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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集市管理办法范例(3篇)

时间: 2025-07-12 栏目:办公范文

城乡集市管理办法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为重点,以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文明卫生单位为载体,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解决城乡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乡文明卫生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整治城乡的“脏、乱、差”现象,开创城市卫生管理和农村环境清洁、卫生、有序、和谐新局面。到2012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一)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

(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

(三)城乡集贸市场卫生管理全部达标;

(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

(五)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六)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20%。

三、行动内容

按照城乡统筹、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总要求,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城乡脏、乱、差为突破口,开展六大集中整治行动,全面促进城乡环境卫生状况的根本好转。

(一)集中整治农村环境卫生的“脏、乱、差”。以“村容整洁”为目标,以卫生镇(村)创建为载体,发动群众平整村路,疏通街边沟渠,清除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沟渠河塘、公共场所等地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和白色污染,严格治理乱倒生活垃圾等现象,逐步实施统一收集、集中运输、集中处理的垃圾管理模式。加大垃圾清运设施建设投入,力争实现户有垃圾桶、村有垃圾池、镇有垃圾站;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的“三有”、“三无”目标。

(二)集中整洁城市环境卫生的“脏、乱、差”。着力整治城区背街小巷、河、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城区主街道实行16小时保洁,其他背街小巷实行12小时保洁。彻底整治集贸市场、星河广场、公共厕所、汽(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强化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增加城市环卫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城市环境污染监管治理,完善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功能。

(三)集中整治旅游景区、景点环境卫生的“脏、乱、差”。全市各旅游景区、景点要彻底清理景区、景点周边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加强辖区公厕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和污水处理管网。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宾馆、饭店、饮水摊点的卫生监管,确保游客饮食安全。治理景区、景点乱停车辆、乱摆摊点、拉客兜售等不良现象,形成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景区环境。

(四)集中整治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环境卫生的“脏、乱、差”。重点解决餐饮业就餐环境不卫生、餐饮具消毒不严格、操作间卫生不达标,以及使用腐烂变质和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原料制作加工食品的问题,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的综合整治,配备必须的食品卫生设施。

(五)集中整治交通要道及沿线的环境卫生“脏、乱、差”。重点做好铁路、高速公路、客运专线、国道线、线、线、线、线等境内交通要道的路面、绿化带、收费站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到路面、绿化带、收费站保洁及时,无垃圾、无渣土、无扬尘,道路标识标牌完好,确保交通有序、畅通。

(六)集中整治建设工地环境卫生的“脏、乱、差”。城乡所有在建施工场地要做到卫生设施齐全,施工管理符合国家《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有符合要求的隔离护栏和车辆冲洗设施,做到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厕所、浴室间符合卫生要求。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实际,制定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年12月20日—年3月20日)。

1、根据全国爱卫会《—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省爱卫会《—年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市—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2、召开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动员会,在全市启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3、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对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必要性、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

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召开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动员会。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3月21日—年9月30日)。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群众,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2、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落实重点整治内容。

3、市、乡、村层层开展督查活动,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典型。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0月1日—12月31日)。

根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的经验,制定继续推动工作的政策和实施长效管理的措施。市政府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别召开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加快文明卫生创建步伐,促进生态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爱卫组织机构建设,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整洁行动列入本工作议事日程,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确保工作落实。

(二)落实责任。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方面,任务繁重,工作艰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财政部门要安排好整洁行动的专项工作经费;城建部门要重点抓好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及建设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工商和商务部门要重点抓好城乡农贸市场管理;环境保护和农业部门要重点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推进农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水利部门要重点抓好农村生活饮用水工程建设;旅游部门要落实好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交通、公路部门要集中整治好交通要道及沿线环境卫生脏乱差;卫生、药监部门要做好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环境卫生整治;教育部门要搞好校园卫生与健康知识的教育传播;市爱卫办要抓好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搞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协调。各级各部门要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定期组织工作检查、督导,建立规范的信息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积极性。新闻部门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要跟踪报道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要在行动中善于发现典型、推广经验,带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全面推进。

城乡集市管理办法范文

一、工作意义

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就是要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和城乡容貌秩序两大方面的管理工作,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切实改进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需要,是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保障,也是各级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是与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适应的,反映了建设现代化的美丽新城区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区人民的共同愿望。大力开展城乡卫生运动,彻底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形成清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对改善城乡居民工作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营造安宁和谐的社会环境,以及优化投资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切切实实深入推进这项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惩罚并重的原则。依据《湛江市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坚持以职能部门为主,社会和群众参与的方法,依法对“五乱”行为进行管理,重点打击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必要的处罚提高管理效果。

(二)坚持全面整治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举全区之力全面整治市容环境卫生,重点开展治理“五乱”现象。

(三)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原则。依托辖区有关单位,分级负责,多方配合,上下互动,全民动手,齐抓共管,不断完善城区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坚持巩固提高,逐项落实,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建设美丽的新城区为出发点,高起点、高标准、高效能地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和治理“五乱”,各级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和重点开展摊点乱摆设,车辆乱停放,垃圾乱扔丢,广告乱张贴,施工场地乱堆放等“五乱”整治工作,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完善。**年,改进薄弱环节,打好基础,确保**年湛江市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年,全区有50%的镇(街)、村(居)实现“城乡清洁工程”和“五乱”治理的达标示范镇(街)、村(居)(以下简称达标示范点),有40%的镇(街)、村(居)分别实现市卫生先进镇、镇卫生先进村(居);2010年,有80%以上镇(街)、村(居)实现达标示范点,有80%的镇(街)、村(居)分别实现市卫生先进镇、镇卫生先进村(居);2010年,实现城区市容平面整洁、立面规范、空间和谐、动态有序的总体目标,形成规划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协调推进的长效管理机制,始终保持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具体任务是:

(一)全面清理整治违章乱摆卖摊点和占道经营行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分局牵头负责)

1、强化日常管理。对城区违章早市、日市、夜市、洗车点和占道经营行为的易发、多发地段采取车辆巡查、专人跟踪、错时执勤、集中行动等方式,定员、定岗、定责、定时监控。在“四定”的基础上,每天组织机动车巡回清理整治行动。确保城区市容管理不留空档,不留盲区。

2、建立和完善城区管理快速反应和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城区管理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媒体和有关部门反馈事项的快速处理机制。一般性群众投诉,一小时内要到达现场了解情况,一般性问题48个小时内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5天内见成效或拿出解决方案。群众投诉办复率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各部门协调,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问题,要联合公安、工商、城管、市政、环保、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协调搞好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3、坚持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完善网络的体制,全面推行属地管理原则。各镇、村(居)委会要严格按照行政区划分落实管理任务,对辖区道路市容环境管理负全责,严格督促、检查本区域街道违章乱摆卖摊点、占道经营行为的管理情况。组织、指挥、协调辖区执法力量配合区城管执法部门对道路违章乱摆卖摊点开展清理整治和日常监控。清理交通主干道两旁废旧收购店。

4、实行城管执法向乡镇(街道)延伸,实现城管执法无缝隙覆盖。区城管分局要向镇(街道办)和社区选派执法人员,密切配合,互为依托、优势互补,与镇(街道办)、社区义务执法队员联合开展小街小巷小区的综合整治,扩大综合执法覆盖面,消除管理盲区和死角,解决小街小巷、居民小区市容市貌无人管和管不住的问题。

5、坚持疏堵结合。管理过程中,立足经济发展实际,充分考虑群众生活需要,坚持“先疏后堵、疏堵结合”原则,从尊重市民生活习惯,照顾生活困难居民的角度出发,在确保不影响交通、市容、群众生活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选择道路两旁闲置的空地、停工的工地、停车场或适宜夜市长期经营的场所,做为指定夜市摆卖区的试点,集中管理,集中经营。

(二)规范车辆停放行为,杜绝“车辆乱停放”现象(市交警支队**大队牵头负责)

1、严格审批人行道车辆停放点。根据审批权限,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严把审批关口,杜绝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严重影响市民出行方便的、严重影响城区市政公用设施正常使用及城区景观亮化重点道路上车辆静态停放点的设置审批。

2、依法加大人行道车辆静态停放管理力度。对城区范围内未经区市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擅自设置的人行道车辆停放点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对擅自改变停放车辆类型、随意改变停放位置和车辆超范围停放等违规违章行为,交警和城管部门要依照有关法规规章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罚;对违反城区管理有关规定,不在指定划线范围内乱停乱放的违规违章行为实施严管重罚。

3、继续推进人行道车辆静态停放市场化运作。对符合审批条件,经过区市政、规划、交警等部门审批的停车点,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人行道车辆静态停放管理,按照统一证件、统一服装、统一管理、统一收费、统一培训的“五个统一”原则,对车辆停放统一实施管理。交警和城管执法队员要加强日常巡逻、加强执法等手段,说服、督促门店业主、市民配合管理,保管点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巩固一个,滚动实施,逐步走向全面规范,将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大力治理乱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消除卫生死角现象(区创卫办、区市政园林局牵头负责)

1、建立监控点,实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区环卫处应联合城管执法队员在市场、人群聚集场所、内街小巷、城乡结合部位设立监控点,并组织巡查,对违反《湛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2、集中清理整治。区创卫办负责部署、发动各单位负责组织责任辖区的市民开展全民性环境卫生大整洁活动。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热点的卫生死角、城中村、城乡交汇处、失管破产企业、单位庭院、小区,尤其是无人管理的商住楼、小街小巷、各类市场、商业门店等环境的专项整治,清理垃圾和杂物,疏通水沟,做到环境整洁,室内室外卫生清洁。农贸市场卫生清洁由区工商局、区市场物业管理站牵头组织,对全区集贸市场进行卫生整治,对农贸市场周围环境卫生进行认真清理,杜绝乱摆乱卖,做到秩序良好,划行归市,设施完善,整洁卫生。团区委负责部署和发动“志愿者清扫活动”,对公共场所,卫生死角,管理盲区等进行清扫保洁。

3、坚持上门收垃圾制度。区环卫处做到定时定点收集垃圾,有效地遏制随时随地丢扔垃圾的现象,减少无形垃圾点。

4、健全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制度。区环卫处力求主干道全天候清扫保洁,次干道二大扫全保洁,小街小巷一大扫全保洁,提高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覆盖面。

5、鼓励群众自我约束与管理。通过向社会聘请督察员、义务监督员等形式,鼓励群众参与市容长效管理。

(四)全面清理整治户外非法“小广告”,有效遏制“广告乱张贴”现象(区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

1、成立专门队伍,从源头上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城管、公安、工商部门要将非法“小广告”的治理从街头向源头纵深,对雇用、指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人依法从重处罚。

2、推广非法“小广告”清理工作市场化运作。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原则,道路上设施管属单位负责对其沿街公共设施上的非法“小广告”进行清理,提倡实行市场化运作和采用高科技手段,实施承包制,统一由清洁公司(单位)负责及时清理,确保辖区范围内沿街公共设施上无非法“小广告”。

3、加大对非法“小广告”的清理力度。由市城管执法局**分局组织清理。凡能用“小广告”清洗机清理的,不宜用涂料对非法“小广告”进行覆盖处理;特殊情况不能用“小广告”清洗机清理的,可用与外表同颜色的涂料对非法小广告实施覆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4、加大对临街建筑橱窗宣传品的清理。要组织力量对居民区、办公楼、住宅楼等临街建筑面橱窗乱贴宣传品的行为进行纠正,屡教不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定期不定期地发动群众开展全民性的清理非法“小广告”清理整治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五)全面加大建筑渣土管理力度,严防“工地杂乱现象”(区建设局牵头负责)

1、与沿街施工单位签订责任状。各项目施工单位要与区建设局签订责任状,严格执行市建设部门制定施工工地“五个不开工”标准,即手续不全的不准开工,不签订管理协议的不准开工,保洁员不到位的不准开工,施工出口不硬化或未铺设防污材料的不准开工,不设围墙的不准开工。

2、加强对建筑工地、运输车辆的管理。对城区范围内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车辆,要求业主设置密封装置,按照指定的路线运输,并派出人员及时清扫保洁,确保沿途无撒漏污染,施工工地必须办理《湛江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湛江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证》、《湛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湛江市城市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方能施工,工地车辆出入口要求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装置。

3、对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依法实施严管重罚。交警和城管部门要对没有进行加盖的运输车辆依法进行查扣,提高执法威慑力,达到惩戒、预防和教育的目的。

(六)加大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力度,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市容环卫综合治理工作(各镇政府牵头负责)

1、充实“门前三包”内容。根据目前“门前三包”的实践经验,要搞好“门前三包”工作,必须进一步充实、提高、完善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内容,特别是要增加奖惩内容。

2、抓好“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切实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等社会化管理制度。将其实施情况作为市容环境卫生“流动红(黄)旗”检查评比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对于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的单位,依法追究责任,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3、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镇(街道办)负责与辖区范围内各党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签订《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工作。

4、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根据责任地段范围的大小,各镇政府及区城管执法部门派出相对固定的执法队员作为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按“门前三包”的要求,对责任区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责任区秩序井然,发现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区市政管理部门举报。

(七)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村庄的环境卫生工作(各镇政府牵头负责)

各镇(街道办)、村(居)委会除严格按照治理“五乱”要求抓好所属地段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村庄外,同时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1、理顺管理体制,建立专业清扫保洁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城中村逐步发展为中心城区,但环境卫生滞后,“三无”现象较突出,即无保洁专业队、无收集垃圾、无环卫设施。各辖区要高度重视城中村的环境卫生,明确主管机构和领导分工责任,统筹专项经费,区拨一点,镇、村分别筹一点,村民捐一点,确保有领导机构,有保洁队伍,有专项经费。

2、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做到村巷有清扫保洁队打扫,垃圾定时收集,集中清运。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改水、改厕、改灶力度,加强环卫设施的建设。

3、城乡结合部要加强“五乱”的整治,确保村容村貌与城区卫生相配衬。各村要尽力而为,净化、绿化、美化出入口,做到无乱摆卖,无乱停放,无乱仍丢,无乱张贴。

(八)不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步伐

区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快完成《**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重点抓好公厕、垃圾收集、清运与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推进和规范城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凡是新建居住小区,要严格按照规定达到基础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和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现有无物业管理或无规范管理的居住小区,由区建设、城管、房管、市政园林部门联合整治,在**年前城区所有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要达到规范化要求。

**年,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开展污水再生利用研究和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研究及成果的利用。力争“十一五”期间全部完成“蓝天碧水工程”。(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分别负责)

四、工作机制

(一)部门联动机制。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区城乡清洁工程办公室,由区委、区政府统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府十楼,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立监督和举报电话,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二)督办检查机制。将城乡清洁工程纳入“流动红(黄)旗”检查评比的重要内容,不断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流动红(黄)旗”检查评比工作。每季度开展对城乡清洁工程的督查,内容包括:各责任单位、镇政府、社区制定城乡卫生联动工程具体实施方案情况;层层签定和落实责任状情况;进一步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情况;群众反映强烈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卫生难点的问题;部门和单位产生的卫生死角问题;新闻媒体曝光整改问题等。

(三)协调沟通机制。**区城乡清洁工程办公室可定期召开各部门、各单位和辖区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定期汇报或研究讨论专项问题,交换信息、交流经验,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

(四)经费保障机制。区、镇二级政府要建立各级财政经费增加与城区(镇)建设发展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从业人员的经费由各级财政拨款保障。**年,要全面完成开征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行业内的各项行政性收费要全额用于行业事业的发展和建设,不断提高日常管理水平。

(五)行业改革配套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污水与垃圾处理产业化有关政策,减免行业发展的各项税费,鼓励行业加快发展,积极推进污水与环卫处理基础设施运行与维护工作的市场动作机制。开放环卫作业市场,实现清扫保洁、垃圾收运与处理的企业化运作。降低行为发展门槛,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行业投入与行业竞争,走事业化、企业化经营的道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度。城乡清洁工程和治理“五乱”是区委、区政府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市民的民心工程,是投资置业的信心工程,是城市管理的核心工程,是发展经济的环境工程,是考验干部的作风工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切实履行职责,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成立组织机构,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一是建立领导责任联系制度。区四套班子和各部门要相应建立卫生清洁责任区(路段)联系点制度,落实责任,将城乡清洁工程和治理“五乱”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签定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实行逐级负责制,按照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将城乡清洁工程和治理“五乱”工作列入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级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及干部考核内容,在思想上、行动上不放松、标准不降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好城乡清洁工程和治理“五乱”的攻坚战,确保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达到美丽的南方海滨城市标准。三是建立“双轴制”工作机制。建立监督体系和实施体系,实现日常监督和管理分开。区、镇(街道办)组织本辖区内各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治理“五乱”工作的具体实施,区直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并派出督察队伍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四是建立“双100%责任制”。区、街道办事处(镇)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治理“五乱”工作出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应的领导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部门和联系部门领导的责任。

城乡集市管理办法范文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在全市开展以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城市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为主要内容,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施“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处理”的处理模式,改善城乡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年底,全市初步建立覆盖城区的垃圾收集、运输网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面开征,征收率达到80%以上;到年,形成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全覆盖体系,城乡生活垃圾基本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城市餐厨垃圾实现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机制。各县、区要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逐步建立“全面覆盖、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保障有力”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到年,全市(市区除外)共需配备县(区)、镇(办)、村三级清运、保洁人员约11000人。全市34个镇(办)或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心村,至少建设一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配备垃圾密闭运输车辆,以满足区域垃圾转运的需要。全市村庄(组)要按照各自的实际,建设两个以上的标准垃圾收集点(池)。

(二)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升工作。宇能热电公司要立足目前的处理能力,加大技术升级改造力度,适时进行产能的调整,以满足全市城镇(宿永路以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需要;同时,要积极协调解决卫生防护等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二是因地制宜,做好边远地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濉溪县南部的双堆、南坪、孙疃、五沟、韩村、临涣和烈山区临海童办事处、任楼办事处等镇(办),可依托临涣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杜集区段园镇、朔里镇和石台镇等镇(办),适时调整生活垃圾转运线路,选择适宜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工艺,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快无害化处理建设步伐,力争2013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三是学习借鉴省内外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经验,结合实际,建立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和排放登记管理制度,年底建成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实现城区餐厨垃圾的单独收集和循环利用体系。同时设立城区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筹建工作,协调管理城区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工作,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行的日常监管工作。

(三)规范管理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各县、区要根据《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可行的征收方式,在城区范围内积极拓展征收面,提高征收率,切实做到“应征尽征”。要建立垃圾处理费“收支两条线”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垃圾处理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等环节,严禁挪作他用。

(四)创新环卫作业管理体制。城区范围内的环卫管理体制,要按照事企分开、管干分离的环卫管理体制,在坚持市场准入制度、统一质量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的前提下,放开环卫作业市场,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转运工作。市、县(区)市容环卫部门要依据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加大日常督查考核力度,确保环卫作业质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力。农村的环卫作业体制要采用镇(办)、村与农村保洁人员以承包方式建立劳动关系,签订承包协议。农村保洁人员可以采用以工代赈的形式,优先从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军烈属、伤残军人、特困户、低保户中选择。

(五)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各县、区要加强和规范合同用工管理,对聘用的环卫工人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要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环卫工人工资收入增幅不低于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增幅。要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改善环卫作业条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发改委、财政、国土、卫生、审计、商务、环保、物价、规划、市容、招标、地税、供水公司和县区政府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定期研究和解决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相关的问题,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

(二)纳入目标考核,兑现奖惩措施。按照省政府目标考核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考核评分办法》规定,制定和出台《淮北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考核评分办法》,并将考核工作纳入市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考核工作从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城乡垃圾管理运行情况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市财政将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超额完成垃圾转运量的县、区给予补贴,超额部分每吨补贴25—30元。对财政、地税、市容、卫生、招标、商务、供水等7家市直征收主体和各县区政府的垃圾处理费的征收额和征收率进行明确,合理制定奖惩措施,严格兑现。

(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处理达标。宇能热电公司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处理工艺流程,确保进场垃圾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要制定各种应急预案,防止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事故。市容环卫部门要依据《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加大对处理企业日常运行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好综合评价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处理企业进行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适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对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补贴数额进行认真核准,及时拨付处理补贴费用,保障垃圾处理企业运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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