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幼儿园迎六一活动方案一
一年一度的儿童节是幼儿最隆重的一个节日,为了更好地让孩子们在自己的的盛大节日里,留下一个愉快、难忘的回忆,经园委会研究决定在六一前开展以快乐童年我的节日我做主为主题的幼儿素质展示活动,请按照此方案做好安排。
一、活动目的:
1、通过此次活动让幼儿和家长感受到节日的气氛,共同分享节日的快乐。
2、让幼儿通过表演展现自己,体验到努力就会有成功的快乐。
3、通过活动开展,感受到我们幼儿园大家庭的温暖,加深家园情、师生情、亲子情。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月x日下午3:00
三、活动地点:
幼儿园音乐舞蹈教室
四、活动准备:
1、保教处负责庆六一环境布置及舞台布置(音乐舞蹈室);
2、各班各教师负责本班参加展示活动的节目编排;
3、总务处负责活动所需物品;
4、保卫处负责制定庆六一活动安全预案,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5、办公室做好配合,负责摄像工作。
五、活动形式:
每班出两个节目,形式任选如:舞蹈、大合唱、讲故事、朗诵、舞台剧等等
六、具体分工:
1、总指挥:王广成2、安全及场地组织:组长:陈亮
成员:各班主任及配班教师3、场地布置:组长:刘莎莎
成员:余佩、姚宏伟、任婷婷、郭秀秀、陈菲4、音响:姚宏伟5、摄像:殷凯
7、幼儿组织:各班班主任及配班教师8、主持:刘莎莎、余佩、董秋实
9、评委:王广成、何娟、陈亮、夏泽成、殷凯10、后勤供应:夏泽成(准备奖状、奖品、化妆品等)
七、几点要求:
1、各班主任及配班教师在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确保每位幼儿度过一个愉快的六一儿童节。
2、各班要做好家长的宣传动员工作,争取家长在节目排练、服装道具等方面的配合,诚邀家长届时来园观看演出(由于演出场地限制,每名幼儿只限来一位家长),演出时请家长带好自己的孩子在活动室内文明观看演出。
3、5月28日中午放学后各班要将本班凳子搬到演出场地摆放整齐;下午1:00统一在宝宝班活动室化妆,由各班主任及配班教师负责。
3、各班要重视节目排练,争取呈现高质量的节目。5月7日前请各班将电子版节目名称、人数、串词、音乐等上报保教处。
八、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共设置一等奖四个、二等奖四个、三等奖四个。获奖结果按3、2、1分纳入班级量化。
2017年幼儿园迎六一活动方案二
活动目标:
1、使幼儿在活动中尽情体验与同伴、家长、老师一起过儿童节的乐趣;
2、提高幼儿遵守游戏规则的自觉性。
活动时间:2017年6月1日上午8:oo11:20
活动对象:幼儿园全体幼儿、全体教师、各班幼儿家长
活动地点:幼儿园大操场及各班活动室活动主
活动方案及具体时间安排:
一、庆祝大会
各班幼儿统一穿幼儿园的园服,按指定位置坐好,幼儿在前座,家长坐在孩子后边。(小托班幼儿家长与幼儿一起)参赛小选手规定位置。
1、入场8:008:40之前完成
主持人开场白迎六一联欢祝词{播放背景音乐《如果你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
2、园长及各方代表发言8:308:40
(1)园长讲话
(2)幼儿代表(男女各一名)发言
(3)家长代表发言
3、升旗奏国歌8:409:20
4、幼儿体操节表演9:009:30
(1)大班器械操表演(滑稽表演桌别林)
(2)中班徒手操表演《健身娃娃》
(3)豆豆班模仿操表演《动物模仿操》
(4)苗苗班班亲子操《猪都笑了》(家长与幼儿一起)
主持人预祝孩子快乐健康成长
结束后(幼儿进班休息,入厕,洗手,喝水)9:309:45
各班进行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户外体育亲子游戏
二、幼儿各班亲子户外体育活动9:4510:40
(一)各班在指定区域进行户外游戏
(二)各班教师与保育员负责亲子游戏的组织和器械、道具
(三)由家委会担任裁判和评委颁发奖品
1、小班幼儿亲子户外体育游戏竞赛
2、中大班幼儿亲子户外体育游戏竞赛
三、奖品发放,幼儿回活动室10:4511:20
1、互动游戏
幼儿与家长进行击鼓传花游戏,表演或说唱后进行摸奖。
(奖品为幼儿喜欢的贴画,小手工制作,幼儿喜爱的小玩具等)
2、分发幼儿园迎六一的纪念品
一、活动主题
欢度童年拥抱快乐放飞梦想
二、活动背景
每年"六一",全国各地都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庆祝少年儿童的节日,党和政府都非常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为他们的生活和学习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让新中国的孩子们在党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明天的希望,所以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关系到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的大事。让学生的个性得到健康和充分的发展,是当前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
三、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旨在给留守儿童带来一个快乐的节日,让他们在儿童节收获属于他们的快乐和欢笑,在他们的成长之路上留下一段美好的记忆。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义务服务队将准备一场精彩的欢乐会,携手武功县小学与孩子们共渡六一,让他们拥抱属于自己的节日的同时展现大学生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
四、活动时间
2012年5月31日14:30-16:30
五、活动地点
武功县明德小学操场
六、主办单位
武功团委、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管学院团委
七、活动对象
武功县明德小学全体老师,学生及家长
八、活动流程
(一)活动前期:
召开队内会议确定活动分工,把每项任务分配到个人,并考虑活动可能发生的意外状况,做好应急准备,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分配的任务准备活动,确保活动开始前各项准备工作得到落实。
组织活动的开展及组织机构如下:
①电机组:
负责音响设备的调试及音乐控制、摄像
②奖品准备组
负责统计奖品数量、名次、发放对象
③安全管理组(有节目及任务的除外)
负责学生所有安全隐患的排查及纪律管理工作。
④主持人
准备主持台词并现场主持
⑤宣传活动组
做好宣传板,通知公告,活动海报,横幅及后期宣传工作
⑥评比组
负责活动中成绩的收集、名次统计整理、报送
⑦后勤组
可适当协调,交换负责后勤工作
⑧场地布置组
负责场地桌子的布置、收放
⑨六一活动总负责人
负责指导各小组的各项活动内容
(二)活动进行阶段:
活动正式开展,主要形式如下:
环节一:欢度童年拥抱快乐
节目单:(见附件)
环节三:放飞梦想
(三)活动后期
由专门负责后勤的部门整理活动现场,活动负责人和学校负责人交流活动心得,现场整理结束后全体返回。回校后进行后期的宣传和总结活动。
九、活动注意事项
1、讲安全:按要求活动,服从负责人的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2、讲文明:自觉排队,不乱挤,礼貌谦让。
3、讲卫生:搞好个人卫生,不乱丢果壳、纸屑、包装袋等废弃物,并能主动收拾身边垃圾。活动结束后,打扫干净活动场所……
4、讲纪律:统一着装,遵守各项规定,有事请假。
5、加强责任心,确保无事故。
十、活动预算
支出项目
支出预算(元)
备注
条幅
80
奖品
120
气球彩带
30
活动宣传和道具
30
合计
260
十一、结语
儿童节是每个孩子憧憬的节日,一次六一活动可能会改变一个孩子,这个改变,源于自信。把爱普及到每一个孩子,让孩子在快乐中成长,是我们举办此次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同时大学生作为尚未步入社会的青年群体,还保留着一份可贵的纯真,由大学生策划举办儿童节活动更能满足孩子们的需求。希望通过此次活动,留给孩子们一份美好的回忆。
附录:
活动节目单
1.大合唱六一国际儿童歌
2.歌曲串烧
大风车----采蘑菇的小姑娘-----外婆的澎湖湾----幸福拍手歌
3.舞蹈
4.话剧--《外婆,生日快乐》
5.游戏互动
(一)集体类游戏拔河比赛
游戏规则:比赛开始前,各队按照要求准备好,比赛开始后,运动员同时发力,将对方拉过赛场规定的河界线为赢;三局定胜负,第一局必须事先抽签来决定场地,第二局场地交换,第三局抽签决定场地。
(二)个人类小活动
1.掌上明珠
游戏规则:要准备好一个乒乓球和一个乒乓球拍。参赛者将乒乓球平放在乒乓球拍上,沿着桌子走。走至终点,球未丢就得奖品。(参赛者沿桌子在规定时间内绕一圈。)(*桌子摆放4---6年级难度大些1-3年级最好直线)。
2.猜谜语
游戏规则:
1、谜语种类丰富,简单有趣,有字谜、动物、植物、地名、成语等。参赛者将所猜题目的答案告诉主持人,猜对了,就计分。
2、每题限猜1次,最终分数高者获胜。
6.手语表演--《爱因为在心中》
7.相声-------三句半
8.器乐表演--吉他独奏
团武功县委组织青年志愿者
关爱留守儿童活动策划
一、活动主题
"欢度童年拥抱快乐放飞梦想"
二、活动时间
2012年5月31日14:30-16:30
三、活动地点
武功县明德小学
四、组织单位
武功县团县委、明德小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管学院团工委
五、活动内容
文艺表演、游戏互动(详见节目单)
六、具体分工
1、场地布置及活动道具
负责场地桌子的布置、收放,横幅悬挂,互动游戏活动道具准备(由小学负责)
2、学生安全组织管理
负责学生所有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活动期间学生纪律管理工作。(由小学负责)
3、文艺节目表演(由小学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管学院团工委负责)
4、文艺节目活动主持人(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管学院团工委负责)
5、奖品准备
负责购买学生活动奖品,统计数量、名次、发放对象(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管学院团工委负责)
6、音响设备(由团县委协调安排)
7、备注活动时间大概两小时左右,具体时间根据文艺表演节目调整。
附录:
活动节目单
3.大合唱六一国际儿童歌
4.歌曲串烧
大风车----采蘑菇的小姑娘-----外婆的澎湖湾----幸福拍手歌
3.舞蹈
4.话剧--《外婆,生日快乐》
5.游戏互动
(一)集体类游戏拔河比赛
游戏规则:比赛开始前,各队按照要求准备好,比赛开始后,运动员同时发力,将对方拉过赛场规定的河界线为赢;三局定胜负,第一局必须事先抽签来决定场地,第二局场地交换,第三局抽签决定场地。
(三)个人类小活动
1.掌上明珠
游戏规则:要准备好一个乒乓球和一个乒乓球拍。参赛者将乒乓球平放在乒乓球拍上,沿着桌子走。走至终点,球未丢就得奖品。(参赛者沿桌子在规定时间内绕一圈。)(*桌子摆放4---6年级难度大些1-3年级最好直线)。
2.猜谜语
游戏规则:
1、谜语种类丰富,简单有趣,有字谜、动物、植物、地名、成语等。参赛者将所猜题目的答案告诉主持人,猜对了,就计分。
2、每题限猜1次,最终分数高者获胜。
7.手语表演--《爱因为在心中》
第一条为了规范儿童玩具召回活动,预防和消除儿童玩具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害,保障儿童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儿童玩具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儿童玩具,是指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产品;但生产者明示不供儿童玩耍的除外。
本规定所称缺陷,是指因设计、生产、指示等方面的原因使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儿童玩具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儿童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本规定所称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由生产者或者由其组织销售者通过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退货、换货、修理等方式,有效预防和消除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害的活动。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儿童玩具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组织实施儿童玩具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强儿童玩具安全知识和法规制度宣传教育。
第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儿童玩具质量安全负责,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对儿童玩具进行缺陷调查、风险评估以及实施召回。
第二章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
第七条国家质检总局应当组织建立儿童玩具缺陷和召回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儿童玩具缺陷信息收集系统以及与有关部门共同建立的儿童玩具伤害监测系统等。
第八条国家质检总局可以通过儿童玩具缺陷和召回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收集、处理、与儿童玩具缺陷、伤害、召回和消费预警等有关信息。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或举报儿童玩具缺陷和伤害等有关信息。
第十条生产者应当将其从业基本信息以及消费者投诉或举报、产品伤害事故、产品伤害纠纷、产品在国外召回情况等信息向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组织管理前款规定的信息备案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收集、处理儿童玩具缺陷和伤害投诉、举报、备案等信息,并将有关信息逐级上报。
第十二条生产者应当加强儿童玩具设计、原料采购、生产销售和产品标识以及消费者投诉、产品伤害事故、产品伤害纠纷、产品在国外召回情况等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相关信息档案。
第十三条销售者应当加强儿童玩具进货、销售等信息管理,妥善保存消费者投诉、产品伤害事故、产品伤害纠纷等信息档案。
第三章缺陷调查与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生产者获知其提供的儿童玩具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启动缺陷调查,确认是否存在缺陷。
第十五条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获知儿童玩具可能存在缺陷的,可以启动缺陷调查,并通知生产者。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者生产的儿童玩具进行缺陷调查,并报告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可以对损害结果严重或影响较大的儿童玩具进行缺陷调查,并通知生产者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十六条生产者、销售者等经营者应当配合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的缺陷调查,提供调查所需要的有关资料。
第十七条生产者应当及时将缺陷调查结果报告发出调查通知的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将缺陷调查结果通知生产者并报告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及时将缺陷调查结果通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生产者。
第十八条生产者缺陷调查结果与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缺陷调查结果不一致的,生产者可以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说明情况,提出异议。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采取听证等方式对异议进行处理,并做出确认缺陷调查结果的决定。
第十九条经调查确认儿童玩具存在缺陷的,应当根据儿童玩具缺陷对儿童健康和安全产生损害的可能性、程度、范围等,对缺陷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实施召回。
风险评估的规则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组织设立专家委员会,为缺陷调查和风险评估提供技术支持。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实验室,为缺陷调查和风险评估提供技术支持。
第四章召回的实施
第一节主动召回
第二十一条确认儿童玩具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依法向社会公布有关儿童玩具缺陷等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并及时实施主动召回。
第二十二条生产者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
生产者向销售者和消费者通知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晰和完整,通知的途径或方式应当适当、便于公众查询。
第二十三条生产者召回儿童玩具的,应当及时将主动召回计划提交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生产者提交的主动召回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停止生产销售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的情况;
(二)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的情况;
(三)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的情况;
(四)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情况;
(五)召回的实施组织、联系方法、范围和时限等;
(六)召回的具体措施,包括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退货、换货、修理等;
(七)召回的预期效果;
(八)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退换后的无害化处理措施;
(九)其他有关内容。
生产者在召回过程中对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说明。
第二十四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将主动召回计划备案和变更等情况及时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第二十五条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生产者实施主动召回的情况进行监督。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为生产者进行的主动召回未取得预期效果的,可以要求生产者采取更为有效的召回措施,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措施。
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在主动召回报告确定的召回完成时限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主动召回总结。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生产者主动召回总结进行审核,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第二节责令召回
第二十七条确认儿童玩具存在缺陷,生产者应当主动召回但未召回的,或者经确认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生产者生产的儿童玩具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向生产者发出责令召回通知或公告,并通知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八条生产者在收到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的责令召回通告后,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所涉及的儿童玩具。
第二十九条生产者应当在接到国家质检总局责令召回通告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召回报告。
召回报告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有关内容要求。
第三十条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对召回报告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生产者提交的召回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通知生产者。
第三十一条召回报告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批准的,生产者应当按照召回报告及时实施召回。
召回报告未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召回要求实施召回。
第三十二条在责令召回实施过程中,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提交阶段性召回总结。
第三十三条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根据生产者提交的阶段性召回总结对召回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决定是否要求生产者采取更为有效的召回措施,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措施。
第三十四条生产者应当制作并保存完整的责令召回记录;并在召回完成时限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召回总结。
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对生产者召回总结进行审核,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估,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生产者。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生产者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相关信息备案的;
(二)未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信息档案的。
第三十六条生产者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一)接到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缺陷调查通知,但未及时进行缺陷调查的;
(二)拒绝配合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缺陷调查的;
(三)未及时将缺陷调查结果报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
第三十七条生产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未停止生产销售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生产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未依法向社会公布有关儿童玩具缺陷等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未实施主动召回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生产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生产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生产者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从事玩具召回监督管理的公务人员或专家等、、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
第四十四条生产者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缺陷调查和风险评估、召回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行政处罚等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进出口儿童玩具的召回管理,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涉及的有关信息、信息备案、风险评估和文书格式要求等具体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制定。
关键词:儿童虐待;儿童虐待防治方法;法律保护制度
一、儿童遭受虐待的现状分析
(一)儿童虐待的界定
儿童虐待是一直以来社会的关注热点,儿童虐待现象普遍存在于不同文化中,它被世界卫生组织视为当前一个严重的公共问题。世界卫生组织对儿童虐待的定义是:虐待儿童是对18岁以下儿童的虐待和忽视行为。它包括在一种责任、信任或有影响力的亲密关系中的各种身体和(或)情感虐待、待、忽视、疏忽、商业或其他剥削,这给儿童健康、生存、发展或尊严造成了实际伤害或潜在伤害。遭受亲密伙伴的暴力有时也列为一种虐待儿童行为。
(二)研究的重要性
据世界卫生组织估算,中国266%的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曾遭身体虐待,196%曾遭精神虐待,这将直接导致受虐者患上焦虑、抑郁等心理疾病,成年后倾向于吸烟、酗酒、吸毒、自残等。黄群明等人(2006)的研究表明,在被调查的356名城市高中生中,情感虐待、躯体虐待、待和情感忽视的发生率分别是770%、334%、233%、985%,提示中国的城市也可能普遍存在各类儿童虐待现象,尤其是情感忽视。
我国虐待事件的频繁发生很大程度上与我国历史文化有关。我国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礼”是最高典范。受传统观念的束缚,成为近年来儿童权益遭受侵害的诱因。
二、我国儿童虐待的相关制度及其不足
我国目前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受虐儿童的预防、救助及案件处理程序等进行规定。就现状来看,对于儿童保护的条文比较分散、笼统。有关法律条文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宪法》三十八条规定“禁止虐待老入、妇女和儿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六条到二百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等。
其中对实施虐待的行为人,处罚最重的莫过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虐待罪,但是其最高刑也只有7年,而且其规定的主体仅限于家庭成员,如果是其他主体则不适用。再者,此条对儿量虐待防治作用较小,因为此条是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试想被虐待的儿童遭到虐待时会有意识找公安机关自诉吗?至于其他规定都过于笼统,没有明确责任和义务。
三、其他国家和地区关于儿童虐待防治经验
美国关于儿童虐待的法律体系相对较完善。在这其中影响比较大的就是强制报告制度。强制报告者指医师、教育者、虐待咨询的社会工作者、警察、商业摄影、制片等行业从业人员等。报告的对象是指对儿童有责任的人或组织,他们可能是托儿所、学校、寄养家庭、保姆、父母或家庭其他成员。对于知情不报者,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惩罚。为了保护报告者的安全,鼓励其通报,各州政府也会制定相关法律保护其通报的安全。其次是调查和处理制度。在美国,社会服务机构是主要的调查机构。在初步调查程序中,社会服务机构会先开展调查,一般在24小时内开展,如果虐待证据确实充分就会及时将孩子从家庭中迁出。社会服务机构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是否的决定。
日本在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上还在行政保护政策中加大了对儿童的保护。设立防止虐待对策室,通过宣传预防儿童虐待的方法及通报义务,其中日本的警察厅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他们会在街头进行辅导、咨询、讲解,会对虐待儿童的事件进行通报、搜查、调查,努力做到对儿童虐待的早期发现,及对受虐儿童实现早期保护。在宣传方面文部科学省向各都道府县知事、教育委员会及全国公立和私立大学校长发出通知,宣传有关儿童虐待的发现、通报等方面的知识。政府还积极推行面向儿童及其父母的24小时电话咨询体制的建立。
香港在儿童虐待防治方面经验比较丰富,距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了。1998年,香港社会福利署首次制定《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指引》,将虐待儿童相关法律规定及其他制度、机制作了明确规定。2007年,香港社会福利署又颁布新的《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指引》,其中规定了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机制。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在儿童虐待防治问题上,政府与社会组织不仅是一般的协同关系外,还是一种商业伙伴关系。社会组织以企业模式经营,并要面对来自其他同类组织的竞争。这种二位一体的模式和思想不仅可以节约政府资源而且可以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在防治虐待儿童的发生和处理虐待儿童事件时都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四、对我国儿童虐待法律保护制度相关建议
(一)完善相关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应该制定专门的法律《儿童虐待防治法》,其中应该包括对受虐儿童的预防、救助及案件的处理程序进行明确的规定,要明确“儿童虐待”的定义。
其次建立儿童虐待强制报告制度。我国对这方面的经验较少,因此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应设立专门的法律条款,对最有可能接触儿童和发现儿童受虐的人群设立强制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虐待儿童行为的都要向有关机关报告,如果不报告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当然,法律也会保护报告人的权利和安全。社会服务机构自己发现或者在接到举报后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查。
(二)建立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
对儿童的保护是一个强大的工程,需要各个部门相配合,但是如果太分散的话不能集中处理儿童虐待案件并且可能加大司法成本。我们可以通过设立一个专门的儿童处理机构,提供儿童咨询、教育、医疗、家庭寄养、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除此之外,儿童处理机构要主动干预儿童虐待问题。可以建立一套儿童虐待通报资料,档案统一,集中管理。儿童处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应当对处理儿童虐待案件进行一条龙服务,受虐儿童可以在机构的帮助下能够被妥善的安置。这样从点到面,全面维护儿童的权益。
(三)培训和培养专业工作者队伍,加强宣传
儿童虐待案件的处理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培养相关工作人员对于提高儿童虐待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来说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有效的预防儿童虐待,专业的教育和培训都是很重要的。
(四)严格执法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所在。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因此对于虐待儿童的人要必须进行教育和惩治,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任何法律如果没有人去好好地施行,也是一纸空文。(作者单位:西华大学)
参考文献:
[1]世界卫生组织实事报道第150号2014年12月
[2]黄群明等:《356名高中生的儿童期虐待问卷调查》,《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6年14期。
[3]胡巧绒,美国儿童虐待法律保护体系介绍对我国的启示,[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1(5)
[4]师燕荣,日本儿童虐待问题及其防治体系的构建,南方论丛,2013(5)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创新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协助和预防犯罪工作理念、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形成积极正面的帮扶和舆论引导机制,切实提高和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工作目标
整合单位职能和社会资源,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不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协助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对留守儿童和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开展法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不时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维护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归正青少年重新犯罪现象,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生长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领会精神。
召开工作会议,成立市司法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传达市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研究具体的工作方案,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把农民工和农村留守儿童作为新的重点普法领域,将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协助和预防犯罪活动纳入市“六五”普法规划。
二)明确重点。
1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整合社会资源。以“六五”普法实施为契机,继续深化“法律六进”工作,依托“法律进学校”和“法律进社区”教育平台,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促进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试“五落实”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网络体系,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职能作用,组织安排市、县、乡镇“六五”普法讲师团、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进校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大力开展道德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渗透、融合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当中,建议知荣辱、明是非、守法纪的文明风尚,引导农村留守儿童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协助他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三是大力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以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和谐校园建设为载体,有计划、有重点、有方法地推进学校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努力营造校园法治文化、和谐文化氛围,培养青少年崇尚法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自觉意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综合治理工作,优化青少年健康生长环境。四是大力开展法制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利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劳教所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辟普法第二课堂,继续推进“律师进校园”活动,继续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等形式活泼、生动有效的普法活动,引导他自主参与、法治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五是促进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契机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维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尊重和保护儿童的基本法律知识,全面动员社会各界维护关心未成年人工作。六是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制度建设。要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并开展正常工作;要健全完善教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着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从事法制教育的水平与质量;要健全完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制度,以“六五”普法青少年读本为基本教材,加强农村中小学法制课课时和内容建设;要健全完善法制教育考核评估制度,将法制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学校全面工作考核评估体系,确保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完成农村留守儿童普及法律知识的任务。
2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强化对“留守儿童”法律服务。预防和减少其违法犯罪,让他生长路上有法护航。一是积极与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联手合作,建立留守儿童乡镇维权工作站,及时为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服务,想方设法为其提供方便和帮助。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及时化解涉及留守儿童的权益纠纷。对涉及家庭矛盾、抚养纠纷、损害赔偿等方面的矛盾及时组织调解。三是开辟“绿色通道”积极为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对涉及农村留守儿童的纠纷,要有针对性地放宽法律援助审批规范及简化审批顺序,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优势,切实予以法律援助。
3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结合市局开展“万民党员进万村入万户”活动。明确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通过家访、电话等联系方式,及时掌握情况,针对留守儿童实际情况,加强自我维护、平安、法制、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协助他学会自我管理、自我维护和自我调节。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将留守儿童作为关注和服务的重点,建立结对帮扶长效机制,协助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生长。
4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律援助和服务管理工作。将普法工作融入法律援助工作中。多种普法载体深化青少年预防犯罪教育。加强和完善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维护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未成年人维护领域的作用,努力为青少年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和援助,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配合有关部门,推进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广泛征集法制宣传志愿者,依托他开展各类宣讲活动,切实营造全社会关心维护青少年的氛围。协助解决服刑人员子女和家庭特别困难的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促进对未成年人和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及时预防和矫治,遏制社会不良现象和消极因素对未成年人的侵蚀,为他生长发明良好的环境。
四、全面安排。
具体分三个实施阶段。此次试点工作时间:今年3月至2012年9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今年3月至2011年4月)召开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协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动员会议。运用各种方式和途径,大力宣传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形成宣传声势、发明舆论氛围,切实抓好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或工作计划,成立相关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内容和重点,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分步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讲究工作创新,用常新常变的眼光去发现,用严谨缜密的态度去分析,用持之以恒的决心去面对,用坚持不懈的工作去实践,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法。工作中要力求在如何与社会各界紧紧地拧成一股劲,法制教育培训上求深化,活动开展上求活跃,维权工作上求突破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