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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收集5篇)

时间: 2024-06-22 栏目:办公范文

养老机构篇1

关键词:培训疗养机构改建养老机构

长期以来供给不足持续制约中国养老产业的发展。根据民政部2016年7月11日公布的《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2亿,占总人口16.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4386亿,占总人口10.5%。全国各类养老床位672.7万张,每千名老年人仅拥有养老床位30.3张。一方面,我国是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养老市场需求巨大。另一方面,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由于诸多因素导致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严重。为加快养老产业供给侧改革,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印发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6〕60号),要求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进行分类改革。2016年10月9日,民政部等11个部委印发《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鼓励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规范方式转向养老服务业。”

因此,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以下简称培训疗养机构)改建为养老机构将有利于盘活公共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并促进养老产业供给侧的改革,推动中国养老产业的发展。

一、培训疗养机构改建为养老机构的难点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服务机构具有资产规模大、物业类型多、地域分布广、历史背景复杂等特点,同时,这些培训疗养机构大部分建在风景名胜区,内部环境优雅,外部景致美观,改建为养老院的基础条件非常好。但与提供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的功能配置相比较,这些疗养培训机构改建为养老机构存在如下难点:

(一)建筑格局改造难度大

党政机关疗养机构是按照国家《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设计的,培训中心一般是按照《办公建筑设计标准》或《旅馆建筑设计规范》设计的,初衷是为党政机关主要提供会议、培训、疗养而建设的,而养老机构是要按照《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以下简称《规范》设计。由于设计规范的差异导致党政机关疗养机构的改建存在如下难点:

1.客房数偏少,公共配套多。客房数决定了老年客户居住的人数,也就决定了养老机构的收入量。客房数少就意味着养老机构收入就受限。而公共配套多,一方面改建为其他功能的设施面积大,改造投入就多,另一方面,也提高了维护成本。

2.客房面积偏小,居住舒适度下降。目前培训疗养机构的客房使用面积一般在20平方米左右,若老年夫妻两人居住,就显得非常局促,达不到老人生活用房每床14平方米的使用面积标准。尽管有套房,其面积在40―50平方米左右,但数量少。户型面积偏小降低了居住舒适度。

3.平面布局不紧凑,不适合老人生活习惯。培训疗养机构一般布局比较松散,会议、餐饮、娱乐等功能板块之间有距离,没有风雨连廊的设计,不适合老年人生活起居。

4.无适老化设计,改造难度大。目前的培训疗养机构无适老化设计,其设施不适合老年人使用,改造难度大。

(二)消防要求高

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及地方民政部门的规定,培训疗养机构改建为养老机构必须提供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备案凭证(建筑面积1000平米以下)或消防验收报告(建筑面积1000平米以上)。自2015年5月1日起国家实施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范第5.4.4条明确规定:“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级、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高层建筑时,不应超过3楼,同时相对整栋楼的疏散通道,养老院要另外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按照新的防火设计规范,新申办养老院应按照“三层之上不得做养老院”的强制性要求执行,已经批准的养老院按旧标准执行。另外,已取得合法手续开建但尚未竣工的项目,也是按照报批时的要求进行消防验收。这样,即便耐火等级采用一级、二级,培训疗养机构改建为养老机构的最高层数也不能超过三层,那四层以上如何使用就成为新问题,否则消防部门不会出具消防验收报告。

(三)环评验收严

根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及地方民政部门关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规定,培训疗养机构改建为养老机构还必须提交环保部门核发的验收报告、审查意见或环评许可批复文件。由于培训疗养机构的客户主要是零时或季节性入住,但改为养老机构后老人基本上都是常住。因此,环保部门的环评检测及验收会更加严格。

对于培训疗养机构改建为养老机构,除上述难点以外,还存在如下历史遗留问题:

1.土地、房屋权属不清。陪训疗养机构的土地、房屋由于历史原因,相当部分是国有划拨土地,也有部分是集体土地,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的陪训疗养机构较少。而对于房屋权属,有些办理了房产证,也有相当部分房产证也没有。这些陪训疗养机构改建为养老机构在建委办理改建招投标手续以及申领养老许可证时均会存在土地、房屋权属不清导致改建无法进行或养老许可证申请存在障碍。

2.职工安置及债权债务清理的障碍。党政机关陪训疗养机构是按照事业单位编制设立的机构。其经费及资产购置均由国家财政支付。但一旦改建为养老机构,这些职工、资产以及债权债务均应由新的接收方接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这对接收方或改建方带来巨大的现金支付压力,并对社会稳定带来影响。

二、改建目标

党政机关陪训疗养机构改建为养老机构是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惠及广大老年群体的重要举措。因此,应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以目标客户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项目定位,利用党政机关培训疗养资产合理布局、适老化改造,依托互联网技术连锁化经营,兼顾中高端养老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订制式、专业化、智慧型养老服务,打造舒适周到的居家生活、专业高效的医疗健康、丰富多彩的娱乐休闲、充实全面的文化教育平台,辐射周边社区,创新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无缝衔接的环境,一站式解决老人生活、养老、精神慰籍等问题,实现养老产业供给侧改革的目标。

三、强化系统设计,落实改建要点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房屋改建需到当地建设部门履行报批手续,取得核发的施工许可证后才能进场施工,施工后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这是办理养老许可证的必备要件。针对培训疗养机构在全国分布范围较广的特点,可因地制宜,在不改变建筑结构、尽量控制改建成本的前提下,并充分考虑目标客户需求的基础上,按照《规范》(GB50867―2013)的要求进行系统化设计、适老化改造。改造的要点如下:

(一)完善养老功能配置,打造适老化生活环境

对培训疗养机构的改造主要包括室内设施和室外设施改造两部分,室内设施按功能可划分为日常生活服务设施、健康与医疗设施、娱乐休闲及设施和文化教育设施四部分,这部分是改造的重点;室外设施包括配套的室外活动场地、道路、停车场、绿化景观、风雨连廊等设施。

1.日常生活服务设施。养老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房间、餐厅、小型超市、洗浴、美容美发等设施,这些设施应配置齐全,同时建立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服务标准体系。

一是房间。根据《规范》,养老机构每床使用面积不低于14平方米。由于培训疗养机构一般每间标准间的套内使用面积约20平方米,单床使用面积约10平方米左右,比规范要求的面积偏小。因此,根据市场调查结果,在改建过程中可将部分标准间改为单人间或者将两间标准间改建为套间,以增加居住舒适度。同时,为增加老人用房面积,可将原培训疗养机构的部分公共配套设施如健身房、洗浴等改建为房间,并适度增加套内使用面积,这样既可增加总床位数,提高养老机构营业面积,又可减少原培训疗养机构配套设施的维护成本,进而增加养老机构营业收益。

此外,原培训疗养机构房间内卫生间的改造是个重点。根据规范的规定,老人自用卫生间除应满足盥洗、便溺、洗浴的需要外,平面布置应留有助厕、助浴等操作空间,并且浴盆和便器旁应安装扶手,淋浴器位置应在一侧墙面安装扶手。同时,配置小型洗衣机可使活力老人的生活更为便利。

二是餐厅。培训疗养机构的一般为集中式的餐厅,一般设置在一层或二层。而改建为养老机构后,根据《规范》的规定,应在提供集中式就餐的公共餐厅的同时,根据自理能力不同,提供分层的小餐厅,方便老人就餐;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可在房间内设小的餐厅,提供订制餐饮或提供送餐到房间的服务。同时,使用功能上,餐厅布置应能满足供餐车进出、送餐到位的服务,并应为护理员留有分餐、助餐空间;当采用柜台式售饭方式时,应设有无障碍服务柜台。

对于公共餐厅的面积,根据《规范》的规定,公共餐厅的总座位数按总床位数的70%测算,每座的面积按1.5平方米计算。目前培训疗养机构的房间数约在100―200间左右,可改建为300床左右的养老机构。如果按300床计算,养老机构的公共餐厅的面积约在315平方米左右,对于大部分培训疗养机构而言,其餐厅的面积都远远超出《规范》规定的标准,因此公共餐厅的改造难度较小。

尽管餐厅改建难度小,但餐饮对老人的重要意义仅次于医疗。因此,针对老人客户,改建后的餐厅,应突出就餐环境多样化、人性化、景观化。同时,应考虑到子女探望时的需要,可改建设置不同装饰风格的中式餐厅,以便提供和子女一同就餐的空间,并且可配置公共厨房,以方便子女探望时给老人做饭、热菜,促进亲情交流。

此外,饮食服务水平也是老人评价养老机构满意度的重要指标。由于不同的背景和经历,不同老人口味和饮食习惯差异很大,对于有特殊需求的等高龄老人,除正常的餐饮配置以外,应针对其个人的饮食习惯和口味提供个性化的饮食服务,并且能照顾到老人生病时特殊的饮食需求。同时,在平时的生活中,提供营养配餐,将养生的观念融入到日常餐饮服务中。

三是公用沐浴间。在培训疗养机构中没有公用沐浴间。而对于年事已高的高龄老人或失能老人而言,公用沐浴间是给他们提供助浴服务的重要设施。因此,改建时,除按照《规范》规定对老年人自用卫生间进行改建以外,公用沐浴间应按总床位数测算,每15个床位应设1个浴位,其中轮椅使用者的专用浴室不应少于总床位数的30%;且公用沐浴间内应配备老年人使用的浴槽(床)或洗澡机等助浴设施,并应留有助浴空间应附设无障碍厕位。

四是小型超市、美发室、快递以及银行、邮局等生活设施的配置。对于养老机构,小型超市、美发室、快递应是标配,但对于培训疗养机构配置不多。在改建过程中,小型超市、美发室、快递以及y行、邮局等生活设施应集中配置,以方便老人生活。小型超市除满足日常生活用品的需求以外,还应提供老人用品的销售以及代购服务。美发室除有固定场所以外,还应提供上门服务。通过快递邮寄物品已是现代生活的常态,因此应配置专门的快递物品室提供快递服务。

银行和邮局的配置应和周边社区的生活配套结合,避免资源浪费。

2.健康与医疗设施。一般培训疗养机构配置的医疗设施很少,但医疗条件是老人决定是否入住养老机构的关键要素,许多老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正是因为在家中得不到及时的护理和医疗援助,特别是高龄老人基本上是介助、介护的老人,对健康与医疗的需求更迫切。同时,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也是医养结合的必备要件。

提供医疗服务既需要硬件的支持,更需要专业医疗服务的提供。根据《规范》的规定,改建后的养老机构的医疗保健用房最低面积不低于每床2平方米的标准,即对于300张床的养老机构而言,其医疗保健用房最低面积应不低于600平方米,其中心理疏导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平方米。同时,其设施配置还需按照《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执行。由于医疗服务需要投入的成本较高,为谨慎起见,应综合培训疗养机构内外因素后确定医疗服务提供的规模、配置的设施以及具体的医疗服务类型。

一是外部医疗资源。如果培训疗养机构周边具有较好的医疗资源,如三甲医院、康复医院等,这就为改建后的养老机构提供了绝佳的医疗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养老机构自身内部就可降低医疗资源的配置,如仅设置内部诊所,而主要依靠外部的医疗资源为老人提供快速、便捷的急救处置通道,包含及时发现病情、应急救助、转送对接医院等。

二是内部医疗资源与外部医疗资源的结合。若培训疗养机构周边没有好的医疗资源,较远的地方有好的医疗资源,这时就需要建立内部医疗资源与外部医疗资源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老人健康与医疗问题:

第一,外部医疗资源建立“绿色通道”。与外部医疗资源建立“绿色通道”,为老人配备固定或随身携带的呼叫器,需安排紧急救助的医护人员及急救医疗设施,以及送往医院急救的车辆等设备,为老年提供应急救助,转送对接医院等服务。

第二,内设与医保联网的医务或护理(康复)室。在借助外部医疗资源的同时,改建的养老机构中内设与医保联网的诊室或护理室(院),满足老人急诊和日常就诊的需要。如果有条件设置医院,则设置老人最常看的几个科室,包括全科、中医、小外科、心脑血管、骨科、神经内科等,并且与各周边大医院合作,以保证较高医疗水平。

由于入住养老设施的老人多年龄较大,更有许多老人经历了大病、手术或者受过伤,需要特别的康复练习与照顾,因此可内设康复或护理院,提供康复设施与康复指导及保健服务,提高对老人健康管理的水平。

第三,医疗环境温馨化、服务个性化、健康评估科学化。随着医疗知识的普及,老人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对于中高端客户集中的区域,改建的养老机构可设置特需病房,提供安静宽敞、有卫生间、特护和订餐等服务,还可提供个性化的医疗健康服务,例如为老人建立电子医疗档案、有专门护理人员陪同就医等。同时,建立科学的健康评估标准体系,为老人提供持续的健康管理服务。

由于一些培训疗养机构建在风景名胜区,因此,改建后的养老机构医疗环境比医院更优美、温馨,更有利于老年客户的养老、养生。

三是内设医院或康复医院与远程医疗相结合。若培训疗养机构周边或很远的地方没有较好的医疗资源,在培训疗养机构建筑面积足够的情况下,可内设医院或康复医院为入住老人提供健康、医疗服务。同时,为保障医护水平,依托现代信息平台,与较远的医疗资源建立远程医疗网络,为客户提供专业的、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四是医用电梯的改造。为便于非自理老人使用和用担架或护理床推送病人的需要,加装医用电梯是培训疗养机构改建为养老机构的重要改造项目。按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的规定,在实务中,医用电梯应综合输送能力、提升速度、出入口、走廊转角、候梯厅等因素合理选择,目前常用医用电梯的基本参数为轿箱尺寸1600×2400mm,额定重量1600KG,速度1M/S。

此外,若原培训疗养机构普通电梯的井道尺寸满足医用电梯要求,则直接利用原井道即可。若不能满足,则改建方案包括内置和外挂两种方案。内置就是将一组房间垂直打通变成井道,外挂就是在建筑物外墙壁的适当位置新建电梯井道按照医用电梯。相比较而言,内置改建方案改变了建筑的原有结构,且占用了经营用房面积,从综合效益看,外挂相对比较经济。

3.娱乐休闲设施。大部分培训疗养机构都设有健身房、室、保龄球、壁球、乒乓球、台球、户外网球场等设施;有的还配备KTV、小型电影院、高尔夫球练习场以及游泳池和水疗(SPA)、按摩、足浴、蒸汽浴室等休闲、康乐设施;这些设施大部分都不适合老人使用,因此应针对不同客户需求重新进行改造:

第一,可将健身房与康复室合并,用于老人康复理疗。

第二,高尔夫球练习场应该取消;乒乓球、台球、户外网球场等仅适合活力老人,对这些设施的面积应该缩小;室可保留,并新增书画室。

第三,游泳池以及水疗(SPA)、按摩、足浴、蒸汽浴室等由于维护成本较高,应慎重选择。

第四,对于多余出来的休闲、康乐设施应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尽量改建为房间,这样可增加接收老人数量,扩大养老机构收入来源,减轻经营压力。

此外,一些培训疗养机构本身就建在国家风景名胜区,具备花园式养生、养老的天然优势。同时,培训疗养机构遍布全国,可建立全国连锁养老基地,为老人提供候鸟式养老、旅居养老服务。

4.文化教育设施。培训疗养机构均配置了不同规格的会议室和教育设施。比如北京小汤山的一个培训中心,配备了13个规模不同的会议室,都配备视频会议系统、同声传译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能够承接国际远程会议和培训教学。在改建这些机构时,可以利用部分会议设施以及康体娱乐设施改建成老年大学,并利用互联网技术开通远程教育课程,培养老人的书法、音乐、绘画等发面的兴趣,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但相对于老人的实际需求,这些过多的文化教育设施超出了实际需要,因此,可将大部分这些设施改建为老人用房或办公、管理用房,以提高整个设施的使用效率。

5.室外设施的改造。室外设施的改造主要包括室外活动场地、道路、停车场、绿化景观、风雨连廊等的改造。

一是室外活动场地。培训疗养机构一般都配置有室外活动场地,且面积都远远超过《规范》要求的每人1.2平方米的最低要求。因此改造的重点是活动场地表面必须平整,且排水畅通,并采取防滑措施;同时应设置健身运动器材和休息座椅。场地附近还应设置公共厕所,且应配置无障碍厕位,以方便老人如厕。

二是道路。原培训疗养机构的道路较多的考虑了车行的需要,而且大部分是人车混行,不适合养老机构使用。因此,改造时道路宜实行人车分流,除满足消防、疏散、运输等要求外,关键是要保证救护车辆通畅到达所需停靠的老人公寓出入口。

三是停位。原培训疗养机构的停车位一般没有无障碍停车位。改造时,应设置无障碍专用车位,无障碍专用车位布置在靠近人行通道且进出停车场方便的位置;在无障碍专用车位与相邻车位之间,应设轮椅通道。

此外,应在老人公寓的主要出入口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地,便于老人暂时存放非机动车。

四是绿化景观。一般培训疗养机构的绿化景观都做的比较到位,因此,在建筑格局不做大的调整的前提下,应尽可能保留,以降低改造成本。同时,绿化种植宜乔灌木、草地相结合,并以乔木为主。若有水景,根据《规范》要求,水池水深不宜大于0.6m,并应有安全提示与安全防护措施。

五是风雨连廊。针对培训疗养机构建筑格局一般比较松散的现状,为便于老人安全出行,各建筑物之间都应用风雨连廊连起来,同时连廊设计的宽度应能满足两个轮椅交错通过的需要。

以上是从养老机构经营的角度,对培训疗养机构进行改造的重点。对于细节的改造,比如无障碍设计的细节,如走廊净宽、横向扶手高度、居住用门净宽等应按照《规范》的要求改建。

最后,在改建培训疗养机构时,除对培训疗养机构内部进行适老化改造以外,还应关注建培训疗养机构周边的区位环境及生活设施,这些主要是养老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级配套,如原来培训疗养机构附近的酒店、餐厅、商场、公园以及公共交通等,这些是为改建为后的养老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的设施或环境,这些设施是“固有的”,不存在改建的问题。但却是选择培训疗养机构改建为养老机构是否适合的标准之一。因此,应尽量选择周边配套齐全、交通便利的培训疗养机构改建为养老机构,以便为未来的养老机构创造好的运营环境。

(二)落实防火要求,确保消防设施达标

培训疗养机构一般以多层建筑为主,按照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养老机构的经营场所不应超过3层。为达到消防验受的标准,在实务中可采取如下方式解决消防验收问题:对于建筑层数超过三层的培训疗养机构在消防改造时,可将培训疗养机构的消防分区分成两个区域:一至三层作为养老机构经营场所,该区域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改造;对于培训疗养机构四层以上的部分,用途可界定为普通公寓,消防按照普通公寓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1.一至三层消防改造要点如下:一要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同时总建筑面积大于500平米的还必须增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二要确保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1小时;三是相对整栋楼的疏散通道,一至三层另外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2.四层以上部分消防改造及使用的特殊处理。原培训疗养机构的建筑层数四层以上部分作为普通公寓进行消防设计和改造,这与原培训疗养机构的消防要求基本相同,因此理论上无需进行大的改造。但在实务中,不可能四层以上作为普通公寓对外经营。为达到消防安全和规模经济效益的平衡,也为经营管理的统一性,建议四层以上除维持原培训疗养机构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外,应按照一至三层的的标准进行消防设计和改造,即相对于普通公寓的消防要求提高了标准,这既便于消防部门进行整体消防验收,也是为今后养老公寓的经营留下扩展空间,即可将活力老人安排在四层以上居住,而一至三层安排非自理老人。尽管这样的使用安排有迫不得已的成分,但这也是培训疗养机构改造为养老机构中一个现实的选择。

(三)提高环保意识,确保环评达标

相对于培训疗养机构,养老机构环评的污水、废气、噪音以及垃圾,与培训疗养机构基本近似,最大的区别就是医疗费水、废物的环评。在实务中,在改造过程及经营过程中,养老机构应重点采取的措施如下:

1.餐饮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排放标准,然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餐厅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沿建筑外置烟道送至楼顶达标排放,且排气口距离最近的居民楼不低于20米;

3.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运行噪声较大的泵类、空调等置于地下设备房或楼顶,并对噪声采取相应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并布置使其远离居住区;

4.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外排;

5.对于改建后内设医务室或康复医院等医疗设施的养老机构,在环评中对于医疗设施排放的医疗废水应采用二级处理和消毒工艺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医疗废物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出台配套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对于原培训疗养机构的土地、房屋权属不清以及债权债务、人员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建议国家出台相应政策,一次性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

(一)理顺产权关系,确保改建后的经营场所权属明确

根据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及地方民政部门关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规定,改建后的养老机构必须提供“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房产所有者的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必备附件。”。由于一些党政机关的培训疗养机构存在权属瑕疵,而这些瑕疵短期内很难解决,这时可采用与实际控制或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的方式解决改建后经营场所权属的问题。从长远看,解决权属问题的根本路径就是国家可针对这些培训疗养机构出台专门政策,将这些资产整体划入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并一次性解决土地、房屋的权属以及相应的税收问题。

(二)清理债权债务,妥善安置职工

对于培训疗养机构的债权债务以及人员,国家可出台专门政策,将这些培训疗养机构整体打包进入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后,由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按照市场化方式清理债权债务,并将清理所得优先用于职工的安置,同时,可对原有职工进行转岗培训,使他们成为养老机构的新员工,解决再就业的问题,保持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S].(GB50867-2013).

[2]王黎.住宅空间的适老化设计研究[J].城市建筑,2016(6).

养老机构篇2

关键词:民营养老机构;文化养老;养老模式

中图分类号:C913.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3-0159-02

近些年来,随着政府发展养老事业的推进,各地民营养老机构的数量不断增加,提供的床位数量也逐年上升,使一部分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解决了养老的住所需求问题。但是,部分民营养老机构入住率仍不高,发展缓慢。究其原因,除了养老硬件设施条件差、养老服务质量跟不上以外,更为重要的是,很多民营养老机构并没有提供相应的文化养老服务。

一、发展文化养老的重要意义

何为文化养老?从人的需求来看,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心里学家马斯洛提出了五种需求理论:最基本的也是最低端的需求是生理需求,第二层次是安全需求,第三层次是情感和归属需求,第四层次是尊重的需求,第五层次是自我价值实现需求。这五种需求伴随着一个人的一生,老年时期只是人体生理上的衰老期,尤其是情感、归属需求以及尊重、价值实现等需求并不会随着人体的衰老而需求减少,甚至需求更加迫切。需求理论虽然没有直接指出老年人的需求,但是,老年人对高端层次的需求更为在乎和看重。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老年问题研究专家陈功教授在其专著《我国养老方式研究》[1]中这样论述,“养老是一个人类普遍存在的共同的文化规范,是人类发展的共同问题。”陈功教授认为,“我们都会老,关心和帮助老年人实际上就是关心和帮助我们自己。”因为现在的老年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关注老年人,是一种社会道德的体现,更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孝道文化的体现。另一学者北京大学穆光宗教授认为,在中国传统中,文化与养老关系十分密切;同时认为,在现代社会,孝道养老已经很难应对人口普遍老龄化,我们需要在文化的层面上来思考老年养老的出路,需要思考的是什么样的观念、制度、模式来发展文化养老问题[2]。综观今日的老年人,一部分人退休后离开了工作奋斗的岗位,离开人群而独自面临自己的生活,行动的圈子仅仅局限在家庭,白天在公交车上或者菜市场、公园里看到的多是老年人的身影,社交的缺乏与社会就业的隔离时刻存在。还有一些老年人选择了机构养老,但是大部分也仅仅停留在被经济供养而已。因此,全社会要提高危机意识,在关注老年人物质需求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要关注老年人精神上的需求。在精神层面进行为老服务,通过各种丰富的文化关怀和人文关怀,在辅之以物质关怀,才能够实现真正的全方位的养老关怀。

二、发展文化养老的依据

国务院颁发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3](国发[2011]28号)指出,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是发展老龄事业的主要任务之一,要“加强老年文化工作”,“增加老年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2012年12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4]指出,“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国务院于2013年9月6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5](国发[2013]35号)指出,要“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同时指出,“发展老年人文体娱乐服务”,“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行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对于民营养老机构来说,如何发展文化养老这一模式?与普通的养老模式一样,文化养老方式受到两个方面限制,一是现存的客观环境,另一个是人类自身认识的能力和水平。现存的客观环境是,民营养老机构规模较小,资金不充裕,缺少现代科学的管理的方法和理念,另外,全社会尚停留在物质养老的层面,并未提升到文化养老的高度上来,客观的环境制约使文化养老并未形成一种风尚和推崇的模式。对于人类自身的能力和水平而言,民营养老机构关键在于举办方在物质条件有限、资金有限、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的情况下,很难能有更高层次的意识和观念去思考文化养老问题。陈功教授指出要“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去选择”,去选择成为了尝试发展文化养老模式的动力。如何去选择?如何去发展文化养老?1947年,潘光旦先生专门著文《论老人问题》,是我国社会学界第一次论及老年人问题。他提出,安老工作应就老人的物质与心理需要兼筹并顾。老年人问题分为经济与经济以外的生活。所谓经济以外的老年人生活,最主要的是他的情绪生活。他提出三个解决途径,一是个人功德事业不朽的信念,这是指一部分老年人;二是在子孙身上寻得些寄托、得些慰藉,这都是很实在的;三是永生的[6]。潘光旦先生的观点在今天看来依然有道理,把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写的细致入微。解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发展文化养老,已经成为民营养老机构提升自身竞争力的一个必然途径,更是民营养老机构进行打造自身品牌建设的法宝。

三、发展文化养老的有效途径

如何打造特色的民营养老机构、特色文化养老服务,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丰富的晚年供养,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具体的操作办法如下。

(一)要进行老年文化养老需求的调查和分析工作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需求调查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可以进行入住老年人的调查和登记,尤其是调查老年人退休前或者达到退休年龄前的学历、级别、职称、身体状况、子女情况、家庭情况、个人爱好等,以及目前想要做成的事情和目前的爱好需求,并进行统计整理工作,建立文化档案。这些统计工作为后来实施文化养老将会打下基础,在整合本院老年文化需求的基础上,进行大的分类。一般来说,老年人的亲情需求是第一位的,但是很多老年人是空巢老人,子女不能常回来看看,因此,爱好需求便替代了亲情需求。如何解决老年人的爱好需求?按照统计整理的老年人的需求,可以细分为书画类(读书、读报、著书等)、棋类、舞蹈类、手工类、歌唱类、电脑类。

(二)建立一套文化养老制度,搭建文化养老平台

根据以上需求和分类,具体可以在硬件设施、软件服务、养老计划、旅游需求等方面着手,具体有如下措施。

1.硬件设施要配套

会议室、书画室、舞蹈室、电脑室、阅览室等要有专项经费来建设。充分进行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让那些有特长的老年人带动无特长但有爱好需求的老年人进行学习,这样就达到了老教老、老学老的目的,还可以开展心里帮扶,以达到老帮老、老助老的目的。

2.软件服务要跟上

要有固定的活动中心,定期聘请专家(比如聘请高校的专家学者)给老同志讲解社会热点问题,使老年人能够与时俱进。也可以与高校进行合作,使年轻的学生能够走进养老院,关注老年人,年轻人进入养老院学习参观交流,或者进行力所能及的为老服务,可以为养老院带来生机和活力。年轻的学生们更可以拜有特长的老年人为师,学一些特长,这样做的目的,不但使老年人找到发挥余热的机会,更能感受到被社会认可和承认的感觉。

3.养老机构要制定文化养老计划

实施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等,要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文化养老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可以按计划定期组织专题晚会、节日晚会、广场文艺活动(健身操等)等,也可以参加政府或社区组织的老年人文化艺术节等活动或文体比赛、知识竞赛,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这样不仅可以提高老年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也陶冶了情操,愉悦了身心。不仅如此,他们也能够通过与更多人的交流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己的成就需求,增加满足感,找到社会主角感。

4.关注老年人的旅游需求

地区的人文和旅游环境,其实也是一种文化需求。可以定期带领老人年参观现代博物馆、一些旅游景点,不断要旅游享受美丽景色,更要把其中的人文气息、历史和文化传递给老年人,这需要专业人士来讲解和带队。除此之外,养老机构也可以在有组织的前提下,带领老年人外出踏青、野餐,也可以定期带领老年人到附近的公园游玩,使之能够放松心情,亲近自然。

5.出版刊物

其一,要出版养老机构的内部刊物。刊物需要定期出版,内容包括养老机构各种时期的各类文化养老活动,以及健康保健知识、社会热点问题等,免费发放到每一个老年人手中。其二,组织有写好的老年人写回忆录,组织印刷与其他老年人共享。组织有特长爱好的老年人写技术专长之类的总结,无偿赠与来养老机构学习的年轻人。其三,经常印刷科普知识,包括老年保健知识宣传,环保知识宣传,大连地区文化地理历史等知识的宣传,使本地户籍的老年人更加热爱家乡,使外地户籍的老年人有归属感和认同感。

6.孝文化的关怀活动

要实行与老年人家庭亲属进行定期沟通的制度。给予65岁以上老年人过生日,给他们送上生日礼物与祝福。为夫妻老年人拍金婚照、钻石照等,为老年人拍摄全家福挂在房间内,使老年人有归属感,定期给老年人子女提供方便来看望老年人。在重要的传统节日如春节、重阳节组织大规模的活动,如茶话会或者聚餐等,这些活动都特别受老年人的欢迎。

7.关注老年人的人力资源开发问题

引导健康的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走出去,走向社会,为老年人再次服务社会搭建服务平台,为社区、青少年宫、图书馆等进行青少年教育、传播知识、科技开发、爱国主义教育等。与此同时,可以开展“老有所为贡献之星”、“余热生辉模范之星”等群众性评选活动,鼓励老年人成为示范带头作用明显的特殊群体。

8.为有的老年人提供居所和平台

人生进入了老年之后,伴随着体力的衰退,子女的长大成人离家,退休及各种角色的退出,孤独之感随之产生,或多或少的精神抑郁不可避免,精神的抑郁会恶化身体的免疫力,导致疾病丛生。很多老年人退休后信仰宗教,这使他们消除了死亡忧患和死亡恐惧,消除了孤独感。养老机构应该给予他们关心与支持,给他们提供居所和平台,但要引导他们区分封建迷信与之间的差别,不要过于信仰宗教而导致生活困扰的产生。

9.开办课程,满足老年人的现代化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可谓是高速发展,各种新兴电子产品随处可见,为了能够使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的脚步,可开展一些课程教授老年人如何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以满足老年人现代化的需求尤为重要。

所有这一切的目的,是要让老年人感受到幸福,享受到幸福,并去创造幸福。当老年人感受到了文化的力量、感受到了文化所带来的生活的充实时,他们就会觉得身心愉悦、病痛难侵、充满自信,焕发出夕阳无限好的风采,更能展示出一种让年轻人都要羡慕的魅力。文化养老是一种孝文化的延伸,更是一种积极养老的理念,引导老年人乐观的面对老年阶段,提升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促进老年人与社会的融合,加强老年人与他人的合作与交流,让老年人摆脱孤独和自闭,使其健康、快乐的度过晚年生活。最终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陈功.我国养老方式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52.

[2]穆光宗.“文化养老”之我见[J].社会科学论坛,2009,(6):132-138.

[3]国务院.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Z].2011-09-17.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Z].2012-12-28.

养老机构篇3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保障

人口老龄化是当前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目前,全世界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已达6亿,有60多个国家的老年人口达到或超过人口总数的10%,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行列。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百年预测》,2010年老年人口将达1.74亿,占总人口的12.8%;2023年进一步增至2.48亿,占17.2%,呈加速增长之势。并且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已达1619万,到2023年将进一步增至3067万。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不断变迁,我国家庭的类型、规模、结构等都发生了变化,“4—2—1”的家庭结构难以担当居家养老的重任。

作为补充力量的老年机构服务体系,为满足老年人的福利需求和为年轻人解决照顾老人的后顾之忧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社会福利社会化背景下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既弥补了国家和集体照顾的不足,也为社会上的热心人士搭建了一个回馈社会的平台,进一步造福老年人。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和政府扶持政策的不到位,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并非都是一帆风顺,多数民办养老机构处境艰难。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对社会、经济、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老年人不仅要求解决代养问题、医疗问题,同时还要求解决护理照料问题,对社会提出的特殊服务要求更加迫切。

一、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现状及问题

(一)现状

据民政部统计:截止2005年底,全国城乡共有养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人乐园、养老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所,床位数达到了149.7万张,其中农村的仅在农村的乡镇敬老院就有29681所,总床位89.5万张[1]。但我国的家庭结构转型也很快,核心家庭在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节奏的同时,也对传统的养老方式提出了挑战,“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在今天已不适用,社会养老已成为必然,并且,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约有1400多万老年人有进入老年福利机构养老的意愿。所以,养老服务机构及其所能提供的床位远远不够。

另外,传统观念认为,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多是为那些无子女的孤寡老人或者子女不在时的空巢老人而设的。但是事实显示,我国这类老年人的收养比例也很低,甚至很多孤独老人,都因无人照看而导致死亡。国家民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老年人社会性收养覆盖率只有78%,农村五保户由集体供养的占64%,敬老院供养的有13.6%,还有114万人即五分之一的五保户得不到供养,城镇的孤寡残幼约150万人,他们大部分靠低保救助,仅有13%左右由福利机构供养[2]。

这些现实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矛盾,一方面,养老服务机构的利用率不高,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住院老人达到5%—7%的社会供养比例,同时机构总量却没能满足社会需要。

(二)问题

造成以上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自身问题。第一,养老服务机构本身属于微利行业,投资大、回报周期长造成很少有企业和个人愿意投资,而且在我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属于新兴事物,尚未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第二,机构拥有者对社会福利、福利市场的认识水平参差不齐,国内有部分机构是由下岗失业人员兴办的,这与国外通常由社会热心人士承担民间慈善事业情况不同,动机和发展方向上的差别容易将举办人的社会公益精神置于危险境地;第三,满足老年人不同需求和偏好的灵活服务形式供给缺乏,尤以就近方便的、以居家养老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严重匮乏,作为养老服务机构支柱的专业工作人员太少,截止2005年底,全国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的专业工作人员不足2万人,相比较1400万需要照料的老年人来说,这个数字相去甚远,并且志愿者随意性大,且绝大部分缺乏护理老年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志愿者在这些服务机构一般打扫卫生或者跟健康的老人聊天、娱乐,真正日常生活难以自理,需要帮助的老人需要的还是专业的工作人员。

2、社会观念原因。传统的养老观念仍旧为多数人信守,很多老人无法接受进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养老。随着“4—2—1”家庭结构的到来,养老功能慢慢外移,社会养老已成为一种趋势,传统的养老方式和养老观念也应当同步向社会养老转变,但是,现在中国很多老人甚至年轻人观念上还没有转变过来,不能接受进

养老机构养老的行为。尤其是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生活水平较低的老人,仍旧持有“养儿防老”的想法。他们认为进养老机构养老的老人是那些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自己有儿有女的,自然应该有子女们负责自己的晚年生活。很多年轻人,尤其是在农村,认为将自己的父母送进养老院是不孝顺的表现,这种行为在外人眼里可能与虐待老人的性质无异。还有一些老人,不相信养老机构里的服务质量,即使花了钱,也认为无亲无故的人不可能尽心尽力地照顾自己,因此,即便是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多数还是选择了自己独自待在家里,坚决不去社会上的养老服务机构。

3、相关法规政策支持度不足和政府培育不到位。1999年12月民政部颁布和施行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19至21条指出民办养老机构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应当是分离的。2004年由财政部通过并且于2005年施行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这些法律不仅限制了举办者对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的所有权,而且对这些机构的责任和义务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却很少论及其应有的权利;即是说举办者既不能从组织运行活动中受益,也不能在组织解体时分得财产,一旦民办非企业单位出现了某些问题,这些举办者往往还要承担无限连带民事责任。现在我国政府扶持、税收优惠、社会捐助等外部因素对民办养老机构所起的作用还相当有限,个人出资、自我经营仍然是民间养老服务机构资金的主要来源。这样一来,私人力量推动下的民间养老机构的举办者为了逐利,有时营利性目的会不符合社会公益的精神,从而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很多时候会徘徊在营利与公益的性质之间。政府几乎不给予直接资助,间接资助刚刚进入起步阶段,除免税之外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养老服务机构在实际用途上类似于一个大家庭,住院老人及机构工作人员的生活需要很多社会资源,早在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第19号文件就明确规定了社会福利机构的水电和通信费要给予优惠,但有关部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常借口认识上的差异和工作中的互相推诿,导致政策没有落到实处,这笔开支虽然绝对数额并不大,但相对于整个机构运行的费用也不可小视。

二、发挥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保障功能的意义

随着社会和家庭结构转型的加快,庞大的老年人群体施加给社会的压力已经超出了家庭养老的可承受范围,因此,机构养老也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社会潮流。促进老年群体与其它群体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老年养老服务业,建设一个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障体制的同时,还可拉动经济全面增长,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人们的整体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鉴于养老机构在分担年轻人压力和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中的巨大作用,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政府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帮助等方面研究制约其发展的瓶颈,最终点落脚于提高住院老人的福利服务水平,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意义明显。(一)可以有效地为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之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利于提高住院老人享受的福利水平,保证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二)可以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参考建议。

三、发挥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保障功能的对策

随着家庭养老功能逐步转向社会后,人们对社会上各种层次的养老服务机构质和量的需求都会迅速增加。但现实是,无论是在人们的心理上,还是社会设施的设置和社会资本、社会网络的构件上都还没有为此做好准备。目前,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较为薄弱,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远远不能满足社会上大规模的养老保障需要。

针对以上的困难,为了促进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发挥它们的养老保障作用,我们应积极采取以下的应对措施:

(一)大力培养职业工作者,稳固志愿者队伍。发展老年服务业应该首先吸纳更多的专业人士走进来。目前,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已经施行3年,方便了高效专业社会工作者和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福利服务机构工作,国家还通过多种形式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提高职业培训。我国志愿者队伍庞大,但考虑其随意性大,可以通过与高校相关专业建立合作关系,教学实习的方式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技能,对长期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志愿者设置一些荣誉激励。

(二)政府积极制定民间养老机构的激励优惠政策并落到实处。作为社会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政府应该责无旁贷地担当起社会化养老的主要责任,通过一些列的优惠政策,如土地划拨、资金支持、配套指标建设等,鼓励企业、组织和个人投资养老机构,鼓励民间养老机构的发展。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合理制定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补助政策。根据地区实际情况,按机构住院老人数量,对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实际收住老人的运营

成本给予这些机构定量的资助。

(三)转变社会养老观念。发挥媒体以及一些文化程度较高水平人士的作用,向尚未转变养老观念的人介绍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在提供养老保障功能方面的作用。国家和政府利用自身渠道,普及养老机构养老保障功能的优势,打消人们对进养老院的猜忌和有色眼光。养老机构作为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应该以身作则,用优良的服务向老年人及年轻人展示进养老院也可以安享晚年,并且借助机构内老年人聚居的优势,宣传老年同龄人在一起生活的好处。

(四)政府对民间养老机构合理定位。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在社会作用上是公益服务的提供单位,但在资源投入上却是私人投资,在社会福利社会化背景下,民间养老机构也在经历着市场化运作,也就同企业一样面临着市场风险,为此,政府应该对机构举办者设置一些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的正社会外部效应做出相应的补偿。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z].2006.

[2]朱庆芳.我国老龄化社会的特点、问题和对策[eb/ol].中国社会学网,2007,(10).

[3]张登国.我国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困境与对策[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9).

养老机构篇4

【关键词】老龄化养老机构企业文化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信息显示2013年我国老龄人口已达2.03亿,并且以每年100万人的速度增加。很显然我国人口老龄化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已经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养老问题也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事业建设和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为此,我们在加紧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养老方式和途径。民办养老机构近几年在我国发展速度非常迅猛,这种以企业化运作的养老机构有效缓解了我国社会的养老压力,同时也作为一种新的市场经济主体蓄势待发。作为企业的养老机构与企业性质的盈利企业存在一些差别,首先养老事业是一种公益性事业,它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还应当兼顾公益性。但是,民营养老机构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中的一部分同时也具备企业的一些特点,例如应当产生利润,在内部管理中也应当注重企业文化的打造,而且对于养老机构来说,企业文化建设应当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因为它与企业的公益性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一、企业文化的内涵

企业文化作为一种以文化影响企业管理的事物它的最早起源是中国,但是由于我国计划经济时代企业的发展受到挫折,以此以文化因素管理企业的实践在邻国日本发展的比较完善。将企业文化作为一门单独的学科进行研究,建立系统的理论模型的国家是美国。这是由于美国工业经济的高度发展,企业管理需求不断提升的结果导致的。关于企业文化的具体概念至今在学界没有统一定论,这是由于企业所处的环境,企业的性质不同导致的人们看待同一事物都从不同的角度出发[1]。总体而言,企业文化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第一,企业文化是一种知觉。它是根植于企业所有职员内部深处的一种小型意识形态,二是,企业文化是一种态度,它是员工如何看待自己的企业,以及以何种价值观和思想意识参与企业运作的一种态度。这两种关于企业文化的理解都有可取之处,同时对于企业文化的规范和管理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作用。但是对于企业文化的建设也需要一个统一的理论做出指导,同时对企业文化的建设和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作用。企业文化的形成过程是员工与企业组织之间的互动过程中形成的。它是员工与企业环境之间磨合的结果,经过磨合员工最终接受企业的经营哲学、运作模式、管理特质等方面的内容,一旦接受这种企业文化将对员工产生长期的、无形的影响。

二、养老机构的企业文化

(一)养老机构的物质文化。物质文化是企业文化中的基础组成部分,它主要是企业指企业环境以及相关部分,总体特征是那些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而且有散发着文化特征的具体事务。例如企业将经营理念制作成册或者横幅标语悬挂在内部环境当中,作为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的目标。这些册子和横幅就是物质文化中的组成部分。对于养老机构来说,物质文化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例如养老院的地理位置、基础设施等都是物质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明确了养老机构物质文化的含义之后还应当进一步探索如何建立更加优质的,更加有利于老年人安享晚年的物质文化条件。

在我国近几年兴起的民营养老机构当中,很多企业都对自身的物质文化建设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为老年人的生活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物质条件。有的企业将自己的养老院健在风景优美、气候宜人的宁静之地。老人居住的场所配备了适老性的设施和用品,建有完善的老年人康复设备和娱乐设施,此外还有完善的医疗服务人员24小时对老年人健康状况跟踪监视。养老机构的物质文化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尤其重要,因为从以上列举可以看出,物质文化所包含的具体内容都涉及到老年人的生活问题,这对于行动不便、健康状况不佳的老年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2]。因此,我国一些养老机构在物质文化建设上投入了巨大的精力,给老年人生活创造了一个非常好的条件。但是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养老机构的市场化运作必然也接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其中竞争机制在养老机构运作中使得养老机构同样也承担着一般企业的压力。例如一些养老机构在竞争中为求得生存不能正确处理盈利性和公益性之间的关系。为减轻成本压力在硬环境建设中缩减支出,老年服务设施不健全、为老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等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养老机构物质文化建设的效果。导致这些现象产生的主要根源还在于市场监管不够,养老机构作为一种公益性企业,不能仅仅接受经济职能部门的监管同时还应当接受社会事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否则容易出现企业为追求利润而不顾公益性质的现象,或者单纯顾及公益而忽视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的行为文化。企业行为文化主要产生于企业员工的行为当中,它是员工在生产经营、学习娱乐等交流互动过程中产生的默契。行为文化也可以理解为员工更深层次的行为准则,它在规范指导员工行为方面具有根本的影响作用。为此,企业为提升管理效率,增强企业生产效率中对这种行为文化所起的作用乐此不疲。对企业行为文化产生影响的因素很多,其中企业领导层行为对员工的影响为最大。企业内的高级主管和核心领导层对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表现的行为气质会对企业行为文化产生很大的影响。例如企业在制定了规章制度后始终在内部难以推行,这与领导对这些规章制度的重视程度存在很大关系。例如养老企业明文规定进入工作环境的任何人员都应当穿工作服、严格按照流程开展为老服务工作,但是有些领导在实际工作中并未严格遵守这项规定,因此,这对员工自觉遵守这类规章制度也造成了不利影响。

在我国兴起的民办养老机构当中有很多企业领导人前身本身就是公办养老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医院护士、医生等,他们在照顾来人方面不仅具有专业的知识,同时更加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责任心是他们工作中必须具备的素质。有的养老机构领导人亲自照顾老年人的饮食起居,不怕脏、不怕累,这样虽然为企业其他员工树立了榜样,但是从长远来看,形成一套科学管理的体系,制定相应的制度,打造标准化的服务流程对企业来说才更具有可持续性,在这些养老机构中才能建立起每个人都可以、都愿意自觉遵守的行为文化,反之,会对企业行为文化的建立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

(三)企业的精神文化。企业精神文化是更深一层次的企业文化,对企业员工的影响更为深入,可以说他已经根植于员工的观念深入,成为他们的价值观念和精神动力,一旦这种精神文化建立将会对企业员工产生强大的影响力。具体而言它主要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受各种文化因素的影响在内部人员之间建立的一种思想意识形态。这种精神文化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它是企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下来的精神和经营哲学,企业道德,价值观念等。它不仅需要长期的强化,还需要企业内部人员之间艰苦的磨合和碰撞。为此我们应当在这样的基础上更加重视企业在这些方面的重视程度。为企业精神文化的达到创造一个更加有力的条件。养老机构当中的企业精神文化对企业的影响更为重要,也可以说是根本性的。例如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道德修养,对老年人的责任心,对养老事业的忠诚度等这些思想意识方面的内容就是精神文化中的组成部分。从经营角度看,工作人员对老年人的责任心是整个养老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促使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长期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法宝。为此养老机构在精神文化建设方面应当投入更大的精力,从培养员工对养老事业的科学认知入手,以领导人的带动作用为主要途径,将精神文化建设在员工当中蓬勃开展起来。精神文化的培育对于企业来说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他需要长期的经营,一个强大的企业精神文化甚至需要上百年的历程也能形成规模,因此,这种精神文化内涵在短期不会见到实际的效果,但是一旦形成就会对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养老机构的建设事关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民营养老机构的兴起不仅市场经济的产物,而且也是我国社会事业探索前进中的有益尝试。事实证明它为我国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以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问题尤为突出,为此本文才从物质、行为、精神三个层面提出了完善养老机构企业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其中物质文化建设是养老机构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物质文化建设存在问题将直接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为此养老机构应当始终不渝的加强和完善物质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提供的服务质量具有强大影响,只有完善的设施而没有优质的服务也不是优秀的养老服务,因此企业还应当重视行为文化的建设,精神文化建设则影响到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对待老年人和养老事业的态度和积极性,对于养老机构来说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养老机构篇5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保障

人口老龄化是当前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目前,全世界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已达6亿,有60多个国家的老年人口达到或超过人口总数的10%,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行列。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百年预测》,2010年老年人口将达1.74亿,占总人口的12.8%;2023年进一步增至2.48亿,占17.2%,呈加速增长之势。并且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已达1619万,到2023年将进一步增至3067万。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不断变迁,我国家庭的类型、规模、结构等都发生了变化,“4—2—1”的家庭结构难以担当居家养老的重任。

作为补充力量的老年机构服务体系,为满足老年人的福利需求和为年轻人解决照顾老人的后顾之忧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社会福利社会化背景下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既弥补了国家和集体照顾的不足,也为社会上的热心人士搭建了一个回馈社会的平台,进一步造福老年人。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和政府扶持政策的不到位,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并非都是一帆风顺,多数民办养老机构处境艰难。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对社会、经济、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老年人不仅要求解决代养问题、医疗问题,同时还要求解决护理照料问题,对社会提出的特殊服务要求更加迫切。

一、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现状及问题

(一)现状

据民政部统计:截止2005年底,全国城乡共有养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人乐园、养老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所,床位数达到了149.7万张,其中农村的仅在农村的乡镇敬老院就有29681所,总床位89.5万张[1]。但我国的家庭结构转型也很快,核心家庭在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节奏的同时,也对传统的养老方式提出了挑战,“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在今天已不适用,社会养老已成为必然,并且,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约有1400多万老年人有进入老年福利机构养老的意愿。所以,养老服务机构及其所能提供的床位远远不够。

另外,传统观念认为,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多是为那些无子女的孤寡老人或者子女不在时的空巢老人而设的。但是事实显示,我国这类老年人的收养比例也很低,甚至很多孤独老人,都因无人照看而导致死亡。国家民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老年人社会性收养覆盖率只有78%,农村五保户由集体供养的占64%,敬老院供养的有13.6%,还有114万人即五分之一的五保户得不到供养,城镇的孤寡残幼约150万人,他们大部分靠低保救助,仅有13%左右由福利机构供养[2]。

这些现实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矛盾,一方面,养老服务机构的利用率不高,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住院老人达到5%—7%的社会供养比例,同时机构总量却没能满足社会需要。

(二)问题

造成以上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自身问题。第一,养老服务机构本身属于微利行业,投资大、回报周期长造成很少有企业和个人愿意投资,而且在我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属于新兴事物,尚未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第二,机构拥有者对社会福利、福利市场的认识水平参差不齐,国内有部分机构是由下岗失业人员兴办的,这与国外通常由社会热心人士承担民间慈善事业情况不同,动机和发展方向上的差别容易将举办人的社会公益精神置于危险境地;第三,满足老年人不同需求和偏好的灵活服务形式供给缺乏,尤以就近方便的、以居家养老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严重匮乏,作为养老服务机构支柱的专业工作人员太少,截止2005年底,全国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的专业工作人员不足2万人,相比较1400万需要照料的老年人来说,这个数字相去甚远,并且志愿者随意性大,且绝大部分缺乏护理老年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志愿者在这些服务机构一般打扫卫生或者跟健康的老人聊天、娱乐,真正日常生活难以自理,需要帮助的老人需要的还是专业的工作人员。

2、社会观念原因。传统的养老观念仍旧为多数人信守,很多老人无法接受进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养老。随着“4—2—1”家庭结构的到来,养老功能慢慢外移,社会养老已成为一种趋势,传统的养老方式和养老观念也应当同步向社会养老转变,但是,现在中国很多老人甚至年轻人观念上还没有转变过来,不能接受进

养老机构养老的行为。尤其是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生活水平较低的老人,仍旧持有“养儿防老”的想法。他们认为进养老机构养老的老人是那些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自己有儿有女的,自然应该有子女们负责自己的晚年生活。很多年轻人,尤其是在农村,认为将自己的父母送进养老院是不孝顺的表现,这种行为在外人眼里可能与虐待老人的性质无异。还有一些老人,不相信养老机构里的服务质量,即使花了钱,也认为无亲无故的人不可能尽心尽力地照顾自己,因此,即便是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多数还是选择了自己独自待在家里,坚决不去社会上的养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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