。
表1关于法治理念的调查与分析统计结果
表1中的数据显示:当发现学院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相冲突时,只有30.5%的被调查者认为如果自己是一名在校学生,会优先服从法律。有10.0%的被调查者认为会服从学院规定,有44.4%的被调查者会请示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有12.2%的人选择请教老师,还有2.9%的人都不会执行。从调查数据中发现:法律的权威性并没有完全确立。也就是说,学院的师生及行政管理人员对于法律并没有尊崇和信仰。尤其是从年级的划分来看更为明显。一年级学生选择服从法律的人数比例是35.6%,二年级学生选择服从法律的人数比例为26.9%,而三年级的学生选择服从法律的人数比例是26.0%,呈逐年级下降的趋势,可见强化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对法律的崇尚和信仰还是相当重要和紧迫的。调查结果显示,学生中选择请示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的人数比例很大:男生占45.2%,女生占49.1%,女生对于法律的信仰比男生低。调查结果还显示,不同专业的学生选择服从法律的比例也有明显的差距。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学生选择服从法律的比例最大,占37.5%,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与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生分别占26.3%和28.6%,会计电算化专业学生占的比例最小,占到21.6%。对于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来说,虽然选择服从法律的人数比例分别达到了41.7%和43.5%,但还有一半以上的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选择了其他。可见,教职工对法律的信仰也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如何唤起高职人的法治情感,让他们崇尚法律,信仰法律,按照法律的规则、法律的思维方式做事、做人,是今后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2.关于法治意识的调查与分析
提升法治意识,有利于高职人增强自己的权利意识,养成遵守社会秩序与规则的习惯。通过对法治意识方面的调查,了解和掌握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与学生法治意识的现状,以此为确定法治文化建设的原则和对策提供重要依据。因此,选择了“您去餐馆用餐,若不能为报销所用,会不会索要发票”为题进行调查,统计数据见表2。
表2关于法治意识的调查与分析统计数据
表2中的数据显示,去餐馆用餐,若不能为报销所用,有33.7%的被调查者表示不会索要发票,还有35.7%的被调查者表示偶尔索要发票,其中选择经常会和一定会的分别是21.0%和9.6%。调查显示,学生当中男生选择最多的是不会,比例占43.5%,女生选择不会的是20.3%,可见男生的权利意识显著不如女生的权利意识强。男生选择偶尔的是29.8%,女生是47.3%,说明女生维护权利意识的意识也不强。在年级划分中,一年级与二年级的学生选择不会的比例分别是36.2%和25.2%,三年级的学生选择不会的占到51.9%,表明三年级的学生对于属于自己的合法权利更没有足够的重视。一、二、三年级的学生选择偶尔会的分别是40.3%,35.7%和29.6%,选择一定会的分别是9.4%,10.1%和3.7%,可以看出一、二、三年级的学生随着年级的增高,权利意识在大幅降低,那么在学院开展法治意识的教育活动就十分必要了。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来说,选择的比例差距并不显著,说明权利意识与专业并没有太大的联系。在教工当中,选择不会的比例分别是5.5%和17.4%,可见教师的权利意识比行政管理人员要差。总体来讲,在学院培育高职人的法治意识,特别是培养高职人的权利意识是十分有必要的。
3.关于法律认知的调查与分析
法律认知是人们通过法律思维活动,掌握与法律相关的事物的发展规律,从而认识和理解法律现象及法律制度。法律认知的核心是对法律权威、法定权利和义务的了解掌握。通过对高职院校师生法律认知的调研,可以了解和掌握高职人的法律认知程度,为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全面建设提供有力依据。因此,选择的题目是“生活中往往有‘人情大于国法’现象,您认为对、不对、不完全对还是不清楚”,统计结果见表3。
表3调查数据显示,有29.6%的被调查者认为“人情大于国法”的现象是不对的,还有48.5%的被调查者认为“人情大于国法”并不完全对,而认为“人情大于国法”是正确的有15.8%。其中男生认为“人情大于国法”不对的占27.6%,女生占26.9%,表明性别对于法律认知问题并没有明显的影响。一、二、三年级学生认为“人情大于国法”不对的比例分别是28.2%,22.3%和33.3%,说明三年级的学生对于“人情大于国法”这种现象的认识比一、二年级学生稍强。认为“人情大于国法”不对的不同专业学生中,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和装潢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选择不对的比例分别是28.1%和28.9%,道路桥梁工程设计专业的学生选择不对的比例是21.2%,会计电算化专业学生选择不对的比例是37.5%,比例最大,可见会计电算化专业学生对于法律现象的认识水平比其他专业学生要高。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认为“人情大于国法”不对的比例分别达到了50.0%和41.3%,表明教职工对于法律现象的认识还是比较深刻和透彻的。但尽管如此,这一问题的调查结果表明,对于“人情大于国法”这一法律现象,广大高职人还是没有清晰的认识,可见高职人的法律认知水平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也就是说高职人对于人情与国法,人治与法治,传统文化的影响与法治文化建设的需要等方面的命题还存在思考不够、认识不足、理解不深等问题。
表3关于法律认知的调查与分析统计结果
4.关于法律运用的调查分析
高职院校作为全国高等院校中的一种类型,是培育高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无论是院校教职工还是学生,都接受了较高层次的教育,文化水平总体较高。因此,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相对较高,但在实际生活和学习中,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或培养运用的意识也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关于法律运用的调查就是分析高职人运用法律的能力,以便对现实情况有具体的认识,所以选择“您认为您运用法律的程度如何”进行调查,统计结果见表4。
表4数据显示:通过对“您认为您运用法律的程度如何”问卷的调查,调查数据表明选择“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实际问题”的比例是16.5%,选择“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问题”的比例是33.0%,选择“法律知识浅薄,但有实际运用的意识”的比例是36.2%,选择“缺乏法律知识”的比例是14.3%。调查结果说明,高职院校广大高职人有依法维权意识并掌握法律知识的人数占多数,但能够运用所学法律并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人并不是很多。从年级划分来看,一、二、三年级选择“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实际问题”的学生比例分别是21.5%,19.3%和7.4%,选择“缺乏法律知识”的比例分别是11.4%,9.3%和25.9%,从数据中看出,三年级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最差,可见,针对不同年级进行不同的法治教育也是一项高职院校面临的课题。对于行政管理人员与教师来说,选择“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实际问题”的比例分别是16.7%和23.9%,表明教师比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运用能力要强。但无论是行政管理人员还是教师选择“运用法律知识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比例普遍偏低,也进一步说明教工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需要通过种种途径发展与提高。
表4关于法律运用的调查分析调查结果
5.关于法治环境的调查与分析
法治环境应是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法治环境,直接影响法治文化建设的进程,因此它在法治文化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通过对法治环境的调查,熟悉高职院校的法治环境,了解并掌握高职院校发展的现状,以此确定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和途径。关于法治环境调查的基本情况,选择了“您对学校管理现状非常满意、比较满意、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无所谓”进行调查,统计结果见表5。
表5数据说明,学院的管理制度并不令人满意。对于学院的管理现状有6.7%的被调查者认为非常满意,有31.6%的被调查者认为比较满意,有19.1%的被调查者认为满意,有29.0%的被调查者认为不满意,还有9.6%的被调查者认为非常不满意。也就是说认为满意、比较满意与非常满意的被调查者比例占到57.4%,认为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被调查者占到38.6%,即有相当一部分高职人对学院的管理现状并不满意。
表5关于法治环境的调查与分析统计结果
其中从学生的调查数据显示:从性别划分,男生对学院管理现状非常满意、比较满意和满意的比例分别是7.1%、36.4%和18.1%,共占调查男生总人数的61.6%;女生对学院管理现状非常满意、比较满意和满意的比例是9.0%、29.9%和26.9%,共占调查女生总人数的65.8%。从年级划分,一年级学生对学院管理现状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与满意的比例分别是2.7%、30.9%、27.5%,共占调查一年级总人数的61.1%;二年级学生认为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与满意的比例分别是4.6%、31.9%和23.5%,共占调查二年级总人数的60.0%;三年级学生认为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与满意的比例分别是15.3%、40.8%和11.6%,共占调查三年级总人数的67.7%。从专业上划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生对学院管理现状感到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与满意的比例分别是5.9%、33.3%和19.9%,共占调查本专业学生总数的59.1%;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生对学院管理现状感到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与满意的比例分别是10.1%、41.3%和16.4%,共占调查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67.8%;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对学院管理现状感到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与满意的比例分别是3.1%、33.6%和22.7%,共占调查本专业学生总数的59.4%;会计电算化专业学生对学院管理现状感到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与满意的比例分别是12.5%、23.9%和28.4%,共占调查本专业学生总数的64.8%。
对教职工的调查数据说明:行政管理人员对学院管理现状认为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与满意的比例分别是0.0%、5.6%和16.6%,共占调查中行政管理人员总人数的22.2%;教师对学院管理现状认为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与满意的比例分别是0.0%、15.2%和2.2%,共占调查教师总数的17.4%。调查结果表明,学生对学院管理现状的满意程度远远高于教职工,之所以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与学生的认识有较大的差距,应该有两大原因:一是学院的管理漏洞大都是在对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中,只有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才能体会到;二是对学院的管理,学生并没有太多的参与,他们对学院的管理现状并不是很了解。因此,学院的管理体制还有待于创新和改进。
AnalysisoftheCurrentSituationoftheConstructionoftheRuleofLawCultureinHigherVocationalColleges
——TakingZhangjiakouVocationalandTechnicalCollegeasAnExample
XUHui-min,YANGYan-jiao
关键词:法律;专科人才;培养模式
1法律专科人才培养目标的现状
1、1法律专科人才培养目标的现状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法学专科的规定,原来法学专科的专业均改为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民事执行等。现在各专科学校均以开设法律事务专业为多,但法律事务课程的设计,教学的手段和方式基本上还是按照原来法学本科专业进行。法学专科的培养目标和法学本科的培养目标基本相似,没有太大的区别。法律专科人才的培养没有自己成熟的目标,法律专科人才培养目标的缺失就是急需要解决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法律专科人才培养的前途。
1、2法律专业人才就业难的原因
(1)法治环境不够理想。
自“依法治国”的问题首次由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到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到1999年宪法修正案正式把“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逐渐为广大社会公众所知悉。经过多年的社会各个方面的努力,法治观念已经成为全社会的主流思想。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已经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针对目前中国的法治发展水平和状况,中国已经启动并将继续推行的法治改革是全方位的,改革的触角已伸入立法、行政、司法等诸多法治环节。但中国几千年来崇尚“人治”排斥“法治”的传统不可能立即得到彻底根除。人治的影响还将存在,是完美法治环境的最大障碍。比如,决策的非民主化,行政权力过大,司法不能独立,法官徇私枉法现象较为严重等司法腐败问题还有待加强,法律普及方面还存在薄弱等。对人治的信赖,寄希望于某个人,纠纷解决机制和规则充斥着人治的色彩,导致法律的权威难以真正树立。法治环境的欠缺以及由此产生的法治需求的低迷,导致法科毕业生的就业范围相对狭窄。
(2)传统行业很难进入。
选择法律专业的同学,除了因为法律职业的神圣和自己的兴趣,也考虑到将来的发展前景。从就业单位性质上来看,党政机关依然是法律类毕业生的首选。其次是企事业单位,二者占了需求总数的近70%。同时选择到部队、海关、武警边防等单位的也在逐年增加。如:据不完全统计,2003届政法类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比例占到了40%左右,到一般企业单位的占25%左右,到部队、海关、武警边防的占到10%左右。时下毕业生青睐的传统就业行业,如政府机构、党政机关等,由于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正在大大减少人员需求。另外,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已全部进行公开招考,参加公务员考试仍是目前法律专业毕业生进政法部门就业的唯一渠道,能考入国家公务员队伍并非易事。由于职位的有限,常常出现几十个、几百个报考者竞争一个岗位,必然导致大多数毕业生遭到淘汰。
(3)社会资源不足。
社会资源主要指建立在信任和互助合作基础之上的社会关系网络,是个人发展所必要的资本之一。法律专业的学生长期呆在象牙塔里,对社会缺乏了解,更谈不上对社会资源的把握。一方面是社会需要大量的法律服务找不到适当的对象,尤其的低端市场,另一方面是大量的法律人才没有事可做。对在校的法律专业学生,应当积极走出校门,获取到律师事务所或政法机关实习的机会,向法律界的前辈学习,将理论学习和实务学习相结合,积累相关工作经验。同时,在参与实践过程中,面对开放的信息源和多渠道的获取途径,较容易得到有利的资讯,可以节约求职成本,弥补信息的缺乏,提高就业的机会。跟相关单位的接触,让更多人了解、认识自己,在与对方合作和共事中建立的良好关系,为自己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社会基础。
2法律专科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