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英、美等国的学者包括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对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同样缺乏深入研究。由于他们对马克思有关上层建筑的论述没有全面把握,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种种误解。本文仅对此作些剖析。
一、德国学者的上层建筑定义之缺陷
1998年,德国学者柯尔希纳、米夏利斯在《哲学概念词典》中对上层建筑是这样界说的:上层建筑(nberbau):历史唯物主义有关国家、文化、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和政治的比喻性的集合名称,与基础(生产关系)相区别”。这个词条指出上层建筑是比喻性”名称,但从中可以看出词条编写者没有悉心研究马克思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所赋予的各种不同意义,以及这些不同意义之间曾发生过转变,因而导致他们对这一概念的内涵作出大杂烩式的说明且具有随意性。词条把马克思并没有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过的文化、意识形态也列举其中,又根本忽略马克思曾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过信用与虚拟资本这类内容,因而它貌似全面但实际存在缺陷。
其实,马克思使用上层建筑这个比喻性概念时灵活多变、赋予它复杂多样的含义。这些含义主要有三种:思想、观念,政治结构、政治权力及政治行为,信用与虚拟资本等。上层建筑概念的含义还曾从喻指思想、观念到喻指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变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喻指思想、意识,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法文版《资本论》等著作中则赋予法律的政治的”内涵而舍去了意识的内涵。柯尔希纳、米夏利斯的上层建筑定义中不仅未提及信用与虚拟资本方面的内容,也根本没有说明上层建筑概念的含义曾从喻指思想、观念到喻指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变迁,只是将国家、文化、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和政治等概念并列在一起,称它们是比喻性的集合名称”。这显然失之笼统而缺乏精确。
只要具体分析上层建筑这个比喻性概念所喻指的思想、观念,政治结构、政治权力及政治行为,信用与虚拟资本等含义,就可以知道其缺陷何在。
例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文献中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过思想、观念,他主要是借助这一概念去说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揭示社会意识是超出社会存在之上的上层建筑”。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市民社会这种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及其作用时,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上,即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意义上首次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所指的是一种观念的上层建筑”或思想上层建筑”。他们指出真正的市民社会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他们在该书中还有整个思想上层建筑”的提法。但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再次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赋予了更加复杂的含义。他在分析立宪共和国或议会制共和国的存在时期、共和党人与保皇党人之间的斗争时写道:在不同的占有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此外,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在思想家从理论上构造上层建筑的角度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物质生产领域中的对立,使得由各个意识形态阶层构成的上层建筑成为必要……”在《法兰西内战》初稿中论及农民时,说在农民的经济差异的基础上,作为上层建筑,形成了大量互不相同的社会政治观点”。
马克思更多的是在社会政治结构、国家政权或政治行为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这里引述一些典型的论述作为例证。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无产阶级,现今社会的最下层,如果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这里的全部上层建筑”主要是指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马克思在《马志尼和拿破仑》一文中则是在国家的政治形式”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的。在《关于俄国废除农奴制的问题》一文中,马克思又有国家全部上层建筑”的用法。他写道:的确,要解放被压迫阶级而不损害靠压迫它过活的阶级,而不同时摧毁建立在这种阴暗社会基础上的国家全部上层建筑,是不可能的。”在《中国记事》一文中,马克思也是用政治上层建筑概念喻指国家政权。针对中国发生的太平天国革命,马克思这样评论道:在东方各国,我们经常看到社会基础不动而夺取到政治上层建筑的人物和种族不断更迭的情形”。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中,马克思在论述剩余劳动的性质时,也几次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说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整个上层建筑”,即国家从事非直接生产活动的部门。他写道:工人用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剩余产品是除劳动阶级外的一切阶级存在的物质基础,是社会整个上层建筑存在的物质基础”。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二稿中使用上层建筑一词时,也赋予了政治结构的意义,并有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这一上层建筑”的提法。在正式公开发表的《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在作为阶级统治机器的国家政权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是这样表述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连同其遍布各地的机关,即常备军、警察局、官厅、教会和法院——这些机关是按照系统的和等级的分工原则建立的——起源于专制君主制时代,当时它充当了新兴资产阶级社会反对封建制度的有力武器。……18世纪法国革命的大扫帚,把所有这些过去时代的残余都扫除干净,这样就从社会基地上清除了那些妨碍建立现代国家大厦这个上层建筑的最后障碍。”马克思在致尼·弗·丹尼尔逊的信中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也是用于揭示社会的政治结构,尽管1995年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将tiberbau译为上部结构”,但该概念用于揭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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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政治结构的意义并不因此而改变。马克思是在谈及铁路发展的作用时写道:铁路网在居主导地位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出现,促使甚至迫使那些资本主义还局限在社会的少数点面上的国家在最短期间建立起它们的资本主义的上部结构”。
马克思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政治行为,是在《科布顿、布莱特和吉布森的失败》中议论英国时政,其意义具体指的是内阁的擅权”。其行文是:摧毁它的上层建筑,即内阁的擅权”。此外,马克思在《总委员会关于继承权的报告》中使用了法律的上层建筑”提法,其意思就是指继承权:我们应当同原因而不是同结果作斗争,同经济基础而不是同它的法律的上层建筑作斗争。假定生产资料从私有财产转变为公有财产,那时继承权(既然它具有某种社会意义)就会自行消亡,因为一个人死后留下的只能是他生前所有的东西”。
上层建筑概念用来喻指信用与虚拟资本、汇票等主要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著作和文章中。例如,马克思在《贸易和财政状况》一文中,在信贷与虚拟资本如银行券、债券类的意义上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他主要是引述伦敦的政府机关刊物《经济学家》的文字:在这种资本的狭小基础上利用信贷建立起来的巨大上层建筑,不能不使人担忧。”马克思在摘录经济学家配第的《赋税论》时,其笔录中的上层建筑概念之意义与货币流通量有关。马克思摘引的配第的原话是:我断定,这一点是平衡和衡量各个价值的基础;但是在它的上层建筑和实际应用中,我承认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和错综复杂的。”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的第3篇中,马克思在研究商人资本的周转。商业利润和一般利润率”时,也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一般说来,商人和银行家自己的资本只是据以建立起巨大的上层建筑物的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第5篇第25章信用和虚拟资本”中,引用上层建筑概念具体指汇票。他引述的是威·里瑟姆在《关于通货问题的通信》中的话:汇票这个巨大的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由银行券和金的总额形成的基础之上的……”在《资本论》第3卷第5篇第27章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中,马克思则是在信用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一个人实际拥有的或公众认为他拥有的资本本身,只是成为信用这个上层建筑的基础”。马克思在《论蒲鲁东》一文中,论及蒲鲁东主张建立无息信贷的银行并误解商品对货币的关系时,也是在信贷制度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他说:蒲鲁东发明‘无本文由收集整理息信贷’和以这种信贷为基础的‘人民银行’(banquedupeuple),是他在经济学上的最后的‘业绩’。……他的观点的理论基础产生于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要素即商品对货币的关系的误解,而实际的上层建筑不过是更老得多和制定得更好得多的方案的翻版而已。”
由上可见,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主要包含三种喻义:思想、观念,政治结构、政治权力及政治行为,信用与虚拟资本等。马克思在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对其所赋予的含义发生过转移变迁,即从喻指思想、观念到喻指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的变化,显然,说上层建筑是历史唯物主义有关国家、文化、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和政治的比喻性的集合名称是不周全的,它在使用过程中也不只是与基础(生产关系)相区别。
二、德、英、美等国学者对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的种种误解
柯尔希纳等人在《哲学概念词典》中对上层建筑的界说不周全表明德国学者对马克思有关上层建筑的文献缺乏系统全面的阅读,因而对上层建筑概念的理论造成误解。
对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存在误解甚至连德国著名学者哈贝马斯也不能免。在20世纪30年代,德国法兰克福学派中的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就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展开过讨论。但是该学派的学者并未深入研究和全面把握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学说,也未能用系统的观点和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只是片面地抓住马克思的某些论述做文章,他们在用社会实践的新发展来观照马克思的学说时走人了否定这一学说的境地。例如,尤尔根·哈贝马斯即用西方工业社会出现的国家资本主义现象来否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界限。在《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1968年)一书中,哈贝马斯这样指出:自19世纪的后二十五年以来,在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出现了两种引人注目的发展趋势:第一,国家干预活动增加了;国家的这种干预活动必须保障[资本主义]制度的稳定性。第二,[科学]研究和技术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日益密切;这种相互依赖关系使得科学成了第一位的生产力。这两种趋势破坏了制度框架和目的理性活动的子系统的原有格局;而自由发展的资本主义曾经以这种格局显示过自身的优点。于是,运用马克思根据自由资本主义社会正确提出的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条件消失了。正像我所认为的那样,马尔库塞的基本论点——技术和科学今天也具有统治的合法性功能——为分析改变了的格局提供了钥匙。”马克思在理论上揭露的公平交换的基本意识形态(diebasisideologie)实际上瓦解了。——社会的制度框架重新政治化了,它今天不再直接同生产关系,即同那种保障资本主义经济交往的私法制度相一致,以及同保障资产阶级国家制度的一般措施相适应。于是,经济体制同政治体制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政治不再仅仅是一种上层建筑现象。如果社会不再是‘独立的’——这曾经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真正新的东西——作为先于国家和给国家作基础的领域,用自我调节的方法维持自身的存在,那么,社会和国家也就不再处于马克思的理论所规定的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之中。”哈贝马斯在这里认为,在国家干预经济的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就再不适用于社会和国家的分析。他由此而出发提出了重构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
对上层建筑概念误解的情况在英国学者那里也同样存在。英国学者认为马克思的基础一上层建筑这种两分法事实上是一种错误的模式”,并认为还存在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问题。英国学界自20世纪30-80年代,就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上层建筑能否与经济基础区分开来这类问题一直在进行争论,也提出了重构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乔治·莱尔因(jorgelarrain)在1983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与意识形态》一书中,用专门章节讨论了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并具体侧重讨论意识形态与基础一上层建筑比喻”。莱尔因认为,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传统的三维表现必须在意识的生产中得到检测。虽然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似乎限定在法律的政治的层面使用上层建筑概念,其他文本如《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的上层建筑概念则包括政治和意识两者。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三维表现想要表达的理念是社会意识形式不是自主的,它们不是来自于自身,其基础是在社会生产关系之中。”然而不难看到,三转贴于
维性比喻的一些喻含意义有可能导致混乱,也确实引起与它想要说明的意义正好相抵捂。”在1986年出版的《重构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莱尔因对一些否定马克思基础一上层建筑两分法”的学者们的观点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他声称:对于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问题,他已在自己的著作《马克思主义与意识形态》中作过论述,现在有必要探讨一下批评家们的观点”。莱尔因写道:也许,对基础一上层建筑比喻的最常见的批评是,人们无法准确地把经济结构与法律的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区分开来。这种批评的目的是要说明,如果不能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区分开来,那就不能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普兰茨认为,‘每一种社会活动都包含意识在内,因此,把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相对照容易使人产生误解,因为这种对照意味着二者有明显的差异,(普兰茨,1971年,第42页)。海伯罗尔也认为,意识要素充满整个社会有机体,人们很难‘划定物质领域的界限’(海伯罗尔,1981年,第48页)。--莱夫坚持认为,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无法与经济结构相分离,总的说来,‘基础——层建筑这种两分法事实上是一种错误的模式’(莱夫:《马克思主义的批判》,1961年,第172、174页);在费尔恩和阿克顿那里,可以看到同样的观点(费尔恩:《马克思的历史概念》,1939年,第101页;阿克顿:《时代的幻想》,1955年,第164—165、167页)”。从莱尔因所作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他提到的这些马克思主义学者基本上都否定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只不过否定的角度各有不同:有的学者是因为把上层建筑理解为社会意识,把经济基础理解为社会存在而得出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则认为上层建筑与经济结构本身无法分离。不过,莱尔因接着指出英国学者科亨从两个方面反击了这些指责:第一,他说明对基础和上层建筑作出区分是可能的,因为无需借助法律概念就可对经济结构作出规定;第二,把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区分开来也是可能的,因为在社会存在的定义中,不包括思想要素的运用”。但莱尔因认为科亨把意识从上层建筑中排除出去,确实消除了基础——上层建筑结构中的某些问题,但它并没有解决怎样认识意识的决定作用这一问题”。科亨的努力不是完全没有成功,但收效甚微”。莱尔因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看法,是因为他也没有系统研究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因而陷入所谓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问题中难以自拔。
美国有些学者对上层建筑理论亦存在误解,一些对马克思的世界观结构”理论持批判态度的美国学者更是否定马克思的经济结构和上层建筑理论。例如,约翰·麦克莫策(johnmcmurtry)认为马克思的生产关系”概念大有问题,即它意含着技术型关系、所有权关系和市场关系。由于马克思在《(政治本文由收集整理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认为所有权关系这种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那‘实质的’生产关系和法律的上层建筑之间的区别就会扫落在地”。如果说其中几种关系同时存在的话,这就模糊不清了,那马克思不是存心困惑我们就是存心欺骗我们。麦克莫策认为,马克思理论中的最关键的范畴——生产关系——是一密码。当去解码时,马克思弃我们于‘混乱的地狱’。”从对生产关系的这种理解出发,麦克莫策进而指出:何谓法律的政治上层建筑”也不清楚。一方面,这种上层建筑交叠于如在上面所说的那种生产关系的方式里,即是说,被上层建筑规定的财产关系难以与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基础区别。另一方面,制度的上层建筑深深契人生产力的实施之中——所有工序都受制于一些非技术类的规则和法律——这就不能认为这两者是可分开的。因法律一政治的上层建筑以某种方式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牵涉,这样马克思视它为一种明显的社会的因素就好像是在概念上变的戏法。”麦克莫策这里其实已经接触到问题的实质,可是由于他持反对马克思的立场,最后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说明,反而从他手中溜走了。
美国当代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弗·杰姆逊也是因为误解上层建筑理论而认为马克思对基础和上层建筑经典式的区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得不能令人满意。他在《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一书中这样指出:意识形态理论是马克思对异化的认识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分析和文化分析最有独创性的贡献之一。这一理论属于十九世纪所特有的对意识的复杂性的研究成果,这一理论也许首先可以看成是弗洛伊德尔后所称的思想界的‘哥白尼式革命’的一个阶段。”但是,在社会自身发生改变的今天,马克思经典式的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区分越来越不令人满意,这种区分似乎可以将基础和上层建筑绝然分开”。
这些西方国家的学者根据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政治变化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新的复杂情况,企图重构历史唯物主义,这本身具有积极意义。但他们根本否定马克思的作为政治的上层建筑概念则未免有失轻率。哈贝马斯等人认为在国家干预经济的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就再不适用于社会和国家的分析,因为政治不再仅仅是一种上层建筑现象,社会不再是独立的”作为先于国家和给国家作基础的领域。这种观点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他没有从系统观出发深入研究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并且只看到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混合生长的一面,没有看到上层建筑仍有独立发展的一面。无论社会政治结构怎样演化,也无论怎样因政治的经济功能日益突出而使政治形式多样化、网络化,但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地带仍然是可以确定的。上层建筑作为社会中一个重要子系统的地位永远不会从社会中消失或溶解于另一个子系统经济基础中。莱夫、普兰茨等人认为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无法与经济结构相分离,因为每一种社会活动都包含意识”在内等说法,其原因是未在政治结构意义上理解上层建筑,未仔细辨别马克思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所赋含义的转移变化;或受苏联理论界人士解释的影响,例如把社会意识置于上层建筑的核心或将其作为一种并列的上层建筑形式的影响,于是产生了莱尔因所说的那种理解困难。同样,杰姆逊也是因为把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完全等同为上层建筑理论,才会产生马克思对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区分越来越不令人满意”的看法。麦克莫策认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关所有权关系这种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的提法,会导致实质的”生产关系和法律的上层建筑之间的区别扫落在地”。他看到了被上层建筑规定的财产关系难以与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基础区别,制度的上层建筑深深契入生产力的实施之中,却从此出发用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内在相关联的一面来否定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区别的一面,可惜却得出了否定上层建筑理论的错误结论。
归结起来看,国外学者所谓难以划清上层建转贴于
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界限问题的成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1)由于现代社会中政治的经济功能大大加强,作为国家政权的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混合生长的情况突出,导致他们否定上层建筑的独立存在。(2)由于对观念的上层建筑”关注较多,又受苏联理论界尤其是斯大林有关上层建筑定义”的影响,把社会意识看作是上层建筑的核心,便产生了所谓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难题。其实,这个所谓的难题只需要运用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和系统方法即可解决。然而,这些学者在没有弄清问题本身的前提下去否定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并且企图重构历史唯物主义,这只能混淆问题而不可能解决重构的问题。
三、西方学者误解上层建筑概念的其他因素分析
百余年来,马克思的上层建筑概念中包含的思想观念和政治结构或国家政权意义被学界引述、研究和争论,因为它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息息相关,涉及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两大领域。这不仅是西方国家学界争论的问题,也是苏联和中国学界尤其是中国学界长期以来争议不休的问题。这种情况,首先可从语言学寻找原因。考茨基在1927年出版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一书中指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说明造成了一些奇奇怪怪的误解和解释”。这种情况,一部分也许是由于马克思在这里使用比喻而引起的。比喻即使用得十分恰当,也永远是不完全的,会被按照字面去解释的人误解。”考茨基指出上层建筑这一比喻性概念会被按照字面去解释的人误解的看法十分正确。
确实如考茨基所说,上层建筑这一比喻性概念已造成历史性误解。这也许是语言文字的本性使然。马克思在表述上层建筑时使用了灵活多变的话语,但他使用的是传统人工语言之一的字符语言(又称书面文字语言)。这种语言虽然能够突破时空定位限制进行表意传情,但它毕竟不是数学语言(如爱因斯坦质能方程式:e=mc2)或数码语言(数字和代码语言,如计算机语言)那样内涵精确、极度抽象并呈中性化、能够完全突破时一空定位的约束。传统字符语言虽然每一独立的意符及引申外延一经约定俗成其所指意义就明确无误,有一些能够长期保持不变,但也有许多有关人类社会的意符却会随时而变。这就会造成读者对作者的误解,尤其当读者面对那些超时空的书面文字语言时,这种误解的可能性就会增加。故此,当今天的读者在阅读和理解一个多世纪前马克思的著作时,由于存在巨大的时空距离,在一定程度上会发生误读误解就在所难免。字符语言文字的另一个特点是,它不仅带有情感色彩,而且还有比喻、隐喻、讽刺、影射、反语等非字面含义。如果读者与作者不处于共同的文化背景中,或只按字面意义去进行理解,就不能准确把握作者在文字中的表意传情,准会发生误解。
当然,重要的原因是西方学者没有全面、系统阅读马克思有关上层建筑的文献,没有把握上层建筑的全部喻义。上层建筑概念包括信用和虚拟资本、思想观念和政治结构、政治权力等含义,在争论中西方学者基本没有关注或涉及。从语言学角度说,这本身就是最好的解释:信用与虚拟资本这些属于政治经济学、尤其是金融学领域的内容最需要的是概念明晰、观点清楚,比喻性的说法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记载这些内容的文字虽然同样含藏于马克思著作中,以文本形式存在,但并没有进入理论界的视野,理论界和哲学界将它们似乎忘却了。至少,从当年马克思的追随者和第二国际的理论家,到苏联、中国及东欧诸国的理论界和哲学界,再到现代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学界,几乎没有人提及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中所包含的信用与虚拟资本等内容。
上层建筑概念的多种含义表明,对马克思的每一次上层建筑概念具体使用需要具体分析,不能任意将其含义混淆或任意换用,也不能将其全部含义字典式地罗列起来,如不能因马克思用上层建筑喻指过信贷就把信贷上层建筑”也列入上层建筑总概念。并且,马克思在使用上层建筑一词时,随着他思想的发展,他在对上层建筑内涵的赋予上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即从喻指思想、观念到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特别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法文版《资本论》等经典著作中,马克思更加确定地赋予了法律的政治的”内涵而舍去了意识的内涵。这表明,以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发表为界,马克思在对上层建筑内涵的赋予上发生历史性的变化和根本性的转移。也正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深刻思想和巨大影响,理论界、哲学界更加关心它涉及的思想、观念和政治结构、国家政权方面的内容。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回顾自己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历史再次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是这样表述的: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他还指出: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这里,马克思的意思十分明朗: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在社会经济结构之上,竖立着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同时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意识形式。显然,上层建筑的含义在这里发生了根本性转移和变化。马克思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已经不是用来指称社会意识,而是用来指称与经济结构相对称的政治结构。并且,上层建筑含义由意识的规定向政治结构的规定转移、变化后,在马克思那里不断得到强化。1872年,马克思在法文版《资本论》中更加明确地在法律的政治的”结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他在《资本论》(第1辑)第1卷第1章的第31个脚注中引述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这段话。但马克思在引用中作修改时不仅把直接引证变成间接引语,并且把是有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相适应的现实基础”一语作了删改: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从这种生产方式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简言之,社会的经济结构,是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普遍支配着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马克思的这一删改把上层建筑的规定变得简单、明白,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一语删除后,社会意识形式不再被表述为一种独立的上层建筑形式与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并立或外在地结成一体的东西了。这同时为后人理解他的上层建筑概念意义重心的转移提供了重要文本依据。
不像国外学者所说的那样,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基础一上层建筑两分法”。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等转贴于
语言的形成与发展受到文化的约束和影响。本文通过对比分析中西文化词汇在颜色、社交礼节、日常生活、称呼等方面的差异,说明不同的文化对语言尤其是词汇方面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深刻了解文化差异,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语言,更有效地运用语言,提高语言交流能力。
关键词:
文化;语言;词汇
社会的产物为语言,同时它也是承载文化的物质,是浓文化信息的浓缩,它反映着一个国家在文化方面的发展与进步。每个社会都在使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和角度来进行自我观察,这些方式必然是由语言来表达的,而词语又是组成语句的基本单位,人们所表达的语言一般都是由不同的词语来组成的。语言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会有不同的的表现形式,同样能够产生不同的表达效果,本文通过对比词汇在中、英两种语言文化背景下反映在颜色、社交礼节、日常生活、称呼等方面的差异,来表现不同的文化对语言尤其是词汇方面会产生哪些不同的影响。
1.颜色
英文中“greenwithenvy”是什么意思?人们在产生忌妒或羡慕等情绪时脸色真的会变成绿色吗?又例如:英语中说paulwasinbluemood;paul(保尔)的情绪是什么?开心、兴奋、忧伤、或是其他情绪?在上面两句话中,green(绿)和blue(兰)并不是代表颜色,而是具有其他的含义。在词典中,green这个词具有“(脸色)变绿”的意思,但greenwithenvy是个固定的词组,所表示的含义为“十分妒忌”,代表妒忌的情绪达到一定程度。而blue这个词与mood之类的词进行搭配时用来形容某种情绪,例如“沮丧的”、“忧郁的”,第二句话的含义为保尔情绪忧郁。上述两个例子就分别反应了词语的字面含义及内部含义,这也是语言在文化上的差异。在西方国家中,红色(red)主要是指鲜血(blood)的颜色,而blood在西方人心目中是人体内奔腾的生命之液,它与生命具有极大的关联性,一旦鲜血流尽,生命之花也就同时凋谢。因此在西方国家中,“red”很容易与“暴力”或“恐怖”等词语联系在一起。著名汉学家霍克斯在对"红楼梦"这一名著进行翻译时,提前就意识到使用red可能会使欧美阅读者联想到“恐怖”、“血腥”等画面,因此还是采用原著书名《石头记》来进行翻译,译为Thestoryofthestone。但是中国历经了数千年封建思想的洗礼及教育水平的落后,在中国文化中,每一种颜色都具有不同的神秘感,它的发展与中国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
2.社交礼节
中国人历来认为儒家的“中庸之道”是中国人一切行为的基本原则。其中,“中”是儒家所向往的思想境界,我们在待人接物时必须注意言行举止方面的温、良、恭、俭、让等细节,对待任何事物都应表现出虚心与谦虚的态度。因此,中国文化的精髓之处在于不提倡个人价值超出集体价值。西方国家更倾向于个体文化,他们高度崇尚个人价值,并超出一切集体利益。对某些单词所具备的褒义含义,中西文化就持有不同的态度。例如ambitious一词,本身就有褒义与贬义两种含义。中国人取其贬义,用来表示“野心”,而欧美人则认为它是褒义词,代表“雄心”;aggressive一词,中国人常常用来表示“挑衅”,而美国人则取其褒义用来形容“上进”。由此可见,文化不同会造成一词多义,并对应着不同的价值观念。例如old一词,由于中国人自古以来就倡导“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老”在中文里代表尊敬的意思,例如老专家、老前辈等。“老张”“老王”也代表尊敬。中国人往往认为越老越应被尊敬,在相互交谈的过程中,年龄越大就越容易得到对方的尊敬。但是在西方国家中,很少有人愿意将“old”一词用在自己身上,在他们严重,“old”并不代表“资格老”,而是代表着“懦弱无能”的含义。在西方文化中,他们把年龄作为个人极为重要的隐私看待。
3.日常
生活中国人常常在用餐前后使用“吃了吗”作为见面语,而美国人则习惯于使用“Hello”或“Hi”。若对此处的含义不理解,美国人会将“吃了吗”理解为:“你如果还没吃饭的话,就到我家去吃吧。”总而言之,在美国人眼中,这种招呼语代表着邀请的含义。又如,中国人常说的“上哪去啊?到哪儿去啊?”这些中文若直接译为英文是Whereareyougoing?和Wherehaveyoubeen?当美国人听到这两句招呼语时,内心会产生不愉悦的想法,他们的第一反应多数为:这并不管你的事。由此可见,同样的一件事物,不同的文化背景,看法大相径庭。
4.称呼
英文中中“brother”这个词汇所包含的意思十分广泛,而对于中国人来说,“哥哥”与“弟弟”两者之间存在根本的区别,而对于欧美国家的人来说,是否区分“哥哥”与“弟弟”并没有实质性意义。每个国家在漫长历史进程中出现的文化差异对其语言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有人英语学习只需要掌握听、说、读、写技能及语法、词汇的规则,便可以轻松使用英语进行日常交际,而实际上常常会出现由于对文化背景缺乏了解而产生的交际误会。通过对文化差异进行比较,我们学习中真正领悟到词的含义,并能够正确使用英语词汇开展日常交际,从而实现英语学习的真正目的。
参考文献:
[1]胡文仲.跨文化交际学概论[M].北京教学与语言研究出版社,1999.
关键词:景区品牌城市品牌景区传播符号学
基于文化学的研究成果认为,城市具有浓郁的地域文化特征,是一个地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的形象载体。城市品牌则是将城市中的政治、经济、商业、文化等社会价值整合应用而发展成的综合性品牌。郭国庆、钱明辉与吕江辉(2007)认为,城市品牌是城市的整体风格与特征,是将城市历史传统、城市标志、经济产业、文化累积与生态环境等要素凝聚而成的城市灵魂。在这一过程中,景区品牌对城市经济、商业、文化、历史品牌等众多方面都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以景区品牌推动和构建城市品牌的例子不胜枚举。历史古城,如西安、洛阳、登封等,侧重其历史积淀和人文底蕴,通过兵马俑、白马寺、少林寺等景区,打造出文化源脉、历史重镇的城市品牌;风景名城,如宜昌、丽江、九寨沟等,则依托风景资源,通过三峡、玉龙雪山、九寨沟等景区,打造出观景休闲的城市名片;新兴城市,如烟台、青岛、深圳等,则借助商业力量与景区品牌的联姻,推出如张裕葡萄酒庄园、海洋极地世界、世界之窗等游乐型景区,打造出现代化、体验型的城市名片。
随着现代化城市聚集的快速发展,如何借助于景区传播来推介城市品牌、如何打造和延展城市品牌就成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学界业界共同关注的焦点之一。
符号与符号学
在探讨景区品牌与城市品牌的符号学意义之前,我们首先要问:什么是符号?广义来说,符号是用来代表或表示其自身之外的其他事物的任何物质存在。社会互动理论(socialinteractivetheory)认为,人类社会的本质就是符号的互动。德国著名美学家马克思·本泽(MaxBense)曾指出:“人不仅与事物发生关系,而且与符号发生关系,人的意识与其说是对象世界,不如说是符号世界。在整个人类的精神生活中,符号活动是目的性对象活动的基础”。符号的诞生是人类文明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标志着人类的传播可以不再局限于物质载体,而进入以符号指代物体的抽象交流层面。这伴随着交流成本的降低和交流效率的提高,也伴随着人类抽象思维能力的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
现代符号学最强大的源头和分支便是以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erdinanddeSaussure)为代表的结构主义符号学和以美国哲学家、符号学家皮尔士(CharlesSandersPeirce)为代表的实用主义符号学。索绪尔认为,任何符号都是由能指(Signifier)和所指(Signified)两部分构成的,能指是符号的语音形象,所指是符号的意义概念,这两部分的合体才是一个完整的符号。任何事物的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是随意的,无需存在任何必然的联系(如动物“狗”和符号“dog"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性,仅仅是由于约定俗成的能指和所指关系才使得“dog"成为动物“狗”的符号)。符号表意的完成依赖于长期的社会互动和社会传播,将符号能指和所指之间的联想关系固定化,使得“任何一个语言实体的存在都只能通过能指与所指间的联想发生作用”。由于索绪尔研究的对象是西文体系(希腊文、拉丁文和英文),这一原则更加明显。
结构主义符号学的指示法和分类法,应用到品牌传播的实践上,便对应了品牌定位、建构、识别的基本要求:即品牌的符号形象本身可以是任意的,但与物质实体相关化或相似化的符号具有更密切的能指与所指关系;品牌的意义在于它的差异化,在于它与其他品牌的不同程度,在于它的与“众”不同。
人类学和社会学意义上的“符号”则更多的借用了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和符号学家皮尔士的思想,将符号视为对某种物体或可识别对象的指示、标志或象征。皮尔斯对符号系统的研究更偏重于符号在人类总体经验中的作用。他将索绪尔基于语言符号学的“能指”和“所指”关系推广到所有的符号现象中,并在“能指”和“所指”的关系之外加入了“释读”这一维度。他认为,所有的符号都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代表项(representamen),指涉对象(object)和解释项(interpretant)。这三者是符号化过程中的最小单位的组成部分。任何一个符号都是这三者元素的三位一体化(见图1)。
皮尔士认为,符号自身无所谓指称和表达。符号之所以成为符号,在于代表项(媒介)所代表的事物(对象)能够被(解释者)释读。代表项(亦称媒介)可以是文字、图形、声音,也可以是感官的印象或者思想,在符号中主要行驶表述功能;对象可以是实物或想象物,是引起符号表述的发轫端;解释是符号的意义过程,是符号在人脑中唤起的认知。解释项是一个过程态,包含了两个二元关系过程:从媒介到解释,从解释到对象。需要指出的是,任何符号的解读都是依赖于符号的。也就是皮尔士所提出的“无限符号过程”理论。
皮尔士的实用主义符号学对结构主义符号学的重要补充在于加入了解释者在整个符号构建中的作用,从而将符号从单纯的语言学领域中解放出来,进入语义学的范畴。应用到品牌传播实践上,意味着品牌是由品牌符号(媒介)、品牌对象(产品)和消费者对品牌的解读共同完成的。消费者在何种程度上能够形成品牌符号和产品对象之间固定化的联想就是品牌的要义之所在。
品牌、城市品牌与景区品牌
综合结构和实用主义符号学要义,本文认为,品牌是指人为建构的,能够对产品起到指示、标志或象征意义的文本、图像、标识,乃至人物、事件和活动,是品牌对象,品牌形象和品牌联想三要素的总和(见图2)。
城市品牌和景区品牌,尽管其所指代的对象不同,在本质上与商品品牌无异,都是人为构建的,包含着对象、想象和联想关系的三方要素的总和。综合本节综述可见,符号学理论为品牌、城市品牌和景区品牌的概念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框架。从符号学的角度而言,任何品牌的创建都涵盖了三个核心要素:创造品牌符号(代表项),赋予符号以内容和意义(对象),传播符号和意义使得消费者(解释者)完善从符号到对象的联想过程。
品牌本质上是一种符号,包含着品牌形象、品牌意象和品牌联想三个三位一体的要素。这三大要素构成了一个代表项、对象和解释者之间相对稳定的三角形结构形态。其代表项关联者,对象关联者和解释者关联者分别对应了营销学中品牌形象、品牌识别和品牌沟通三个过程要素。从传播学角度而言,则分别对应着传播内容,传播效果和传播渠道三个传播层次。
第一,品牌形象是指消费者对有关品牌的特定“联想”、“知觉”或“态度”。这一概念从提出以来就一直是市场营销研究和消费者行为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目前关于品牌形象的界定很多,但基于消费者心理要素来界定品牌形象概念的做法在品牌形象研究中基本上一直处于主流地位。国外研究者们往往直接采用心理学术语来对品牌形象进行定义,如将其定义为消费者有关特定品牌的“联想”或“知觉”、“想法”和“情绪”(Bullmore,1954)、“观念”(GardnerandLevy,1955)、“理解”、“知觉”或“评价”(FriedlnannandLessig,1987)、“印象的总和”(Herzog,1963)或者“态度”(Bird,ChannonandEhrenberg,1970)等。
第二,品牌识别可以看做品牌形象的传播和营销效果,是消费者能够将该品牌与其他品牌形成差异化认知的程度,也是品牌行销的关键。所谓品牌识别(BrandIdentity),就是一个品牌在目标消费者心目中被认同的形象,是一个综合的选择、认知、再现的心理体验。它包含了企业所期待的品牌的理想状态,代表的产品及企业最本质、最具特色、最能对目标公众产生极大吸引力的象征要素,是产品得以与其他产品形成差异化区分的核心价值。美国著名品牌管理和品牌营销权威大卫·艾克在《品牌领导力》一书中指出,现代企业品牌打造的发展趋势是品牌识别驱动而不是销售驱动,也就是说,未来商业品牌的建立不仅仅是依赖传统的战术性的方法,如标志设计和传播、媒体广告、促销等,而应更侧重于品牌识别战略。
第三,品牌沟通是一个多方的、双向的过程。企业品牌本身不仅仅是企业对品牌的自我规定,也包含着从消费者角度所生发的品牌体验,以及竞争对手或市场竞争状态所规定的品牌位置等概念。在品牌形象定位的过程中,品牌沟通包含着企业产品与竞争对手产品的沟通比较,从而确定差异化定位;在品牌传播的过程中,品牌沟通包含了传播渠道、传播方式和传播体验的三者结合的传播形态;在品牌识别阶段,品牌沟通则是集传播效果的检验和回馈为一体的信息反馈过程。可惜的是,由于传播学与营销学的学术分野,以品牌沟通为对象的相关研究并不多见,传播学论述更是寥寥。尽管其基本理论框架在传播学的内容研究、渠道研究和效果研究方面都能找到相应的支持,但却鲜少综合化的论述,更遑论以传播学的视角考察品牌形象、品牌识别等商业行为。本文尝试以传播学视角切入,来观察和论述营销活动中的品牌传播行为,以期为此研究空白聊做抛砖引玉之功。
同产品品牌构建一样,城市品牌建构的首要条件是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品牌定位。城市品牌定位包含对城市既有形象与未来发展之描绘,可以是巩固、拓展、乃至转型。但是,同产品品牌不同,城市品牌所营销的商品并非实际的产品,故无法明确的定义清楚(Ashworth&Voogd,1990)。城市品牌建构不是一个空中画饼的过程,而必须以城市本身所具有的条件为立足点,兼顾城市的传统优势与地方特色,结合城市的过去、现在及未来规划,打造成具有差异性、可行性、发展弹性、与可持续性的城市品牌。所谓差异性,是指城市品牌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实现独特的品牌定位;所谓可行性,是指品牌策略必须与现有条件相结合,具备品牌操作性;发展弹性是指品牌定位不能局限于某一或某几个有限的模式,而应该具备一定程度的兼容性,能够随着社会发展与变化,适时的发展或改变城市营销定位,实现品牌边际效应最大化;可持续性,是指城市品牌的定位不但要结合当前的社会局势,更能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趋势和方向,使得城市品牌能够在充足的时间内实现循序渐进的品牌增长和持续性的品牌经营。
建立在差异性、可行性、发展弹性和可持续性基础上的城市品牌能够极大的扩大城市影响力,形成城市的无形资产,为城市在多元竞争中赢得更多机会。城市品牌化的目的首先在于其功能性意义。定位明确、清晰、独特的城市品牌能够提高消费者或潜在消费者对其所能提供的服务、资源、环境的信赖,使其在决策过程中可以迅速加以评估,进而将特定的决策与特定城市品牌相连,形成消费忠诚度,使消费者愿意不断造访该城市。
景区品牌与城市品牌之间享有诸多共通性,如景区品牌同样包含历史、现状、未来等要素,远远高于一般性商业品牌的涵盖范畴;良好的景区品牌同样受到既有客观要素,如景区资源、景区区位、景区区域消费能力和景区竞争力等条件的制约;景区品牌建构同样需要通过不同形式的、多层次的景区体验来建构和巩固。但另一方面,景区品牌较城市品牌而言,具备更多的商业化可行性空间。尽管景区品牌一定程度上受所在城市政治、经济、文化条件的制约,但商业营销手段与景区品牌的结合所缔造的成功先例也屡见不鲜。
景区品牌与城市品牌的符号学传播意义
景区传播从形态上看是传播学的分支,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手段对景区对象及其符号意义进行推广、传递、广播的过程。在符号学意义上,传播加速并推动着能指和所指关系在社会层面的扩大和固化。具体到景区传播而言,就是以传播为手段,加速景区符号与景区对象之间的指代关系,使得潜在消费者(解读者)能够迅速的实现从景区符号到景区本身的联想。
从符号学的角度而言,所指对象本身的具象化程度与符号能指和所指间联系的稳固程度有极大的贡献作用。景区品牌符号比城市品牌的符号所指更加具体,因而也更容易将经营者所希望的品牌定位与景区本身的物理存在结合为固定化的景区符号。如理论框架所述,索绪尔符号学的一大贡献在于指出符号的本质在于符号间关系。既定的符码系统是由一系列互相联系的符号组成的,并各自勾连,以节点网络的形式存储在人的记忆和认知系统中。固定的景区品牌符号能够首先在消费者的脑海中形成为景区的特定记忆节点,并同时由于景区符号与城市符号之间的勾连关系,实现从景区到城市的符号联想。从这意义上而言,对景区的体验本身就包含了景区符号与城市符号之一体化的过程。
基于前文的概念界定,本文认为,鉴于我们绝大多数景区在物理空间和行政管辖上都归属于其所在城市的总体战略布局,因而,就我国国情而言,景区传播是城市品牌的直接组成部分。其传播行为往往是由城市宣传部门参与或者规划,隶属于城市传播的大框架下。因此,从景区传播角度切入的城市品牌构建,不仅仅提供了景区品牌如何以点带面的视角,同时也可以从景区传播的角度窥见城市整体传播的宏大格局。
结论
景区品牌和城市品牌之间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景区独特的资源优势能够打造标志性的景区品牌,进而塑造具有差异化特征的城市品牌;固有的城市品牌也能够助力景区的打造和景区品牌的建构。在这一过程中,景区传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参与者、联系者和推动者的作用。这一互相推动的过程的最终的目的是实现城市品牌的最优化,使社会受众能够明确的了解和知道某一区域,并将某种符号形象和联想与这个城市的存在自然联想在一起,从而引起人们的意识、观念和思维方式产生改变,进而带来行为方式的转变,以移居、投资、旅游、消费等各种形式最终促进城市的发展和繁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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